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STO 发行合规 · 路径梳理 · 文件协调 · 持续合规
仁港永胜 RGYS 标识仁港永胜美国 STO 发行合规RGYS · GLOBAL LICENSING & COMPLIANCE
RGYS GLOBAL LICENSING / 美洲

危地马拉金融牌照资料
申请、维护与出让收购

危地马拉具有本地金融许可和登记制度,并非一张通用金融牌照覆盖全部业务。银行、金融公司及微型金融实体由货币委员会(Junta Monetaria)作出授权决定,金融监督总署(SIB)负责技术审查和持续监督;证券代理人及基金合同由经济部证券及商品市场登记处(RMVM)登记;换汇所亦有SIB列明的专门授权程序。

仁港永胜全球证券与金融准入资料品牌场景示意
官方资料核实 · 详细指南资料核实:2026-10-12唐上永(唐生)· 业务经理专业讲解返回全球总册
LOCAL RULES · GLOBAL PERSPECTIVE

先辨明业务与属地,
再推进金融准入。

属地为危地马拉共和国本土及其国内主管机关;不是欧盟/EEA护照制度、美国联邦或州级牌照制度,也不属于自由区牌照。银行、微型金融、保险、换汇等受监管机构由危地马拉本国法律及货币委员会、SIB授权监管;证券市场由经济部RMVM登记监管。第15-2026号反洗钱法由SIB下属IVE执行。当地许可不自动覆盖向境外居民招揽、境外支付清算、境外投资服务、境外托管或目标国家的保险、证券、信贷与虚拟资产活动;应逐一核对客户所在地和实际服务提供地的规则。

主要主管机关

危地马拉货币委员会(Junta Monetaria,JM)根据金融机构法律对银行、金融公司、微型金融机构及特定其他金融实体作出设立经营授权和规则决定;SIB参与审查监督。[1] [2] [3]

金融监督总署(Superintendencia de Bancos,SIB)及其特别核验处(IVE)监管法律指定的银行体系机构,执行审慎监管;IVE依据第15-2026号法登记和监督反洗钱义务人。[1] [7] [8] [9]

经济部证券及商品市场登记处(RMVM)证券代理人及投资基金合同等资本市场参与者和合同的法定登记机关。[4] [5]

危地马拉商业登记处(Registro Mercantil)公司设立、商业专利以及第15-2026号法过渡条款要求的管理机构登记和相关公司资料事项;公司登记本身不构成金融经营许可。[7] [8]

本页12章目录 · 申请 / 维护 / 出售 / 收购
01 / LICENSING & COMPLIANCE

主管机关及法律体系

危地马拉金融监管分为审慎授权与资本市场登记两条主线。货币委员会是重要授权机关,SIB负责专业审查与银行体系监督;SIB公开的程序目录列明银行、私人金融公司、外国银行分行、换汇所、保险人和微型金融实体的设立或经营程序。证券市场则由经济部RMVM按第34-96号《证券及商品市场法》办理证券代理和投资基金合同登记。实际方案必须先看资金是否被公众托管、产品是否构成银行业务、是否有证券中介或保险承保,而不能先挑一张听起来相似的牌照。

反洗钱另属横向义务。第15-2026号《综合预防和惩治洗钱及恐怖主义融资法》于2026年6月17日公布,并按第128条于公布后三个月、2026年9月17日生效;同日起废止旧第67-2001号和第58-2005号法。第127条要求SIB通过IVE在生效后最多六个月内拟定实施条例并提交总统审批,故截至本档案核查日,实施条例和部分操作期限仍须跟踪。旧法下已启动的案件按过渡条款处理。新法的公司登记过渡还要求既有股份公司在一年内更新股东名册资料、在六个月内将全体管理机构成员登记商业登记处;精确起算日应按法定生效日及登记处实施细则确认。

危地马拉没有经本次核实的通用电子货币或虚拟资产服务商独立牌照路径。IVE登记只说明承担反洗钱义务,不等于获准经营汇款、交易、支付、托管或证券服务。公司登记、商业专利、银行开户、海外牌照、自由区资格或技术平台,也不能替代SIB/JM授权或RMVM登记。

