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机关及法律体系
克罗地亚的金融监管以行业分工为基础。HNB负责信用机构、信用合作社及支付和电子货币机构等领域;HANFA监管资本市场、投资公司、基金、保险、保险中介、租赁和保理等业务。银行业同时处于欧元区单一监管机制之内:ECB直接监管重要机构,HNB负责非重要机构并作为克罗地亚国家主管机关参与监管。项目不能只按公司营业范围或商业计划标题选监管机关,应先看资金是否吸收自公众、客户款项如何流转、是否涉及金融工具或承保风险。
规则层级包括克罗地亚本国法及实施规章、直接适用的欧盟法规和欧盟指令的本地实施法。支付和电子货币分别由《支付系统法》及《电子货币法》规范;资本市场与保险由HANFA依本国专法及欧盟规则实施监管;MiCA直接建立CASP准入框架,HANFA在克罗地亚执行。牌照只覆盖决定中写明的主体和活动,公司登记、AML/CFT登记、税务号、商会/商业法院记录或普通银行账户都不是金融牌照。
跨境边界需额外划清。HNB授权的普通PI/EMI可依欧盟规则向其他成员国扩展,但必须事先通知HNB并完成相关程序;小型PI明确只能在克罗地亚境内。MiCA获授权CASP可按规定使用欧盟护照,但许可范围受授权服务限制。其他成员国牌照向克罗地亚提供服务亦须按母国通知等程序进入HANFA名册。欧盟护照不延伸至香港、英国、美国或其他第三国。
牌照及经营活动对应
如接受公众存款或其他可偿还资金并以自身账户放贷,先评估信用机构授权;HNB指出只有信用机构获准吸收公众存款。支付服务按支付系统法列举服务寻求HNB的PI授权。符合交易量和活动边界的小型机构可走登记路径,但月均交易额不得超过EUR 995,000且业务仅限境内。发行电子货币则走EMI授权;支付账户、汇款、收单、执行支付交易等服务需按实际产品进一步映射。
提供金融工具投资服务、基金管理或投资建议,走HANFA资本市场/基金监管路径,投资公司名册对接收传递订单、执行、自营、组合管理、建议、承销配售和多边交易设施等分项列示。承保风险与保险分销并非同一许可: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属机构审慎授权,代理及经纪属分销人许可和登记。提供MiCA定义的加密资产服务,则必须取得HANFA的CASP授权或属于法规允许并完成通知的既有金融机构;过渡VASP登记已于2026年7月1日失去继续经营效力。
HANFA监管范围还包括租赁及保理等特定业务,但不应把此项概述泛化为所有非银行贷款均需同一许可证或均不需许可。普通货币兑换、信贷撮合、抵押贷款中介、消费信贷、不良贷款管理、信托/公司服务等项目,应按活动定义和具体法规另行确认;公司注册、AML义务或某一登记不应被包装成金融授权。
支付/汇款/支付账户及执行支付交易;仅以支付系统法列明的服务范围为准。小型机构仅可在克罗地亚境内提供法定范围服务。支付机构(PI)授权;小型支付机构登记为受限替代路径HNB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PI的授权按申请所列支付服务逐项确定。若业务属于汇款、收单、支付工具发行或其他支付交易,需按真实资金流和合同关系归类;不能仅凭公司名称或AML注册推定已获许可。小型支付机构必须是克罗地亚设立的法人,受EUR 995,000平均月交易额上限约束,且没有欧盟护照权。
- 申请条件
- 普通PI申请人须为在克罗地亚设立的法人,并满足《支付系统法》第84条的授权条件。须说明拟经营的服务和经营模式,建立适当治理、风险和内部控制、用户资金保障、ICT/业务连续性及外包安排。HNB要求提交申请及法定材料后作行政决定。初始资本须按具体服务适用的克罗地亚现行法规核算;本档案未从已核实的当前HNB材料中确认所有类别的欧元资本数值,因此不以旧HRK法条或商业中介说法代填。小型PI月均交易额按过去12个月(含代理)计算不得超过EUR 995,000;尚未运营或运营未满12个月者须提交后续12个月预测。
- 申请资料
- 依HNB页面及《支付系统法》第85条框架,准备主体设立及章程资料、拟申请支付服务和业务计划、三年财务预测及自有资金预测表、适用的历史财务报表、股东/最终受益所有人和管理人员资料、治理与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用户资金保障方案、ICT/DORA及安全控制、重大事故报告流程、业务连续性与恢复方案、外包安排说明。若提供支付发起或账户信息服务,另需专业责任保险或同等保证证据。申请另附HNB个人资料收集处理表。小型PI还需提交最近12个月全部支付交易总值报告;新设机构提交清晰显示平均月额低于上限的预测。
- 递交与开业
- 先确认活动是否属于支付服务,再选择普通PI授权还是小型机构登记。向HNB提交相应申请及完整文件;HNB依《支付系统法》第84条或第122条审查条件并作行政决定。获准后,才可在公司登记簿登记相应经营活动;须完成该登记后才可实际开展服务。普通PI计划在其他成员国经营时,须事先向HNB通知并完成适用护照程序。小型PI只能境内运营。
- 持续维护
- 持续维持授权条件,妥善保障客户资金,执行支付业务和AML/CFT控制、ICT风险管理与DORA事件报告、业务连续性测试、适用的财务/自有资金及监管报告、记录保存、外包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管报表、频率、收费及资本计算应按HNB现行规章和本机构具体授权确认。年费不能与牌照续期混淆;已核材料未证明PI需逐年重新申请牌照。
- 控制权变更
- HNB对普通PI的股东、受益所有人、管理层、组织与授权事项均依据《支付系统法》和HNB决定监管。现有材料足以确认股东和治理是授权材料核心,但未核清所有持股比例对应的事前批准阈值、通知期限及小型PI变更规则。交易前须向HNB书面询问具体持股链、间接控制、董事/管理层任命及业务变更应走批准或通知;不得假定SPA签署即已获批准。
