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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港永胜 RGYS 标识仁港永胜美国 STO 发行合规RGYS · GLOBAL LICENSING & COMPLIANCE
RGYS GLOBAL LICENSING / 美洲

智利金融牌照资料
申请、维护与出让收购

智利是独立主权国家,金融服务采用以在岸实体、按活动分线准入和持续审慎监管为核心的制度。金融市场委员会(CMF)负责金融科技法所列服务、银行、证券市场和保险中介等监管;智利中央银行(BCCh)按法律授权制定支付及金融稳定相关规则;金融分析局(UAF)负责反洗钱报告主体登记与监督。

仁港永胜全球证券与金融准入资料品牌场景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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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AL RULES · GLOBAL PERSPECTIVE

先辨明业务与属地,
再推进金融准入。

本资料仅限智利共和国境内。智利具有独立的主权立法和监管体系,不适用欧盟/欧洲经济区护照制度,也不存在可替代智利CMF授权的上级区域金融牌照。是否构成在智利境内提供金融服务,需结合客户所在地、产品功能、合同签署、营销对象、资金或金融工具控制、订单流及本地代理安排分析。外国机构不能仅凭境外牌照推定可在智利向公众提供受监管服务;金融科技法对外国主体设有有限的登记结构安排,但不等于普遍跨境豁免。智利牌照不授权在其他法域揽客,也不确保任何银行开户、账户延续、支付接入或客户资产迁移。

主要主管机关

智利金融市场委员会(Comisión para el Mercado Financiero,CMF)主要金融监管和登记机关,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市场,以及金融科技法及其实施规则下的登记服务提供者和专项授权活动。[1] [2] [3] [7] [8]

智利中央银行(Banco Central de Chile,BCCh)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制定货币、支付、外汇及金融稳定相关规则;非银行预付资金支付业务与银行业务均需区分CMF授权和中央银行规则。[6] [7]

金融分析局(Unidad de Análisis Financiero,UAF)依据第19.913号法律管理报告主体登记、指定合规负责人、可疑交易报告及反洗钱义务;UAF登记本身不是金融业务经营许可。[4] [5]

本页12章目录 · 申请 / 维护 / 出售 / 收购
01 / LICENSING & COMPLIANCE

主管机关及法律体系

智利的监管架构以CMF为金融行业核心监管机关。其范围横跨银行、公开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和金融科技法所列的服务提供者。金融科技法并非一个‘Fintech通行牌’,而是先定义受监管服务,再按具体活动决定登记及额外授权。银行和传统证券中介仍有各自独立法源及申请程序。

BCCh在中央银行法定权限内制定支付、外汇及结算规则。UAF则管理反洗钱报告主体登记和AML/CFT义务。公司依法成立、取得税务编号、在UAF登记或进入某一CMF登记簿,分别解决不同问题,不能替代金融经营许可。智利不存在覆盖境外业务的区域护照制度。

本章节参考:[1] [4] [5] [6] [7]
02 / LICENSING & COMPLIANCE

牌照及经营活动对应

提供投资建议、信贷建议、金融工具中介、订单路由、众筹、替代交易系统或金融工具托管,先判断是否落入第21.521号法七类服务;依法须登记并取得对应服务授权。向公众吸收存款须走银行制度。证券经纪须依证券市场法进入相关CMF登记,非银行发行预付资金支付工具另循第20.950号法路径。

保险经纪是在CMF辅助商贸登记簿办理,不能承保。UAF报告主体登记只说明反洗钱法下的登记身份,不是金融牌照。智利并未建立可供所有加密资产服务使用的单一‘VASP牌照’;若业务包含托管、金融工具交易、投资建议、支付或公开证券活动,应逐功能测试现有制度。普通信贷、兑换、汇款、基金管理也须依据产品结构及专项法律分别判断。

Fintech登记与服务授权(金融科技法第21.521号)金融科技服务提供者:CMF金融服务提供者登记(RPSF)及按服务分别取得的经营授权CMF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法律列出的七项服务为:众筹融资平台、替代交易系统、金融工具中介、订单路由、投资建议、信贷建议、金融工具托管。是否落入范围取决于实际功能,而不是公司或产品名称。登记和服务授权为不同层次;申请登记并不自动授权开展须授权服务。支付发起服务亦须按金融科技法、CMF配套规范及相关支付规则分析。一般兑换、汇款、贷款、证券发行或加密资产服务不能仅凭‘金融科技’标签推定已有一项通用牌照。