本章节参考:[1] [2] [3] [7] [8] [9]
02 / LICENSING & COMPLIANCE

牌照及经营活动对应

吸收公众存款或以银行名义开展受管制银行业务,先评估银行授权;提供专门金融服务时再确认是否符合私人金融公司法定类别。小额贷款不一定自动落入受SIB审慎监管的微型金融机构,但向公众募集储蓄则不能用普通放贷公司绕行。第25-2016号法明确分为储蓄与信贷型和信贷型微型金融机构,类别决定是否具备储蓄权限。

证券撮合或代理要区分RMVM登记的Agente de Valores与Agente de Bolsa。投资基金合同和投资证明又是另一登记路径。保险承保由SIB程序目录所列保险人授权体系管理;换汇所也有独立授权程序。已核验材料不足以确认独立支付、电子货币、通用非银信贷、信托/公司服务或VASP牌照的统一申请,因此不得将这些业务直接归入已有许可。

同一企业可能同时触发金融授权、证券登记、IVE义务人注册、税务和商业登记。先按“谁提供服务、合同谁签、谁控制客户资金/资产、客户在哪里、交易在哪里完成、如何营销”拆解功能,再向主管机关确认复合业务的许可组合。当地许可只覆盖本地法定业务边界,不允许用危地马拉资格向邻国自动护照展业。

审慎经营授权银行及私人金融公司设立经营授权货币委员会(JM)授权;SIB审查、办理及持续监督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银行可在《银行及金融集团法》及授权范围内经营银行业务;私人金融公司为获准的专门金融机构。是否可吸收存款、发放何种信贷、开展外汇或集团内业务,须以法定机构类别、JM授权和适用法规为准。一般公司不能以商业登记替代银行授权。

申请条件
应由依危地马拉法律设立的公司申请相应机构类别,并满足《银行及金融集团法》关于发起人、股东、最终受益控制、资金来源、治理和财务稳健性的审查。设立资本最低额由法定机制和JM规则确定,不宜用旧资本数值代替申请时有效口径;申报前应向SIB核定当期资本、出资缴付及可接受证明。发起人需解释业务可行性、风险、治理、本地组织、管理人员适任和未来资本规划。外国股东及资金来源文件须适当认证、译成西班牙语并说明资金链。
申请资料
初始材料通常需覆盖:设立申请及发起人/股东信息;组织章程草案与公司治理;股权结构、最终受益人及关联关系图;股东身份、背景、财务能力和资金来源;资本计划与注资凭证;业务计划、市场、产品、客户及收入假设;三至五年财务预测(具体年数按SIB要求确认);风险管理、信贷、流动性、市场、操作、合规和内审架构;董事、高管及关键人员履历、资格和诚信文件;拟设地址、组织架构、IT、外包、业务连续性和AML/CFT制度。SIB可依程序要求进一步材料。
递交与开业
通常先向SIB沟通类别与申请路径,再提交设立授权申请,由SIB审查发起人、资本、计划及人员并向JM提出意见或建议;JM作出授权决定后,完成公司设立及登记、缴足适用资本、落实组织与系统,另行申请开始运营批准。取得设立授权不等于可立即对公众营业。SIB列有银行/金融公司设立程序及启动运营程序,具体所需版本和先后顺序以现行手册为准。
持续维护
获准后须在授权范围内运营,维持适用资本、流动性、治理、审慎报告、会计记录、审计、检查配合、客户保护及AML/CFT要求。第15-2026号法自2026-09-17起成为反洗钱新法,义务人应按IVE法规和后续规则调整风险管理和报告流程。不得把一般年检或公司登记更新当作监管年度续牌;本次核验未确认银行统一的年续牌制度。
控制权变更
银行股权及股份转让属于审慎监管敏感事项,相关法律将股份转让纳入股东资格和监管规则体系。控制权、重要股东、最终受益人变化应在签约及交割前让SIB/JM书面确认适用事前批准、审查或报告要求。不能仅凭公司股东名册更新认为金融授权已随股份交易当然延续。
[1] [2]
审慎经营授权微型金融机构(储蓄与信贷型/信贷型)授权货币委员会(JM)授权;SIB审查、持续监督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微型金融机构及非营利微型金融实体法》(第25-2016号法)区分微型金融储蓄与信贷机构和微型金融信贷机构。储蓄与信贷型可在许可边界下经营储蓄及微型信贷;信贷型仅按其类别经营信贷,不能据此向公众吸收存款。两者皆须按各自许可及审慎规则运营。