电子货币发行,以及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支付服务;与储值、赎回和支付功能相关的监管义务。电子货币机构(EMI)授权;小型电子货币机构为境内受限路径HNB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EMI是依据HNB授权发行电子货币的克罗地亚法人;授权可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与电子货币发行无关的支付服务。跨境发行电子货币、分销和赎回安排及提供支付服务的法定边界不同,必须按HNB事前通知机制区分。小型电子货币机构不应被误作可跨境护照的完整EMI。
- 申请条件
- 申请主体须在克罗地亚设立并依《电子货币法》第16条满足授权条件。申请须清楚列明电子货币发行和支付服务范围;落实适格股东及管理、充足自有资金、客户资金保障、风险管理、ICT/DORA、持续经营、外包监督和AML/CFT安排。资本要求按具体EMI业务及适用法律核定;本次核实不将旧库纳金额换算成欧元或引用商业机构声称的资本额。
- 申请资料
- HNB要求提交《电子货币法》第17条所规定的申请资料。通常项目文件应覆盖法人及章程、申请服务、股东与管理人员、财务状况、三年商业计划与预测、预测自有资金、发行及赎回流程、客户资金保障、内部治理与控制、ICT服务/DORA、事件报告、连续性和恢复计划、信息安全和风险缓释、外包安排。对另行提供支付服务者,须递交客户资金保障方案;如提供支付发起/账户信息服务,须提交专业责任保险或同等保证。HNB还要求签妥个人资料收集与处理表。
- 递交与开业
- 确定是否真正发行电子货币以及拟包含的附加支付服务;在克罗地亚设立法人并完成治理及运营方案;按HNB要求准备第17条资料和自有资金表格;向HNB提交申请进入行政审查;按要求补件并取得HNB授权决定;获批后在公司登记簿登记电子货币及获批支付经营活动;只有在公司登记完成后方可开始业务。计划跨境时先向HNB办理成员国通知;经销商可以分销/赎回电子货币但不得以此取代EMI的发行权限。
- 持续维护
- 持续符合《电子货币法》授权条件,保障电子货币持有人和支付服务用户资金,维护赎回和发行账务、资本与风险管理、AML/CFT、ICT/DORA、事故报告、连续性、外包及必要的财务审计与监管报送。结合HNB自有资金和资金保障决定设置周期复核;当前材料未证实须年年续牌,故应区分持续监管费、报告和牌照期限。
- 控制权变更
- 股东及管理人员适格性和组织架构均属HNB授权审查内容。股权转让或间接控制变动前,应从HNB核实是否须预先批准、申报或等待无异议;同时检查发行/赎回、代理、外包和支付服务范围变更是否需要单独批准。未取得正式书面意见前,不宜把交易文件中的监管先决条件写成已经满足。
MiCA列明的加密资产服务:交易平台运营、客户订单接收传递/执行、托管、加密资产与资金或其他加密资产兑换、投资组合管理、咨询、承销/配售、客户转账等,许可按获批服务逐项记载。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授权;既有VASP过渡登记已不再构成运营许可HANFA;欧盟层级适用《加密资产市场条例》(MiCA,Regulation (EU) 2023/1114)。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HANFA在2026年7月1日公告确认,MiCA过渡期已于该日结束;从该日起,在克罗地亚提供加密资产服务须由已授权CASP、完成通知的其他成员国CASP,或已完成法定通知手续的特定既有受监管金融机构提供。旧VASP反洗钱登记并非MiCA许可证。过渡期内未取得授权者须停止服务、通知客户并依法退还客户资产;以后仍可申请,但获批前不得经营。
- 申请条件
- 申请主体须为克罗地亚注册办事处所在成员国下的法人或满足MiCA等同保障的其他企业,至少部分加密服务须在注册办事处成员国开展,有效管理地须在欧盟且至少一名董事居住欧盟。管理机构应有良好声誉、知识、技能、经验并投入足够时间;有资格持股的直接/间接股东须满足适格要求。须有按服务类别确定的审慎保障(MiCA永久最低资本与前一年固定开支四分之一取较高者,符合规定的保险或同等保证亦可按规则构成保障),内部控制、AML/CFT、客户资产与资金隔离、ICT安全与投诉处理安排。具体最低资本类别依服务范围适用MiCA附件IV,不能只用一个统一数字概括。
- 申请资料
- MiCA第62条要求申请包括:法人名称、LEI、网站、联系方式和实体地址;法律形式及章程;业务计划/运营计划、服务类型及营销地域方式;审慎保障证明;治理安排;董事诚信及能力证据;直接或间接达到MiCA资格持股定义的股东身份、持股比例和诚信证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AML/CFT政策和连续性计划;ICT技术文件及非技术说明;客户资产/资金隔离程序及投诉机制。托管申请人附托管管理政策;交易平台附平台规则和市场滥用监测程序;兑换服务附非歧视商业政策与定价方法;执行订单附执行政策;咨询/组合管理证明服务人员知识经验;转账服务说明其提供方式,并列明相关资产类型。
- 递交与开业
- 按业务活动映射MiCA第3条服务类别,并确认HANFA是注册办事处所在地的主管机关;设立克罗地亚法人,明确欧盟有效管理及董事安排;逐项准备第62条材料、审慎保障及客户保护方案;向HANFA申请MiCA授权;配合资料补充与适格性评估,直到收到正式授权决定;检查授权列明的服务类型并确认列入HANFA CASP名册后再对外经营;拟向其他欧盟成员国拓展时,依MiCA通知程序完成跨境服务通知并核实公开名册。未许可不得以VASP身份先行经营。
- 持续维护
- 获授权后持续满足授权条件,保持审慎保障,定期重估固定开支;持续履行客户资产隔离、利益冲突、公平执行/定价、托管、投诉、AML/CFT、ICT及安全风险控制、事件处置、市场滥用监测(如经营交易平台)和监管报告要求。更新服务边界、资产种类、客户合同与外包时,应依MiCA及HANFA指引确认申报要求。授权不是永久豁免,持续不符合条件可导致监管措施或撤销。