申请条件
申请主体原则上为法律实体;NCG 502对部分服务规定例外,包括特定投资顾问自然人或外国主体的代理安排,具体例外须严格落在规范列明范围内。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智利代表和可送达联系方式,说明服务渠道、网址、业务流程、客户和资金/工具流。法定不适格事由声明适用于主体、主要合伙人、董事或管理人员,相关不适格情况还涵盖境外情形。需要授权的服务须分别达到相应运营能力、客户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要求;中介、订单路由和托管等还涉及法定保证或净资产要求,投资/信贷建议则涉及适格和知识要求。不要将某一项服务的资本、保证要求照搬到所有RPSF服务。
申请资料
登记申请的基础信息包括法定名称及商号、身份证件或RUT/LEI(如有)、智利法定/授权代表身份、联系电话、监管通知邮箱和服务网站。智利公司一般提交设立及最近十年修订文件、登记及公报公告资料、近期存续证明和带边注的登记摘录;简化企业登记制度下的公司依NCG 502处理。外国实体拟不另设智利公司而提供法律第二编服务的,通常须设智利代理并提交智利公司法或商法要求的代理设立摘录;特定法定例外另论。授权申请还应按服务附上客户交互渠道、服务操作流程、人工与算法分工、内部政策、信息披露和治理风险材料;适用时提交保证设立及财务/净资产证明、专业人员教育资历及算法治理责任人材料。
递交与开业
先按服务功能出具法律定性和RPSF服务矩阵,确认是否需要单独授权。之后确定智利申请实体或符合要求的外国代理结构,完成公司文件、代表授权及电子账户准备。由法定或约定代表通过CMF网站递交登记申请;服务授权可同时提交,也可登记后再申请,但须在实际提供须授权服务前获批。CMF可能要求补正;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响应,错误、缺项及补正会影响受理和审理。金融科技法规定服务授权最长期限为自相应申请提出起六个月,CMF要求纠错/补件期间暂停计时,法定期限并非获批保证。收到登记及对应活动授权后,完成系统、合同、客户告知、AML、风险控制、银行及支付接入测试,再按核准范围开业。
持续维护
应持续按获准服务范围经营,维护治理、风险控制、业务连续性、信息安全、记录和客户披露。NCG 502要求自申请起并在登记期间持续将申请资料变动按规范渠道提交;文本列明一般登记信息变化在五日内更新的要求,个别事项的具体程序应逐项对照对应条款。监管机关可因不再满足条件、未按时申请授权或违反法律要求采取暂停或注销登记措施。属于第19.913号法律报告主体的,应另向UAF登记、指定负责人、建立AML制度并持续履行报告义务;该项义务与CMF登记并行。年费、财务报表、外部审计以及各类定期报送,应按照具体服务和CMF现行制度确认,不能泛称每一类均须同一种年度续牌。
控制权变更
CMF登记并非可脱离法人出售的许可。NCG 502要求更新其申请所依据的信息,但本次核实的公开材料不足以为全部七类服务确认一个统一的股权控制阈值、事前批准标准或相同的交割后通知时限。交易前应向CMF按目标具体服务、受益所有人、重大股东、董事变更和申请资料逐项确认,未获书面法律分析前不得将更新登记等同于控制权交易已获准。公司名称、代表、联系资料、业务模式、服务增加或经营流程变化,都应评估事前授权、登记更新或仅通知要求;增加另一项服务须取得该服务的授权后方可开展。
[1] [2] [3] [4]
银行审慎牌照银行:设立存在授权及营业授权CMF;银行法定事项涉及BCCh规则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吸收存款及开展《一般银行法》列明的银行业务。金融科技公司或一般融资公司不得仅凭公司登记、RPSF或UAF登记吸收公众存款。银行成立不是单一买入许可:法律设有存在授权与营业授权的不同阶段。