申请条件
微型金融机构须依法采用股份有限公司(Sociedad Anónima)形式,资本以记名股份表达,并取得设立授权。发起人、股东、最终受益人、管理层应通过信誉、财务能力、资金合法来源和治理审查;需提供资本规划、业务可行性、风险控制及本地运营安排。法定最低初始实缴资本依JM规则按机构类别设定并可能调整;不得把历史数额当作2026年现值,本项目应在递件前由SIB核定当期金额和币种/缴付凭证要求。
申请资料
应准备申请主体资料、章程与法定业务范围、股东和最终受益人完整链条、身份与背景审查、资金来源与资本缴付证明、董事和高管履历与适任材料、营业地址、组织架构、业务和财务计划、目标客户与产品合同、信贷审批/催收制度、储蓄及客户资金处理(仅储蓄与信贷型适用)、风险与内控、AML/CFT政策、会计/信息系统、外包清单、连续经营及内审安排。SIB的2025年程序手册及第25-2016号法应共同核对;译本、认证和格式以主管机关清单为准。
递交与开业
先确定是否需要吸收客户储蓄,再选类别并与SIB预沟通资本和业务边界;按程序提出设立申请,接受SIB对股东、资本、人员、治理、计划和合规框架审查;依要求补正并取得JM设立授权;完成公司、税务及商业登记并落实获批资本、管理人员、系统与办公室;单独完成开始运营授权/核验。法律规定获准实体须在授权后六个月内开始运营,具体起算和延期条件需以现行法规及授权决定复核。
持续维护
持续保持核定资本、按类别限定业务,满足审慎报告、会计、审计、检查、治理和AML/CFT要求。年度维护应核对SIB/IVE报送日历、监管费及资本调整,不应虚构统一牌照续期。新AML法下需更新制度并按IVE后续规章实施;过渡期事项见本档案框架及维护章节。
控制权变更
股东及股份变动可能触发JM批准或SIB审查,尤其影响主要出资人、最终受益控制、资本质量或机构适格性时。法律/实施规则具体门槛和程序须按交易类型书面确认。任何股权交易前应先把交易结构、受让人、资金来源及交割安排提交SIB核实,不假设普通商业公司股权交易规则即可满足金融审慎要求。
[1] [3]
法定登记/资本市场准入,不是银行牌照RMVM证券代理人登记(重点:场外市场证券代理)经济部证券及商品市场登记处(RMVM)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代理人依第34-96号《证券及商品市场法》第43条及登记类别开展相应证券、商品或合同中介活动。RMVM的“Agente de Valores”登记与“Agente de Bolsa”登记名称、活动和条件不同;场外证券代理的登记不得被误写为证券交易所会员、银行、基金管理人或全能投资牌照。基金合同及投资证明另有登记路径。

申请条件
RMVM申请页要求申请实体为Sociedad Anónima,章程须明确其他代理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其资本,并把公司目的限于法第43条活动;需有法定代表人与指定操作人员。操作人员须证明证券和金融知识并符合第47、48条声明要求。申请页明确场外责任保证保单Q1,000,000,且原件需递交RMVM;此为该页面对该登记所列具体金额,不应外推为其他登记类别资本金。
申请资料
需提供经认证的公司设立契据及修订、公司商业专利、企业商业专利、实体RTU税务登记、Q1,000,000保证保单认证副本及原件、代表人身份证/RTU/代表权限文件/第47条声明/无犯罪记录、操作人员身份证/RTU/第47和48条声明/无犯罪记录/证券及金融知识证明、登记申请和规费支付证明。外国文件的认证翻译要求应提前向RMVM确认。
递交与开业
先按法定业务目的设立符合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并配置代表人与操作人员;在RMVM网站填写“Inscripción de Agente”预登记表并发至官方邮箱,以取得Office Virtual账号;按LBTR方式缴付Q1,000规费,在虚拟办公室建立登记申请、上传PDF并由代表人手签或使用获认可的高级电子签名;提交后取得案号并回应补件;RMVM依法审查后可出具登记决议、证书、代表人与操作人员登记及公告;决议后不超过20日完成官方公报及电子媒体公告并上传证明,再取得完成公告的最终决议。页面列示最长15个工作日法定办理口径,但不含补件或公告时间。
持续维护
依RMVM登记状态和具体代理类别维护代表人、操作人员、担保保单、章程、地址、合规及客户/交易记录。RMVM另对证券交易所代理人公布年度有效性维护要求: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20个工作日内提交,按文件缴Q200规费;该专门页面标题为“Agentes de Bolsa Anual”,不可直接扩大适用于所有Agente de Valores。地址、章程、人事等更新期限按各自维护程序核实。
控制权变更
本次打开的RMVM代理人申请页没有完整列出控制权交易前置批准门槛。股东变更会与代理人章程限制、法定资格、代表人、经营目的及受让人资格交叉影响;先向RMVM确认是否需事前登记或核准、重新登记、变更章程或公告。不得在交割时把RMVM登记证书当作脱离公司的可转让资产。
[4] [5]
特定经营授权 + AML登记(两者不同)换汇所授权及反洗钱义务人登记SIB/货币委员会的换汇所授权路径;IVE按第15-2026号法登记义务人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SIB官方程序目录单列“Autorización de una Casa de Cambio”,并说明SIB规范授权、经营和要求。换汇业务不能仅凭公司登记或IVE身份经营。根据产品和实际功能,跨境汇款、支付、电子货币、钱包或代币服务是否落入其他授权,现有已核验来源不足以确认统一独立牌照,应逐项书面询问。