- 控制权变更
- MiCA将直接或间接达到至少10%资本/表决权,或可对管理施加重大影响的持股定义为资格持股。依MiCA第83条,拟取得CASP资格持股,或增持至表决权/资本达到或超过20%、30%、50%,或令CASP成为其子公司时,须向CASP主管机关书面通知;拟处置资格持股,以及减持至低于10%、20%、30%、50%或不再为子公司时,也须事先书面通知。资格持股与控制变化应由HANFA按MiCA评估;交易前应核实完整评估时限、申请材料和交割限制,并取得针对具体交易的书面监管意见。董事、管理层、经营服务及ICT重大变动亦应依监管规则判断是否需批准或通知。
吸收公众存款及其他可偿还资金并以自身账户发放信贷;支付、投资等额外活动须另行确认许可范围。信用机构(银行、储蓄银行、住房储蓄银行)HNB与欧洲中央银行(ECB)依欧元区单一监管机制分工;HNB为克罗地亚国家主管机关,ECB直接监管重要机构,HNB直接监管非重要机构并受ECB间接监督。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HNB说明只有信用机构获准接受公众存款及其他可偿还资金。克罗地亚信用机构形式包括银行、储蓄银行及住房储蓄银行,不能用普通公司注册或支付机构许可替代银行牌照。信用机构授权、所有权、治理、风险资本、流动性、报告和监督均适用较严规则。
- 申请条件
- 须按《信用机构法》及欧盟资本要求法规准备完整审慎申请,具体法定主体形式、资本、股东控制审查和董事标准必须按申请类型向HNB/ECB确认。本档案未从打开的原文核出当前具体最低资本数值,不引用中介网页数字。
- 申请资料
- 至少应按HNB/ECB正式申请清单核对法人设立、所有权与集团结构、资金来源、商业计划、资本与流动性、治理和风险控制、管理层适格、AML/CFT、ICT/DORA、内部审计及恢复处置资料;最终清单以主管机关现行申请表为准。
- 递交与开业
- 先明确是否吸收公众存款或其他可偿还资金;与HNB就设立方式、单一监管机制和审查主管机关预沟通;完成股东来源、资本、董事与审慎经营计划;依当前程序向主管机关递交信用机构授权申请;回应评估补件和管理层/股东适格性审查;取得正式决定并完成公司、存款保障、运营及监管报告准备后,方可开业。不得先收存款再补许可。
- 持续维护
- 维持资本充足、流动性、治理、风险覆盖、存款人保护、监管报告、现场/非现场检查、审计及DORA等持续义务;监管重要性及ECB/HNB直接监督关系须随机构状况更新。
- 控制权变更
- 信用机构收购和增加资格持股受审慎审批约束;交割前须核实HNB与ECB分工、适用的直接或间接持股阈值、事前申请材料和法定评估期。未取得该机构适用的正式批准,不应交割控制权。当前已打开的HNB概览确认所有权结构属监督范围,但本档案不把未核实的数字写成确定门槛。
证券及金融工具订单、执行、自营、投资组合管理、投资建议、承销/配售、多边交易设施等;另有基金管理与基金注册/许可线。投资公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投资基金相关许可HANFA;信用机构获准的部分投资服务由HNB授权并纳入HANFA相关登记名册。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HANFA公开投资公司名册把服务分列为接收传递订单、代客执行、自营、组合管理、投资建议、承销及配售、多边交易设施,并另列托管、并购建议等辅助服务;名册区分HANFA授权投资公司、HNB授权信用机构,以及可开展投资组合管理/投资建议的特定基金管理公司。名册登记不能取代相应业务授权。
- 申请条件
- 申请必须明确金融工具种类和服务组合,并依据资本市场法、MiFID II及适用规则满足资本/审慎、治理、管理层及股东适格、客户资产保护、利益冲突、适当性/适合性、执行与报告控制要求。不同服务的资本类别不同,已核实的公开名册不提供完整当前申请门槛,须按HANFA当前申请指引逐项确认。
- 申请资料
- 按具体服务准备章程和股权结构、业务与客户分类计划、资本证明、董事/关键职能人员履历及适格证明、组织图、风险与内部控制、客户资产保管方案(如适用)、最佳执行/冲突管理/投诉及适当性政策、AML/CFT、ICT/DORA与连续性、外包、三年财务预测等;基金管理还须提交基金规则、投资策略、托管与估值安排等对应资料。
- 递交与开业
- 先按产品判断金融工具、投资服务或基金活动;确认申请人应走HANFA投资公司/基金管理路径,或是否属于银行提供受准服务;选定需要的授权项;准备符合资本市场法与欧盟直接适用规定的申请材料;向HANFA递交并答复完整性与审慎评估;取得逐项授权并核对名册所列权限后才开展受规管业务;跨境服务按母国通知或相关护照流程办理。
- 持续维护
- 依MiFID II及克罗地亚资本市场法保持授权资本和治理条件,履行客户分类、信息披露、适合性/适当性、最佳执行、客户资产、交易报告、利益冲突、AML/CFT、ICT/DORA、审计与定期监管报告。基金线另须维护基金估值、流动性、托管、披露、投资限制及持有人权益。
- 控制权变更
- 拟收购投资公司或基金管理人股份时,须按适用欧盟和克罗地亚规定预先向HANFA核实资格持股、控制权、共同一致行动及持股跨越门槛等批准程序。投资公司名册并非控制变更许可。董事及关键职能、服务许可范围、公司名称、实际经营安排变化亦应按个案判断通知/批准。具体阈值及申请时限应向HANFA取得书面确认。
承保与再保险(保险公司主体授权);与保险中介分销许可/登记分线,代理人与经纪活动不得混同。保险/再保险公司及保险、再保险分销中介HANFA;跨境保险/分销适用欧盟保险法规、母国监管通知及克罗地亚一般利益规则。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HANFA监管保险和再保险公司,也监管法人/自然人保险代理、保险与再保险经纪,以及辅助保险中介;对保险公司和分销人员分别核发相应授权并管理名册。2026年7月13日起,若干分销许可可额外经START Plus在线递交,但该电子渠道本身不是牌照,也不改变实体条件。
- 申请条件