申请条件
须按《一般银行法》以法定银行组织形式申请,说明发起人、最终受益所有人、控制链、资金来源、资本安排、治理和业务计划,并满足银行审慎、适格性、风险管理、技术、内控和开业准备要求。CMF核实设立申请及运营准备;公司资本须满足现行法定标准和审慎持续要求。历史或非现行材料所列资本数值不能直接作为2026年预算,故本资料不提供未经现行条文逐项校验的最低额。境外集团须额外准备集团监管、合并风险、控制人和跨境信息资料;是否可采用分行或子行结构应按法定路径确认。
申请资料
通常需准备设立章程及治理文件、发起人和控制人身份/资信/经验资料、最终受益所有人图谱、资本来源及资金证明、业务计划和财务预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管资料、AML/CFT体系、IT及网络安全安排、办公与人员计划。存在授权后须补充证明已具备开展银行业务的实质条件,包括系统、运营程序、管理人员、控制测试、会计和报告能力,以及依法要求的商业登记、税务和其他开业文件。准确目录按CMF当时适用表单和NCG核对。
递交与开业
第一步,与智利顾问及CMF预先核对银行业务边界、组织形式和股东结构。第二步,成立申请用实体,准备股东背景、资金来源、资本计划、章程和治理文件。第三步,向CMF申请银行存在授权,并依《一般银行法》完成后续法定设立登记、公告及其他条件。第四步,配置资本、董事高管、合规风控、系统、场所和运营控制。第五步,向CMF申请营业授权,接受其对实际准备状态的审查。第六步,完成开业前法定公告/通知及银行服务接入,未获营业授权前不得开展需银行资格的业务。每项时间安排以CMF通知为准。
持续维护
开业后须持续满足资本、流动性、风险集中、治理、内控、财务和审慎报送要求,并接受CMF监管;遵守BCCh适用支付、外汇及结算规范,以及UAF AML/CFT要求。客户资金、支付清算及银行账户必须按获准业务和适用制度隔离、对账及留痕。维护事项不等于按年重新申请同一银行牌照;具体报告、外审、检查、费用和资本计算按现行法令、CMF规章及机构类别确认。
控制权变更
银行股东、控制权及关键管理层变动涉及高度审慎监管。不得先交割再假设CMF仅作事后备案;应根据《一般银行法》现行股权取得、控制人及相关人士条文,事前向CMF确认审批、授权或通知要求,并把监管批准、资本安排、适格性审查及业务计划列为交易先决条件。银行资产交易、业务转移、合并与股权交易法律后果不同。当前资料未复核所有持股比例触发门槛,具体交易必须查阅交割日有效法条及CMF书面口径。
[6] [7] [4]
传统证券中介登记及审慎要求证券经纪商及证券代理商(corredores de bolsa / agentes de valores)CMF;交易所会员资格另按交易场所规则办理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在《证券市场法》第18.045号及CMF规则覆盖范围内从事证券经纪或代理活动。面向公众的证券要约、证券中介和相关市场活动各有边界。若同一实体另经营金融科技法定义的服务,还须另外评估RPSF登记和服务授权,不能以传统经纪登记自动涵盖金融科技法业务。

申请条件
CMF教育资料所述现行历史规则列示最低净资产6,000 UF;自营交易者为14,000 UF,并须设立初始4,000 UF保证。2026年4月CMF已发布按风险加权资产调整最低资本及保证金的新规范,但明确自2027年3月1日起生效;截至本资料日期不能把新规当作已生效标准。申请人需满足证券法及NCG 16等登记条件、公司/经营组织、适格人员、财务稳健与内控要求;成员交易所还可能有额外准入条件。
申请资料
准备法人及章程资料、公司有效登记证明、股东和控制人信息、董事及负责人适格资料、业务范围与交易模式、资本和净资产计算、法律保证证明、风险管理和内控安排、运营系统、客户合同和披露资料。CMF按NCG 16现行版办理经纪商/代理商登记,交易所会员申请资料另行准备。须同时制作截至2027年新规生效日的资本和保证迁移计划。
递交与开业
梳理拟从事的是交易所经纪、场外代理、订单路由、金融工具托管还是金融科技平台服务,避免混用登记。按照第18.045号法及CMF NCG 16提交经纪商/代理商登记申请及资本、保证和组织材料。CMF审查后要求补件时及时答复。获准登记后,满足适用交易场所会员规则、系统和客户保护条件,再开始营业。持续监测2027年3月1日新审慎规则生效准备,届时按新规范计算资本和保证,而非提前引用其要求作为2026年生效门槛。
持续维护
持续维持净资产和法定保证,按现行规则履行风险、流动性、杠杆、客户记录、财务报送、审计和CMF检查义务。2026年4月公布的NCG 562新制将对达到规则交易规模条件的实体使用UF 5,000与风险加权资产3%孰高等资本方法,并规定UF 6,000保证;风险评估可导致资本要求上调至风险加权资产的6%。这些金额和算法从2027年3月1日起生效,须与现行规则分开处理。
控制权变更
股东或控制权变化不得假设仅是公司内部转让。事前核对证券法、CMF登记资料和适用NCG对所有权、适格性、持续资本及登记更新的要求;如拟加入自营、托管、订单路由或金融科技法服务,应分别复核是否触发额外授权。2026年颁布新规对登记要求的配套调整亦推迟至2027年3月1日,与审慎资本新规同步,交易文件应写明适用版本及交割日期。
[8] [9] [10] [1] [2]
专项支付授权;保险经纪CMF登记(并非保险公司牌照)非银行预付资金支付工具发行人/运营人及保险经纪辅助登记支付:CMF并遵守BCCh规则;保险中介:CMF;AML:适用时另向UAF登记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第20.950号法允许非银行实体发行和运营预付资金支付工具。非银行发行人所收公众资金只能用于支付该工具项下款项、持有人或获授权第三人指示的资金转账、适用手续费或退回持有人资金。一般数字钱包、兑换、汇款或稳定币服务不能不加区分地等同于该授权。保险经纪则是在保险辅助商贸登记簿的独立登记,允许在法定范围经纪保险,但不允许承保或以经纪登记冒充保险公司牌照。