申请条件
应按申请时现行换汇法规确认实体形式、发起人、资本、管理人员、场所、业务范围和运营条件。由于本次SIB手册网页只列出程序项目,未能从可读取的官方页面确认当期详细最低资本或股东阈值,故此处不编造数字。若活动列入新AML法第3条义务人范围,还需IVE注册并落实反洗钱体系;AML注册本身不取代换汇授权。
申请资料
取得SIB/IVE当期书面清单后,一般应准备公司及章程、股权与最终受益人、股东背景和资金来源、资本证明、董事及管理人员资料、商业/税务登记、营业地点和操作流程、产品与客户范围、现金及外汇控制、风险评估、KYC/受益人识别、交易监测、制裁筛查、记录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将监管申请文件与IVE登记文件分成两套证据包。
递交与开业
先向SIB说明币种、客户、现金/账户结算、汇款与支付功能;按Casa de Cambio程序递交授权材料并回应审查;公司获准后按决议完成登记和运营准备;另按第15-2026号法和IVE现行规则办理义务人注册;确认银行和代理结算安排、柜台安全及会计控制后才上线。此工作流的精确期限、收费、资本和是否有独立开业核验,须逐项根据当期SIB文件书面确认。
持续维护
获准换汇所应遵守授权条件和持续监督,维持资本/组织和报送要求;作为义务人时依新法及IVE实施规则持续风险管理、客户尽调、记录、报告、培训和内部控制。以IVE注册并不证明换汇经营获批,也不当然包括汇款、支付、资产管理或虚拟资产活动。
控制权变更
交易前应向SIB确认换汇所法规中的股东/控制权批准和报告触发点;另向IVE核对义务人注册信息更新要求。未取得书面结论前,交割不得造成实际控制先行变更或对外声称授权已转移。
[1] [7] [8] [9]
本章节参考:[1] [3] [4] [7] [9]
03 / LICENSING & COMPLIANCE

申请条件、人员资本及实体运营

银行和微型金融机构的门槛属于事前审慎准入:申请人需解释股东和最终受益人、资金来源、拟投入资本、管理层、治理、风险控制、运营和商业可行性。微型金融实体依法采用Sociedad Anónima和记名股份形式。最低初始实缴资本由类别对应的JM规则确定;由于数值可能经决议调整,准备项目预算时应取得当期官方确认,不能照搬历史网页金额。

RMVM代理人登记的公开清单则给出明确结构限制:实体为Sociedad Anónima,章程不得允许其他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参与其资本,并需把对象限定于法第43条活动;代表人、操作人员要提供法定声明、无犯罪记录和必要专业知识证明。场外Agente de Valores须提交Q1,000,000责任保证保单。该要求是保证,不等同最低股本,也不可套用到银行或其他证券登记。