- 保险/再保险承保主体须按《保险法》满足设立、治理、资本、偿付能力、精算、审计和报告要求。分销业务按代理、经纪、个人执业或公司主体分别申请;须满足法定专业能力与诚信要求,HANFA安排所需专业知识考试并核发授权。当前材料未核出保险公司最低资本和中介职业责任保险等全套具体当前数额,不虚列数字。
- 申请资料
- 承保机构按HANFA当前清单准备公司和所有权资料、业务计划、资本/偿付能力预测、治理及关键职能、精算与风险管理、再保险策略、内部控制、审计、AML/CFT、客户保护和ICT材料。分销人/公司应提交身份和组织/股东材料、拟经营险种、管理及负责人资历、专业知识考试或等效证明、诚信资料、代理/经纪关系和保险客户保护文件。
- 递交与开业
- 先判定拟做风险承保还是产品分销;承保项目向HANFA核对保险公司授权及完整审慎审查路线;分销项目确认自然人、手工业者、代理公司或经纪公司类别;准备主管机关要求的考试/资历与组织文件;可按2026年7月13日后适用的情况通过START Plus提交,或使用HANFA公布的其他渠道;取得正式许可并完成相应名册记录;确认客户沟通、产品销售和跨境通知均在许可范围内后开业。
- 持续维护
- 持续满足保险法/分销法要求、专业胜任和诚信条件,维护客户利益、产品治理、客户资金处理、AML/CFT、投诉、记录、培训、必要的偿付能力/精算/审计与监管申报;保险机构应落实偿付能力和风险治理,分销人应维持对应类别资格和登记信息。具体报告周期依类别及HANFA现行规章核定。
- 控制权变更
- 保险公司股东、管理、资本和风险控制变化应依保险审慎规则判断事前批准;代理/经纪公司股东、负责人、名称、处所、业务类别或保险人委任变化应依适用许可及名册规则核实是否预批或通知。已核HANFA概览确认跨境实体在克罗地亚服务受本地法及主管机关事先程序约束,但未逐项确认所有变更阈值。卖方不得把代理人登记视作可单独转让的保单或保险公司牌照。
申请主体、人员、资本与运营条件
HNB明确普通PI、EMI申请人须为克罗地亚设立法人。业务必须在申请时定界,且需让服务类别、客户合同、资金路径、代理/外包结构和财务模型互相一致。普通PI、EMI应具备适当组织与控制,说明资金保障和ICT安全,拟提供支付发起或账户信息服务者还须处理专业责任保险或同等保证。小型PI不是将普通授权简化后跨境经营的捷径,EUR 995,000上限按过去十二个月平均每月交易额或对新设企业的预测判断。
CASP须把注册办事处设于其至少提供部分加密服务的成员国,有效管理地位于欧盟且至少一名董事居住欧盟。董事诚信和集体专业能力、资格持股股东信誉、客户资产隔离、AML/CFT、投诉、连续性、ICT安全均属申请审查重点。CASP审慎保障为MiCA规定的最低永久资本与前一年固定开支四分之一两者取高,并依服务类别确定前者;不能将第三方宣传的一组固定资本套用于所有业务。银行、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资本及治理门槛另有制度,不得互相套用。
所有申请应证明拟议业务足以支持运营和监管,且关键人员能实际管理而非仅挂名。资格审查通常会穿透直接与间接持股,核验实际控制、资金来源、犯罪/监管处罚历史、财务状况与商业信誉。具体资本或控制权门槛如在当前官方材料中未确认,应先以监管机关现行申请表、法条和书面回复核对,不能引用历史库纳数字或不具权威性的牌照中介报价。
公司注册与许可申请资料
监管申请资料的核心不是表格数量,而是主体、人员、资金、服务范围和控制机制彼此一致。PI/EMI由HNB依第85条/第17条及其配套指引要求递交申请资料;三年经营预测、自有资金预测、客户资金保障及ICT/DORA计划均是申请实质,不应在公司成立后才临时拼凑。CASP则以MiCA第62条逐项规定的申请信息为框架,并为每种拟申请服务提交对应政策。
唐生建议把公司注册材料和监管材料拆成两个但互相校对的文件包。公司设立、章程、登记和实际办公安排只是基础;监管部门还要评估实际人员、治理、资金和风险管理能力。受益所有人申报、AML登记、公司法院登记与牌照申请不是互相替代的手续。首次递交前应逐页检查服务清单与商业计划、财务模型、客户合同、银行资金流、网站宣传和技术架构的一致性。
本章节准备清单
- 克罗地亚法人登记资料、公司章程、拟使用商业名称、注册地址及实体联系资料;CASP还准备LEI、网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 股权树至最终受益所有人、直接/间接持股比例、控制协议、一致行动安排、股东身份/履历、资金来源与适格证明。
- 董事、管理机构和关键职能人员的履历、资格、专业经验、诚信及无相关犯罪/监管处罚证明;列明职责分配和投入时间。
- 具体服务活动地图、目标客户/国家、营销安排、收费和收入模型、客户合同、资金与资产流转图、业务计划及三年财务预测。
- HNB PI/EMI提交适用的三年自有资金预测表、历史财报(如适用)、用户资金保障方案、代理人/分支机构安排及适用的专业责任保险证明。
- CASP按MiCA第62条准备审慎保障证明、治理与内部控制、风险及AML/CFT政策、连续性计划、ICT安全文件、客户资产/资金隔离和投诉程序。
- 依服务补充的托管政策、平台规则与市场滥用监测、兑换商业政策和定价方法、订单执行政策、咨询人员知识证明或转账机制说明。
- 组织架构、内审/合规安排、DORA ICT风险管理与事故报告、业务连续性与灾难恢复测试、外包清单及供应商尽调。
- 小型PI提交过去12个月支付交易总值/平均月额报告;未运营或未满12个月者提供后续12个月预测并证明未超EUR 995,000月均上限。
- HNB申请附签署的个人资料收集与处理表;保险分销申请另核对类别、资格考试/能力资料及START Plus递交适用性。
设立、预沟通、递交、评核与获批开业
许可项目通常应先用产品和交易流程作活动分类,再确定公司形式和监管机关。克罗地亚PI/EMI只有在当地法人取得HNB授权、并在公司登记簿完成对应经营活动登记后才可开始服务。CASP则须先取得MiCA授权并按HANFA要求进入授权名册;2026年7月1日后旧VASP主体不得继续先营运后补牌。