申请条件
支付发行人须满足第20.950号法律、CMF对非银行发行和运营的实施规则及BCCh支付规则;要按发行、运营、客户资金及结算责任确定需要的批准与审慎条件。保险经纪法人须满足DFL 251/1931及CMF规则所列条件,完成相应资格证明和保险保证/责任保险要求;具体保单额度、人员资格和申请条件依其业务范围与当时有效规范核定。本资料不推定支付发行与支付运营为同一授权,也不将UAF登记视为支付许可。
申请资料
支付申请资料应覆盖公司章程、业务与交易流程、发行及兑付安排、持有资金用途和保护、结算/对账、系统安全、风控、治理、外包及资本/保证材料。保险经纪登记按CMF官方程序提交法人身份与法定资格证明、适用的专业知识及人员材料、保单/保证证明、申请表与登记费。属于UAF法定报告主体的,还需另行提交报告主体登记及合规负责人资料。
递交与开业
支付业务先确定是发行、运营还是两者兼有,并对客户资金是否构成法定预付工具逐笔定性;依CMF和BCCh当时适用规则提交授权/登记申请,完成资金流、兑付和技术测试后才上线。保险经纪依CMF公布的辅助商贸登记程序提交申请,完成资料核验、法定保险/保证和费用缴纳后取得登记号。此登记使其可在核准保险中介范围内活动,不产生承保权。AML登记如适用须并行办理。
持续维护
支付实体应遵守客户资金用途、对账、支付安全、报告和消费者保护要求。保险经纪应维持登记资格、专业人员及所需保险保障并更新登记资料。两类实体若属UAF法定报告主体,须保持UAF登记、合规负责人、AML政策和报告记录。交易、产品或客户资金模式变化可能改变适用许可,需先复核CMF及BCCh规则;不可用UAF主体登记号或公司注册号对外宣传为完整支付牌照。
控制权变更
支付业务的股权控制、经营权及发行人/运营人身份变化,应按CMF/BCCh具体支付规则核查事前批准、登记更新或通知要求;未确认前不得把牌照随股权自动移转。保险经纪登记与具体登记主体、资格及保险保障相联系,控制权、负责人、名称或业务范围变更应向CMF确认资料更新及预先许可要求。UAF登记资料变化另有独立的更新时限,不能替代金融监管机关批准。
[6] [4] [5] [7]
本章节参考:[1] [2] [3] [6] [7] [8]
03 / LICENSING & COMPLIANCE

申请条件:主体、人员、资本与运营

Fintech RPSF申请通常由法人提出,并向CMF披露申请实体、智利代表、业务渠道、网址及公司存续资料。NCG 502对外国公司不另设智利公司而提供相关服务的情形规定须设立智利代理,同时列有有限例外。申请主体及主要合伙人、董事和管理人员须作法定不适格声明。服务授权要求则按业务区分,不能以一个最低资本数字覆盖全部服务。

银行业务应具有能支撑银行审慎运营的资本、治理、董事会监督、风险和合规职能、信息系统、人员与实际办公能力。证券中介现行资本及保证要求与CMF 2026年已发布、2027年3月1日才生效的新规之间存在切换日期;新规尚未生效。任何资本数字均应核对申请和交易日期对应的官方版本,特别是UF计价、业务量门槛及审慎调整。

本章节参考:[2] [6] [8] [9]
04 / LICENSING & COMPLIANCE

公司注册与申请资料

Fintech登记需准确填写公司法定名称、商业名称、身份或税号/LEI(如有)、智利代表、电话、通知邮箱和网站。智利公司准备设立和修订文件、商事登记及公告、近期存续证明和边注登记摘录;NCG 502对简化企业制度公司及外国代理另有文件处理方式。所有材料中的经营范围应与网站、客户合同、资金流图和财务预测一致。

对应服务授权另须按实际服务准备客户接触渠道和操作说明、人工与算法各自承担的环节、内部政策、数据及系统控制、信息披露和风险治理。中介、订单路由、托管业务按适用条文证明法定保证和财务/净资产;投资建议或信贷建议需证明承担专业判断或算法审查职责人员的资格。银行、支付和保险经纪申请使用不同法源目录,不能直接复制Fintech附件。