金融机构应证明有真实的管理、合规、记录、系统、客户支持和风险管理能力,而非仅有注册地址。申请前应把董事/高管适任、内控独立性、业务连续性、信息安全、外包治理、客户投诉及AML/CFT覆盖到岗位和预算中。适用本地人员、办公地址或居住要求须依类别及申请时SIB规则逐项确认。

本章节参考:[2] [3] [4]
04 / LICENSING & COMPLIANCE

公司设立与申请资料

金融机构申请包不能只交公司注册文件。SIB/ JM会评估申请主体、发起人和关联方是否透明,出资是否有可信来源,业务预测是否能支持资本和运营,人员与制度是否能真正控制风险。银行、微型金融、换汇和保险的清单并不完全相同,递件前应从SIB取得相应现行程序手册及申报表。

RMVM代理人清单更具操作性,特别是公司章程与专利、RTU、责任保单以及代表人和操作员的个人文件。外国公司文件常涉及公证认证、加注/领事认证、宣誓翻译或本地公证;具体认可方式须先询问接收机关。为避免补件,应建立文件版本、签署权限、有效期、译文和来源凭证的索引。

本章节准备清单

  • 经认证的公司设立契据、章程及所有修订;拟申请代理人须核对法定经营目的和其他代理人持股限制。
  • 商业登记证明、公司商业专利、企业商业专利、税务统一登记RTU及纳税状态文件。
  • 完整股权图、直接/间接股东、最终受益人、关联方和控制安排;股东身份证明、履历、财务报表、资信和资金来源链。
  • 董事会/股东决议、发起人授权、法定代表权证明、拟任董事高管及关键人员履历、适任和无犯罪记录材料。
  • 资本结构、适用最低资本官方核定、出资/缴款证明及资本来源支持文件;证券代理另附RMVM规定的Q1,000,000保证保单。
  • 业务计划、产品说明、客户与地区、资金/资产流图、定价和合同样本、三年或主管机关要求期间的财务预测。
  • 组织架构、风险管理、信贷政策、客户资金控制、利益冲突、投诉、信息安全、IT架构、灾备、连续性、外包和内部审计文件。
  • AML/CFT风险评估、KYC/受益人识别、PEP与制裁筛查、交易监测、可疑活动报告、记录保存、培训和高级管理层监督制度。
  • RMVM代表人身份证、RTU、代表权限、法第47条声明、无犯罪记录;操作人员身份证、RTU、第47/48条声明、无犯罪记录及证券/金融知识证明。
  • IVE义务人注册资料与公司授权材料分开整理,列明业务类别依据第15-2026号法第3条,并按IVE当期清单申报。
本章节参考:[2] [3] [4] [9]
05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设立、递交、评核、批复与开业流程

银行和微型金融通常先取得JM设立授权,再完成法人登记、资本到位及组织建设,并依适用程序另行获准开始运营。不要把设立决议、公司登记或提交申请理解为已经可以营业。SIB公开手册将银行/金融公司设立与换汇、微型金融、保险等程序分别列出,提示按机构类别各走各路。

证券代理人走RMVM线上登记流程,公开页面列出15个工作日最长办理口径及补件可能;获批后还须在20日内完成公告。前述处理时限不是整个项目的保证时间,不包含公司设立、外方文件、补正、公告、银行开户或业务准备。