申请流程的关键是完整性和业务可信度。向监管机关提交后,应及时响应资料请求并确保修改稿与原业务模型一致。某些跨境、外包、客户资金或加密资产安排可能涉及其他许可或申报;不能仅依靠公司注册顾问的一次递交承诺判断获批。监管许可由机关审慎决定,不保证审批结果或处理时间。
- 01
第一步:产品定性与许可边界
绘制客户、资金、支付指令、金融工具/加密资产、托管与收入流向,确认是否属于支付服务、电子货币、吸收存款、投资服务、保险承保/分销或MiCA服务。把不确定活动以书面问题提交HNB/HANFA预沟通。
- 02
第二步:选定申请主体与路线
比较普通PI与小型PI登记、EMI与PI、CASP新授权与其他成员国已授权CASP通知等路径。仅当业务规模和服务符合全部限制时才选用简化登记;不可把小型登记理解为全欧盟护照。
- 03
第三步:设立并搭建真实运营
按监管和公司法要求准备克罗地亚主体、公司章程、管理层、办公及治理安排;安排足够资本或审慎保障、合规负责人、风险管理、ICT、AML/CFT、客户保护及外包监督。
- 04
第四步:形成对应监管申请包
依HNB第85条/第17条或MiCA第62条逐项准备业务计划、三年预测、所有权和人员适格文件、资金保障、内部政策和技术资料。将网站、客户文件、财务预测与服务清单逐一交叉核对。
- 05
第五步:正式递交及完整性核验
向主管机关指定渠道递交并保存带日期的提交清单和回执。保险分销申请可依2026年7月13日起开放的类别通过START Plus递交;其他牌照以HNB/HANFA公布的当前渠道为准。
- 06
第六步:补件及实质评估
由负责人统一答复监管问询,记录版本和证据来源;必要时更新股东、商业模式、资本预测、外包或ICT方案。若核心活动改变,应先评估是否需重新申请或修改申请,而非隐去变化。
- 07
第七步:取得决定并核对权限
取得正式书面许可/登记决定后,检查法定主体名称、允许活动、条件、有效范围和生效时间,并按HNB要求完成公司经营活动登记或按HANFA名册验证授权服务。未满足生效前提不得开业。
- 08
第八步:开业前置核验
完成银行与客户资金隔离方案、系统安全测试、投诉渠道、报告日历、AML/CFT监测、必要的跨境通知及监管联系人;只有在所有法定前置项落实后,才按获准范围启动。
批复后开业、客户资金与系统安排
取得批复不是自动开业许可。HNB明确PI和EMI只有在服务授权决定后才能将相应业务活动写入公司登记簿,并须完成公司登记后方可提供服务。应以监管决定逐项检查支付/电子货币服务,不得把未授权的信贷、存款、投资、兑换或托管加进产品。CASP则须将授权服务和公开名册相核对,且确保平台提供的资产类别、托管及客户关系安排均在MiCA规则范围。
支付机构及EMI需将客户资金保障从普通公司营运资金中明确分离,建立可追踪的资金对账、退款和异常处理流程;如使用代理、合作银行、处理商或云服务,须履行外包与ICT风险管理责任。牌照不会强迫银行为其开立账户,银行开户、清算网络接入和商业合作均须独立尽调,不能对客户承诺开户必成或监管批准后银行关系必然延续。
本章节准备清单
- 取得监管决定并核对许可服务与牌照主体,完成HNB要求的公司登记/许可名册记录。
- 落实客户资金保障账户或法定替代安排、每日对账、资金差错处置与客户退款流程。
- 测试身份识别、制裁筛查、交易监控、异常报告、申诉与投诉处理流程。
- 完成核心系统、访问权限、加密密钥、备份恢复、DORA相关ICT控制及事故升级演练。
- 与银行、支付处理商及外包服务商签约前完成开户审查、风险评估、数据保护和监管可访问性核验。
- 设置许可范围内网站披露、客户合同、收费表、风险披露、隐私通知和跨境服务告知。
持续合规、审计、AML、记录与续期/年费
金融授权是持续满足条件的义务,不是一次性证书。支付及电子货币机构须持续保持客户资金保障、治理、风险控制、资本与财务资料、外包监督、连续运营、ICT安全和适用监管报送;DORA适用于相关ICT风险、事故处理和业务连续性。CASP须持续保持审慎保障、客户资产分隔、投诉处置、AML/CFT、诚信治理和获准服务边界,并针对实际经营的托管、交易平台、兑换或投资服务执行相应政策。
AML/CFT维护包括风险评估、客户尽调、实益拥有人识别、持续监控、记录保存、员工培训、可疑交易升级以及制裁名单筛查等要求,具体义务依主体类型和克罗地亚实施法规另行核实。监管报告和审计周期因许可类别不同而异。已核官方资料没有显示普通PI/EMI/CASP须每年重新申请牌照;应按主管机关实际规定区分年度报告、年度监管费、资本审查和授权续期,不能宣传不存在依据的固定续牌费。
唐生建议在取得牌照前就建立年度合规日历,至少覆盖财报和审计节点、监管报告、董事适格复核、资本/交易量阈值、员工培训、投诉/事故、外包复核、资金对账、保险续保与跨境通知。规模或服务变化接近门槛时提前与主管机关沟通,不等到事后检查才解释。
股东、董事、控制权、名称、处所与业务变更
股权收购、增资、投票协议、董事更替和业务范围变更都可能影响监管机关的适格性判断。MiCA把直接或间接至少持有CASP资本/表决权10%,或能够对管理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纳入资格持股定义;第83条要求拟取得资格持股或增持至20%、30%、50%等法定界点,或使CASP成为其子公司时书面通知主管机关;处置资格持股及降至法定界点以下亦有书面通知义务。对克罗地亚CASP,主管机关为HANFA。正式交易前仍要核实完整评估时限和提交材料。
支付/电子货币、银行、投资及保险各有本地法和欧盟规则,控制权转让不能互相类推。HNB对PI/EMI申请资料中的股东与管理治理进行审查;银行控制权属于审慎监管核心;投资/保险股权变更亦应向HANFA核实。已打开材料不足以逐类确认所有百分比、等待期、表格和董事更换的事前/事后期限,因此本页不把未确认事项说成无需批准。公司名称、实际办公地、代理网络、外包商、服务类型或跨境国家改变,也应先核对牌照决定和报告义务。
收购合同可将监管许可、资金来源审查、银行开户和关键合同同意设为交割先决条件。该安排是商业交易管理建议,不替代法定申报,也不能将监管机关未反对、股东签约或公司登记变更等同于牌照控制权批准。