本章节准备清单

  • 法人设立文件、最近修订、登记和公报公告、有效存续证明及当前股东/受益所有人结构图。
  • 董事、主要合伙人、管理人员、最终受益所有人、资金来源、制裁/不适格声明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 业务流程图:客户所在地、产品合同方、收付款账户、资金和金融工具控制点、订单传递及第三方服务商。
  • 服务范围、客户类型、获客与营销渠道、官网和应用程序网址、客户披露、投诉及退出流程。
  • 按服务准备的CMF申请表、运营和系统说明、风险管理/治理政策、财务资料及适用保证或净资产文件。
  • 关键人员履历、专业资格和教育证明;涉及算法的服务另备算法负责人、验证安排和模型变更记录。
  • 银行或支付申请的开业准备、资金隔离/对账、结算和连续性材料;保险经纪另备法定保险保障与人员资格文件。
  • UAF报告主体登记、AML风险评估、合规负责人任命及制度文件;这部分独立于金融许可申请。
本章节参考:[2] [4] [5] [6] [7]
05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设立、递交、补件、评核、批复及开业

智利金融申请宜先做业务功能定性,再组建申请主体和准备材料。申请前应绘制业务、客户、资金、金融工具和数据流图,决定RPSF登记、特定服务授权、银行、证券中介、支付或保险登记中哪些需要并行申请。CMF登记和授权可以同步提交,但两者不是同一批准。

第21.521号法规定,服务授权自申请之日起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监管机关要求纠正申请错误或遗漏时,期限暂停,待完成纠正后恢复。该期限不等于公司设立、全部审批、开户和系统上线总周期。2025年2月3日后,过渡期间已结束的旧服务商也须满足登记及授权要求方可继续从事相应服务。

  1. 01

    1. 业务边界预审

    按实际服务逐项确认监管分类,识别银行、证券、金融科技、支付、保险及UAF AML义务;对模糊点取得智利本地法律意见或CMF书面回应。

  2. 02

    2. 确定主体与控制链

    选择符合专项制度的智利法人或法律允许的代理结构,准备股东/受益所有人、资本来源、代表和适格性资料。

  3. 03

    3. 建立申请底稿

    按RPSF登记或特定牌照分别编制章程证明、业务流程、治理、风险、系统、财务、客户披露和人员材料。

  4. 04

    4. 正式递交

    由有权代表通过CMF对应电子程序提交;需UAF登记的另行办理。支付业务依适用CMF/BCCh程序处理。

  5. 05

    5. 回复补件和评核

    指定负责人管理监管问询、修订版本与证据索引;授权法定六个月时钟在CMF要求纠错期间暂停。

  6. 06

    6. 取得各项批准

    逐项确认登记簿状态、每项服务授权内容、银行营业授权、支付批准或中介登记范围;未获必要许可前不对客开展对应活动。

  7. 07

    7. 上线前验收

    落实客户合同与告知、资金/资产隔离、AML筛查、对账、投诉、网络安全、外包和银行接入测试,再在核准范围内开始营业。

本章节参考:[1] [2] [3] [6] [7]
06 / LICENSING & COMPLIANCE

批复后开业、客户资金与系统准备

批复不是立即上线的替代品。申请人须逐一比对批复主体、具体服务、限制条件及获准业务渠道,并保证实际流程与递交材料一致。RPSF登记但尚未取得所需服务授权的,不应开展须授权服务;银行则必须完成营业授权而不能停留在存在授权。

如接收或控制客户资金、预付资金或托管金融工具,应先落实账户权属、资金用途限制、账务隔离、日终对账、异常处理和业务连续性。银行接入、收单、结算或托管协议均由商业银行独立尽调,监管批准不等于银行必须开户或保证既有账户不变。正式向智利客户营业前,还应测试西班牙语合同及披露、投诉处理、税务开业、数据保护和UAF报告操作。

本章节参考:[1] [2] [3] [6] [7]
07 / LICENSING & COMPLIANCE

监管维护、AML、审计及报送

CMF许可和登记须在经营期间持续符合适用条件。应维护业务范围、公司和控制人资料、风险政策、系统变更、客户投诉、外包管理、财务和监管通讯台账。NCG 502要求更新登记申请所依据的信息;公开原文列示一般申请资料变化须在五日内报告,具体事项以对应条文及CMF电子流程为准。