卖方出让持牌主体的完整路径
克罗地亚牌照由特定法人持有,不能脱离法人作为独立资产自动出售。卖方拟出售股份时,出售的是股权及随主体存在的资产负债、历史合规和合同关系,而不是向买方交付一张可以自由转名的牌照;监管机关仍可审查新股东和控制变化。若采取资产交易,客户合同、系统、人员、银行服务和客户资产安排可能需要逐项迁移或重新授权,不能假定牌照随业务资产移转。
卖方应先做内部许可核对与合规修复,确认当前授权范围、HANFA/HNB名册状态、监管报告、审计、AML/CFT、客户资金、争议、税务及银行合同。唐生建议先在保密协议后提供经脱敏的资料索引,待买方完成初筛再开放敏感信息;不得在营销中保证现货牌照、固定价格或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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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卖方授权与公司状况盘点
取得正式授权决定、登记摘录、服务范围、跨境通知、受益所有人及最近监管往来,核实许可是否有效、是否有附加条件、暂停或未整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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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确定股权还是资产方案
股权出售保留同一法人但触发买方适格与控制变更监管;资产出售不能自动移转牌照,应逐项评估合同、人员、客户数据及业务迁移是否需要新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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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保密与资料室
与候选买方签署NDA后建立脱敏资料室,放入公司、资本、财务、客户资金、AML/CFT、审计、ICT、外包、索赔与监管资料索引;依法处理个人资料和保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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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独立尽调和整改计划
允许买方和其顾问检查监管条件、资本缺口、客户资金对账、银行关系及未决投诉;发现问题时先确定补救责任、资金来源和完成时点。
- 05
第五步:协商LOI与SPA条件
以非约束性LOI推进估值和排他性安排,再在SPA中约定监管批准/通知、银行同意、陈述保证、历史责任、资金托管、价格调整、长停日和失败退出机制。此为项目组织建议,不是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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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监管申报与交割
配合买方向HNB或HANFA递交适用的股东/控制权材料,取得书面批准或完成法定程序前不交割受规管控制权;按法律和SPA完成价款支付、股东名册/公司登记及董事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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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交割后协助与责任切分
按约移交档案、监管报告日历、系统权限、关键供应商和客户沟通;卖方继续配合买方处理历史期间查询,确认个人数据、客户资金与AML记录的保管及访问合法性。
买方收购持牌公司的完整路径
买方应先判断收购现有主体是否比新申请更合适,而不应只按卖方的‘有牌’宣传判断。授权范围可能与买方计划的产品、客户群、技术和地区不匹配;未完成控制权监管步骤、隐瞒历史问题或银行关系中断,都可能使交易无法按预期运营。HANFA/HNB登记可用于核实公开许可状态,但仍需查看正式决定和监管往来。
对于跨境扩张,买方必须重新检查目标牌照的护照范围、通知状态及特定服务限制。小型支付机构不能因被收购就获得欧盟护照;历史VASP不能于2026年7月1日后凭旧登记经营;MiCA许可只覆盖决定列明的CASP服务。银行不保证客户关系延续,收购股份也不保证关键合作合同不因控制变化而终止。
- 01
第一步:定义收购目标与所需活动
明确拟经营服务、客户国家、资金路径和计划时点,逐项与HANFA/HNB许可服务清单及公司实际经营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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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签署NDA并完成初步核验
核对公司法人名称、股权、注册状态、主管机关名册、许可决定、跨境通知和处罚/暂停情况;公开名册不能替代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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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全面法律与监管尽调