属于第19.913号法定主体者,必须另外向UAF登记并指定合规负责人,落实风险为本的客户尽调、交易监测、可疑交易报告和记录保存。UAF官方登记指引要求登记信息变化于十个工作日内更新;CMF的五日更新义务与UAF的十工作日义务针对不同机关和资料,不可互相取代。公司停止相关活动也应分别按程序办理注销,但在UAF正式处理前仍可能保有法定义务。

本章节参考:[2] [4] [5]
08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股东、董事、控制权、名称、处所及业务变化

金融机构股权交易要区别股东普通转让、重大持股、实际控制人变更、合并、资产转让和牌照主体迁移。银行和其他受审慎监管实体的股权变化可能触发事前许可或适格审查;本资料没有核实所有类别的控制阈值,因此不推定任何交易仅需事后通知。交易双方应向CMF核实目标牌照对应的具体法律和现行表格,并将所需书面同意列为交割先决条件。

Fintech登记资料变更须依NCG 502提交更新;新增服务必须先完成该服务需要的授权。更名、地址、代表、董事、业务模式及关键系统调整,应按各服务分别识别事前批准、登记更新或报告时限。UAF主体资料另有独立更新要求,官方指引规定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通知UAF。证券中介的2027年资本新规及其登记配套调整,在2026年10月尚未生效。

本章节参考:[1] [2] [4] [5] [7] [9]
09 / TRANSACTION WORKFLOW

卖方出让路径

智利金融许可不是可单独出售、转移给任意买家的商品。项目通常表现为持牌法人的股份交易,或在监管批准和客户合同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资产/业务转移。股份交割后仍是原法人承担历史义务;资产交易通常不能自动取得卖方的登记、授权、客户同意、银行账户或合同。

唐生建议卖方先准备经脱敏的监管资料室,并把CMF登记/授权状态、历史补件和检查、审计、AML、投诉、客户资金、外包和银行关系一并披露。不得将公司注册证书、UAF登记截图或已递交申请包装成完整金融牌照,也不得宣传虚构现货、报价或审批承诺。

  1. 01

    1. 核对标的资格

    取得官方登记核验结果、每项服务授权文件和限制条件,确认牌照持有人与交易目标为同一法律实体。

  2. 02

    2. 整理合规资料

    整理章程、股东和控制链、CMF/UAF往来、资本和保证、审计报表、AML记录、监管检查、客户投诉及诉讼资料。

  3. 03

    3. 识别需要同意事项

    聘请智利顾问判断股份变更、重大持股、业务/资产转移、合并和管理层变化所需事前许可或通知。

  4. 04

    4. 筛选并核验买方

    核验买方身份、最终受益人、资金来源、适格性、制裁风险、拟定业务计划和承接能力。

  5. 05

    5. 签署附条件交易文件

    将监管批准、银行复核、关键人员和客户资产安排列为交割条件,约定披露、托管、赔偿、终止和长停日。

  6. 06

    6. 维持至交割

    卖方继续维持资本、保证、AML、申报、人员和客户服务,不得为促成交割而提前转移牌照业务。

  7. 07

    7. 完成审慎交割移交

    满足监管条件后按交易文件交割,移交公司记录、系统权限和合规台账,并执行交割后更新。

本章节参考:[1] [2] [4] [5] [7]
10 / TRANSACTION WORKFLOW

买方收购路径

买方的目标不应只是取得一个登记编号,而是确认监管身份持续有效、服务授权与实际产品一致,并且控制权变化可获准。对同一公司,CMF金融科技服务授权、证券中介登记、银行营业授权、支付批准和UAF登记的法律效果不同。买方应以官方登记、完整监管往来和业务抽样核实卖方陈述。

签署股权交易后,银行、收单方、托管方、技术服务商、员工和客户合同未必自动延续。监管审批、银行尽调、客户通知、隐私/数据迁移和AML档案移交分别处理;牌照不会因支付价款而自动转给新主体。资产收购方若在自身主体开展业务,应重新取得适用授权。

  1. 01

    1. 明确收购标的和交易结构

    对比股份收购、资产收购、合并、业务委托及新设公司方案,分析哪种保留原主体、哪种需重新申请。

  2. 02

    2. 做监管和法律尽调

    向CMF/UAF官方登记核验状态,审阅全部授权、申报、检查、补件、制裁、整改、诉讼和历史责任。

  3. 03

    3. 做财务与业务尽调

    核对资本、保证、现金流、税务、客户负债、托管/支付对账、系统安全、外包合同、投诉和未决赔付。

  4. 04

    4. 评估买方准入

    准备买方及UBO身份、资金来源、适格性材料、智利公司治理和交割后业务计划,预先向CMF确认审批路径。

  5. 05

    5. 签署有先决条件的SPA

    明确CMF书面批准、法定通知、银行重新尽调、关键合同同意、资本补足及重大不利变化条款。

  6. 06

    6. 完成审批和交割准备

    提交所需申请,回复监管补件;安排托管/支付账户、客户通知、员工和控制人变更,不提前移交监管控制。

  7. 07

    7. 条件满足后交割

    按法律文件完成股权或资产交割、董事任免、登记更新和公司登记手续,确保监管限制条件已纳入交割记录。

  8. 08

    8. 交割后整合

    更新CMF和UAF资料、银行授权、客户信息和AML负责人,完成业务对账与权限审查,持续监控过渡期整改。

本章节参考:[1] [2] [4] [5] [7]
11 / TRANSACTION WORKFLOW

资金、银行、监管移交与交割后维护

股份交割资金建议经双方约定的托管或律师信托机制支付,并以监管批准、无重大不利监管事件、资产负债及客户资金对账、银行继续服务确认和关键合同同意作为分期释放条件。任何资金路径均须满足智利外汇、税务和反洗钱要求;不能把支付至卖方账户作为监管已认可交易的证据。

交割清单应包含CMF/UAF资料更新、董事和合规负责人接任、银行账户签字权、系统管理员权限、客户资产/资金对账、数据访问权和记录保管责任。银行可独立复核买方并拒绝延续账户;客户合同和委托也可能需通知、同意或重新签署。卖方不得在交割前抽走维持牌照所需资本、保证或关键人员。

本章节参考:[2] [4] [5] [6] [7]
12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跨境限制、交易风险及未确认事项

智利金融许可不是全球通行证。在线提供服务时,智利客户、营销、付款、当地代理、资金保管、订单执行或对金融工具的控制都可能改变监管分析。外国监管许可、离岸公司证书、UAF报告主体登记和CMF登记不能取代智利具体活动所需授权。加密资产、稳定币和代币化资产尤其应结合其作为支付工具、金融工具或托管对象的实际特征判断。

一项确切的2026年度时点事项是:CMF于2026年4月发布的证券中介资本与保证新规范,尚未生效,发布日期不可误写为实施日;官方通告明确实施日为2027年3月1日。该制度将改变净资本和保证计算。因此在日期跨越生效日前后的新申请、股权收购和资本规划,应按当时有效法条切换;其它尚未逐条核实的控股阈值、监管费用、表格版本和申请周期,须在立项前向CMF确认。

本章节参考:[1] [3] [5] [9]
THE RGYS PERSPECTIVE

唐生实务建议

唐生建议客户不要先问‘智利现成牌照卖多少钱’,而应先把业务拆成客户招揽、建议、收款、兑换、转账、保管、订单路由、证券撮合和保险中介等实际功能。每一项都应对应法律主体、资金流、所需CMF登记或授权、UAF义务及银行接入方案。准备进入智利时,先完成产品定性和股东资金来源审查,再决定是新设主体申请,还是附条件收购持牌实体。若考虑收购,请以NDA下有限披露、非约束性意向书、第三方尽调、正式SPA及监管先决条件组织交易;NDA、LOI、尽调、托管和交割移交均为交易管理建议,不是智利法定牌照步骤。不要支付不可退定金换取未经核验的登记编号,也不要把批准期限、UAF登记或银行开户描述为可保证结果。所有申请、收购和跨境推广安排应由智利本地金融监管律师按签约及递交日的有效法规复核。

唐上永(唐生)原始素描头像本文由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拟定
唐上永(唐生)· 业务经理专业讲解