检查股东适格、资金来源、管理层、监管往来、未决报告、资本与审计、客户资产/客户资金对账、AML/CFT、制裁筛查、ICT/DORA、外包及客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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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商业与运营尽调
联系银行和核心供应商确认账户、清算、托管、云服务、保险及技术合同是否允许控制权变更,评估续约或终止条件;确认客户合同和数据迁移合法性。
- 05
第五步:签署LOI与有条件SPA
约定估值基础、排他期、监管前提、银行/主要合同方同意、卖方整改、陈述保证、赔偿、价款留置/托管、长停日和审批失败的退出路径。
- 06
第六步:买方资格与监管程序
将买方及最终控制人、资金来源、组织架构和持股安排提交相关监管机关,按牌照逐项取得事前批准/完成通知评估;等待书面决定,不以递交申请视为获批。
- 07
第七步:满足交割前条件
确认许可仍有效、无重大监管不利变化、资本/资金保障已到位、银行和关键外包合同可继续、董事及合规负责人获接受,并满足SPA约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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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步:交割与整合
在监管程序完成后支付价款并登记股权/董事变化;安排受控权限切换、账户签字人更新、客户和监管沟通、政策培训及交割后审计。
资金、交割条件、监管和银行移交
交割资金路径应与监管申报中的买方来源资金证据一致。价款支付与公司资本金、客户资金、电子货币赎回资金或客户加密资产严格区分;不得以客户资金完成收购注资或交割对价。交易文件可安排托管账户、分期价款、留置款和赔偿机制,但必须确认资金来源、付款人和受益人能通过银行AML审查。
交割步骤通常包括主管机关控制权许可/法定通知结案、银行和关键服务商书面同意、股东名册和公司法院登记更新、董事与签字权限切换、保险及外包合同继续、监管联络人和报告日历移交。客户资产与记录迁移须保持可追溯性并遵守隐私、保存期限和AML记录规则。交割后应立即复核资本、客户资金、AML监控、访问权限和监管报告,不可等到下一年度审计才发现账户或董事权限仍由卖方控制。
牌照不能脱离获批法律主体自动转让,银行开户也不属于监管机关保证事项。股份交易保留法人连续性但不免除买方适格及控制权审批;资产交易更不能当然带走监管授权。若银行拒绝延续账户或外包商行使终止权,应按合同先决条件及业务连续性计划决定延期、重组或终止交易。
本章节准备清单
- 监管机关针对拟控制权变更的书面决定或完成通知证据。
- 买方收购资金来源文件、付款链条和银行可接受的交易说明。
- 银行、支付处理商、托管机构、云服务商及其他关键外包的书面同意或续约安排。
- 更新后的股东/受益所有人及董事登记、公司签字权、内部系统和密钥权限交接记录。
- 交割日客户资金与资产对账、客户通知、未结投诉和异常交易清单。
- 监管报告、AML/CFT档案、审计底稿、ICT事件和外包登记册的合法移交及保管安排。
跨境限制、制裁、不可直接转让与待核事项
克罗地亚授权不等于全球业务权限。支付与电子货币跨欧盟拓展须按HNB事前通知程序;小型PI受境内经营限制。CASP欧盟护照取决于MiCA授权类别与监管通知;服务其他国家还须评估当地营销、消费者保护、数据、税务、制裁及第三国牌照。不得把欧盟成员国资格描述成可以不经许可直接进入英国、美国或亚洲市场。
2026年7月1日是克罗地亚及欧盟MiCA过渡期结束日。未获MiCA授权的既有VASP不得继续向客户提供加密资产服务,须停止经营并有序通知客户、退还所持客户资产;登记名册或AML制度登记并非CASP牌照。监管许可不随资产交易自动移转,股份交易仍有控制权审查,银行开户也不能保证延续。卖方挂牌广告、收购报价、现货牌照、审批时间和获批保证均须核实,本文没有确认任何具体待售实体或成交报价。
未确认事项包括:HNB当前PI/EMI各服务类别最低自有资金及申请处理时限;PI/EMI、小型机构所有股东变更的准确阈值与通知期限;银行具体资本和股东批准参数;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及保险主体完整当前资本和控制权申报表;一般非银行消费信贷、独立货币兑换、信托/公司服务的许可边界。项目启动前须以现行法律文本、监管机关当前申请指引和书面个案回复补足;不应把这里的缺口解读为不需许可或不需事前批准。
唐生实务建议
唐生建议客户先把准备提供的每项服务画成一张交易流程图,标出谁持有客户钱、谁发出支付指令、谁承担信用/保险风险、谁控制加密资产密钥,以及客户在哪个国家。克罗地亚项目常见误区是把公司登记、AML登记、历史VASP登记、支付登记和真正金融授权混成一个概念;请先按流程图向HNB或HANFA确认牌照类别,再安排公司设立及申请准备。收购项目则先签NDA、核对主管机关名册及正式批复,再做法律、监管、财务、银行、客户资金、AML/CFT和技术尽调;LOI与SPA应加入监管批准/通知、买方资金来源、银行及关键外包合同、资本补足、客户资产、赔偿和未获批退出条款。此处属于项目组织建议,不是法定手续,也不代表仁港永胜持有任何现成牌照出售、能够保证银行开户或承诺监管批准。具体买卖与申请需待目标主体和监管反馈确认后另行定案。
行动前仍须确认的细则
本次打开的HNB公开PI与EMI页面未列全当前欧元最低资本数字及所有业务类申请时限;本稿明确不填入未核实数值,正式申请前应对照最新自有资金决定及HNB申请表。
尚未逐条核清支付机构、电子货币机构和小型机构股权/董事变化的所有事前批准阈值、法定期限与申请表,应向HNB提交目标交易结构书面询问。
银行、投资公司、投资基金和保险公司各服务类别的完整当前资本门槛、控制权阈值及申请周期未在已打开来源中全部核实;须按目标牌照向HNB/ECB/HANFA取得现行要求。
已核实HANFA官方公告确认克罗地亚MiCA过渡期于2026年7月1日结束,欧盟法源提供CASP授权资料及审慎保障框架;本稿未逐项摘录MiCA全部二级技术标准和CASP收购评估期限,交易前需结合现行欧盟法规与HANFA个案确认。
独立货币兑换、非银行消费贷款、信托及公司服务和不良贷款服务的具体本地许可边界未由本次已打开来源完整核定,因此不将AML登记或公司登记描述为替代牌照。
交易与跨境风险提示
HNB/HANFA许可按法律主体和活动限定,牌照不能脱离主体自动转让;股份收购涉及控制权审查,资产出售通常不能携带原牌照。
HNB普通PI/EMI的跨境服务须完成法定通知;小型PI只可在克罗地亚境内提供服务,交易量不得突破法定月均上限。
MiCA过渡期已于2026年7月1日结束;旧VASP登记不能替代CASP授权,未获许可不得继续提供服务。
欧盟护照不是全球授权;第三国法律、当地客户营销和制裁限制须单独分析。
银行开户、支付清算、客户资金账户、托管及云服务均为独立商业尽调事项,主管机关批牌不保证银行接受或继续服务。
未经官方现行文件确认,不要使用历史库纳资本数字、商业顾问声称的最低资本、未核实的控制阈值、固定审批期限或牌照年续期承诺。
收购交易涉及未披露监管往来、资本缺口、AML/CFT缺陷、客户资产差异、数据保护问题或关键合同控制权条款时,可能触发整改、延期、重新申请或无法交割。
主管机关原文与资料依据
下列资料支持对应章节,不代表每类申请已经获批或所有细则均已审查。页面核实日期不代替原法规的生效日期;请在实际递交或交易前再次核对版本。
- [1] HNB:Payment institutions(支付机构授权及申请材料) ↗
支付机构本地法人条件、申请依据第85条、三年业务及自有资金预测、资金保障、DORA/ICT、连续性、保险、外包、批复后公司登记及欧盟跨境事先通知。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2] HNB:Electronic money institutions(电子货币机构授权及申请材料) ↗
EMI本地法人、授权服务范围、申请依据第17条、预测与资金保障、ICT/DORA、保险、外包、获批后登记、欧盟跨境通知及分销商不得发行电子货币。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3] HNB:Small payment institutions(小型支付机构) ↗
小型PI仅境内经营、EUR 995,000平均月交易上限、历史交易报告/未来预测、登记条件及开业前公司登记。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4] HNB:Basics and objectives of supervision(信用机构监督) ↗
只有信用机构可吸收公众存款;信用机构类别;HNB/ECB单一监管机制分工;所有权、治理、资本、流动性和持续报告监督。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5] HANFA:About us(职责与监督范围) ↗
HANFA独立监管机关及资本市场、投资公司、保险、基金、租赁和保理等监管职权。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6] HANFA:Investment firms register(投资公司登记册和服务类别) ↗
投资服务、投资活动、辅助服务与额外活动的逐项分类;区分HANFA授权公司、HNB授权信用机构及基金管理公司相关服务。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7] HANFA:Insurance market(保险市场监管) ↗
保险/再保险公司与中介分销人的类别、授权审查、专业知识考试、登记、保险法范围和跨境经营程序。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8] HANFA:保险及再保险分销许可可经START Plus递交 ↗
START Plus自2026年7月13日起适用的保险/再保险分销申请类别及在线递交渠道;不代表实体牌照条件改变。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9] HANFA:2026年7月1日起加密资产服务必须获得MiCA授权 ↗
克罗地亚MiCA过渡期结束日期、CASP授权/跨境通知金融机构路径、旧VASP不得继续经营、客户通知与资产返还、CASP资格与审慎/内部控制/AML/ICT要求。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10] EUR-Lex:Regulation (EU) 2023/1114 on markets in crypto-assets(MiCA) ↗
CASP注册办事处和欧盟管理要求、欧盟护照范围、资格持股定义、授权申请第62条资料、审慎保障第67条及服务类别差异。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11] HNB:Register of payment service providers and electronic money issuers(支付机构与电子货币机构名册) ↗
HNB支付和电子货币名册类别、授权及登记机构区分、代理和分支机构记录、过往制度实体依2018年法案迁移。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本页为综合金融准入参考,保留原法域卷宗关于金融许可、支付及相关制度的既有资料,非个案法律意见、证券发行意见或审批承诺。证券代币发行另需专项核验:应就证券属性、发行人、投资者及中介活动向当地证券律师确认。普通公司注册、AML登记与完整金融牌照不同,股份/资产交易也不等于许可证脱离原法律主体直接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