行动前仍须确认的细则

尚未逐项复核2026年10月12日CMF系统中NCG 502全部后续修订及每类服务的最新在线表单,申请递交前应再次确认版本。

公开材料不足以为Fintech七类服务统一确认控制权变更的持股阈值、事前审批条件及适用时限;须依牌照类别和拟议交易结构书面核验。

银行现行最低资本与外国银行分支/子行具体申请选项尚未按2026年最新整合银行法条逐项量化,本资料不提供未经确认的金额。

RPSF各服务的最终资本/保证、外部审计、财务报告、年费及续期安排需逐项查验当前CMF制度;部分登记并非按年续牌。

BCCh与CMF对预付支付工具具体发行人/运营人的现行申报表、资本公式及控制权通知事项应在确定产品架构后复核。

保险经纪法人按具体业务及人员配置适用的专业资格、保单额度和变更控制流程需从DFL 251及CMF最新实施规则逐项确认。

交易与跨境风险提示

RPSF登记与金融科技法具体服务授权属于不同监管层级;只获登记并不当然可开展需要授权的服务。

CMF和UAF登记不是同一许可:UAF登记仅处理报告主体AML义务,不能作为经营金融业务的牌照证明。

2025年2月3日起Fintech过渡申请期已结束,未满足登记及授权条件者不能假定可继续以过渡身份营业。

许可证或登记与其法律主体及批准范围相连,不能脱离主体自动转让;资产收购不会自动承继卖方许可。

银行账户、收单、结算、托管和客户合同由银行或交易对手单独审核,不能保证因收购牌照而继续。

CMF控制权审批门槛须按具体机构及交易结构核实;不得依据一般公司法转股程序推定无须金融监管批准。

证券中介2026年发布的新资本规范于2027年3月1日才生效。误把未来门槛当现行门槛或忽略生效转换都会影响申请和交易预算。

网上营销给智利客户可能构成境内金融服务;外国牌照和智利许可均不产生第三国经营权。

非银行预付资金工具的资金用途受法定限制,不能把一般钱包、汇款或客户资金混同为可自由支配资金。

加密资产服务是否构成证券中介、金融工具托管、支付或其它受监管服务取决于实际功能,现有资料不支持将其概括为单一通用牌照。

SOURCE DOCUMENTS

主管机关原文与资料依据

下列资料支持对应章节,不代表每类申请已经获批或所有细则均已审查。页面核实日期不代替原法规的生效日期;请在实际递交或交易前再次核对版本。

  1. [1] 智利第21.521号金融科技法(Ley Fintec),LeyChile官方现行文本 ↗

    金融科技法目的及七类受监管服务、服务授权条件、CMF最长期限六个月及补件暂停计时等法定规则。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2. [2] CMF一般规范第502号(NCG 502),金融服务提供者登记、授权与义务官方原文PDF ↗

    RPSF登记主体、公司文件、外国代理、电子递交、按服务授权所需流程和材料、资料更新以及登记维护要求;官方PDF已静态下载并检视文本。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3. [3] CMF:金融科技法过渡期间结束后的登记与授权要求(2025年2月4日) ↗

    确认过渡期限结束后,仅可由已登记并获授权,或在过渡截止日前及时申请且申请未被拒绝的服务提供者继续经营;确认七类服务及投资建议较早过渡截止日。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4. [4] UAF:智利报告主体登记与资料更新说明 ↗

    法定主体须向UAF登记、填写实体资料和指定合规负责人;登记资料变化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更新;UAF登记不是金融许可。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5. [5] UAF:须报告主体及金融活动名单 ↗

    UAF主体类型包括银行、证券中介、保险、货币兑换、资金转移、支付卡发行/运营和金融科技相关托管、中介、众筹、替代交易系统等。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6. [6] 智利第20.950号法律:非银行发行和运营预付资金支付工具 ↗

    非银行发行人可收取公众资金的法定目的限制、预付资金支付工具业务专项法律基础及2023年修订后的官方文本。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7. [7] 智利一般银行法(DFL 3),LeyChile现行合并文本(截至2025年12月17日) ↗

    智利一般银行法现行法源及CMF银行监管权限;该法第二编第27至32条规定银行设立程序,银行须取得所需CMF授权后方可营业。证券中介资本数值另以来源8及2026新规范公告交叉说明。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8. [8] CMF Educa:证券代理人注册及资本/保证条件 ↗

    CMF公布的经纪商/证券代理登记路径及其引用的当前历史最低净资产6,000 UF、自营者14,000 UF与4,000 UF初始保证数据;须结合来源9的未来生效新规阅读。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9. [9] CMF:修改证券中介及产品交易所经纪商最低资本规则的公告(2026年4月20日) ↗

    核实新规则的UF 5,000与风险加权资产3%孰高、UF 6,000保证及风险评估提高资本比例等内容,并明确该新规范及登记配套调整从2027年3月1日生效。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10. [10] CMF:法人保险经纪人及保险理算人辅助商贸登记程序 ↗

    确认保险经纪法人登记所需法律材料、CMF无纸化/线下申请流程、登记结果及官方公布登记费17 UF;该登记是保险辅助商贸登记而非承保许可。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11. [11] 智利第18.045号证券市场法(Ley de Mercado de Valores),LeyChile官方文本 ↗

    证券公开发行、证券市场和中介受CMF监管的法定基础;确认证券交易应与私人交易及具体中介类型区分。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查看仁港永胜同公司相关法域专题 ↗

本页为综合金融准入参考,保留原法域卷宗关于金融许可、支付及相关制度的既有资料,非个案法律意见、证券发行意见或审批承诺。证券代币发行另需专项核验:应就证券属性、发行人、投资者及中介活动向当地证券律师确认。普通公司注册、AML登记与完整金融牌照不同,股份/资产交易也不等于许可证脱离原法律主体直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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