  1. 01

    1. 业务分类与预沟通

    绘制客户、产品、合同、资金和数据流,初步确定银行、微型金融、换汇、证券代理或多重登记;就边界、资本和申报版本向SIB/JM或RMVM书面询问。

  2. 02

    2. 主体与发起人准备

    按选定类别拟定危地马拉公司结构、章程、股权和受益人资料;完成商业/税务文件及资金来源证据,不在此阶段开展需要许可的业务。

  3. 03

    3. 递交设立或登记申请

    银行/微型金融等按SIB适用手册向监管体系提交材料供SIB审查并由JM依法决定;RMVM代理人先申请Office Virtual账号,再在线递交、签署和缴费。

  4. 04

    4. 评核、问询与补正

    指定单一项目负责人逐项答复股东适格、资本、人员、业务预测、制度和技术问题;重要变更先说明并确认是否需修订申请。

  5. 05

    5. 取得授权/登记决定

    核对决议载明的实体、类别、业务范围、资本、人员、条件和有效状态。银行与微型金融不得以设立授权替代开始运营授权。

  6. 06

    6. 完成后置事项

    按监管决定完成商业登记、资本缴付、关键人员和系统配置;RMVM代理登记获批后按规定期限刊登官方公报和电子媒体公告,并向登记处上传证明。

  7. 07

    7. 开业核验与上线

    完成银行/结算、客户合同、资金隔离(如适用)、AML监控、投诉、账簿、灾备和人员培训;仅在所有授权条件满足、开业许可取得后上线。

本章节参考:[1] [2] [3] [4]
06 / LICENSING & COMPLIANCE

批复后开业、客户资金与系统条件

获批只是项目节点,不是自动开业。银行或微型金融须确保最终实体、资本、治理、人员、制度和技术与申请获批版本一致;对微型金融机构,法定文本要求授权后六个月内启动运营。此期限涉及特定机构法律,不能套用为银行、换汇所或RMVM代理人的统一期限。

客户资金账户、清算与代理行关系受商业银行尽调和合同条件约束。监管批准不保证银行开户、外汇通道或代理服务续存。开业前应落实客户资金流对账、权限分离、异常交易预警、交易回溯、投诉和网络事件响应。保险、证券和换汇经营亦须在实际许可活动内配置相称系统。

本章节准备清单

  • 核对授权决定中的全部前置/后置条件和允许业务边界。
  • 确认客户账户、结算银行、外汇和代理通道均已获得商业确认,不将账户等同牌照。
  • 完成AML规则、名单筛查、交易监控、记录留存、升级报告和人员培训测试。
  • 建立系统访问权限、数据备份、业务连续性、网络安全、供应商管理及事件通报。
  • 完成客户合同、费率披露、客户资产/资金处理、投诉渠道和责任人安排。
  • 由管理层签署开业准备确认,保存测试、演练和监管沟通记录。
本章节参考:[1] [2] [3] [7] [8]
07 / LICENSING & COMPLIANCE

年费、有效性、审计、AML及持续维护

银行和SIB监管机构通常面对持续审慎申报、账簿、财务报告、外部审计、内控和现场/非现场监督。实际频率、模板、监管费、审计范围和资本门槛因机构类别及当期规则而异,应从SIB法规库和授权条件建立逐项日历。不要把未核实的年度续牌期限写成普遍规则。

RMVM页面明确证券交易所代理人年度有效性维护须提交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20个工作日内送交,逐份文件规费Q200;该页面适用类别为Agentes de Bolsa Anual。Agente de Valores、基金合同登记是否需相同频率应单独核查。第15-2026号反洗钱法已经生效,实施细则依法需在六个月内制定;IVE网页确认新法义务人需注册,现有登记主体仍需对照新法修订风险评估、系统、流程和资料。

本章节准备清单

  • 监管授权、登记和附带条件台账;逐月核对监管门户及公告。
  • 资本、流动性、偿付能力/保证保单和财务预测差异报告。
  • 董事会、管理层、风险、内审、合规及外部审计的职责与定期会议记录。
  • SIB/RMVM审慎申报、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商业登记和税务申报日历。
  • IVE义务人登记资料更新、KYC与最终受益人、PEP/制裁筛查、交易监测、报告决定和记录保存。
  • 新第15-2026号法实施规则、SIB/IVE通告和过渡期事项追踪,按正式发布日期更新制度。
  • RMVM年度维护费仅按适用代理类别核算;需更新时保存签署凭证和缴费回执。
  • 员工入职和周期培训、外包评估、网络安全、灾备测试、投诉与事件处置留档。
本章节参考:[5] [7] [8] [9]
08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股东、董事、控制权及业务变化

银行和微型金融机构的股权/控制变化受金融审慎制度约束,不应把股份自由流通作为默认。交易方须在签署不可撤销交割义务前,向SIB/JM提交拟受让人身份、最终受益人、资金来源、持股链和交易后治理安排,取得书面意见以确认是事前批准、资格审查、备案还是多重程序。已核验公开文本未支持一个适用于所有机构类别的统一控制百分比,因此本档案不列阈值。

RMVM代理人控制变化亦须谨慎处理。RMVM清单要求章程中其他代理人不能直接或间接持有Agente de Valores资本,控制权或章程变化可能与持续登记资格冲突。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操作人员、商业专利、地址或业务对象变化应按对应维护流程申报;如需公告、章程修订或重新登记,须以RMVM当期书面指引为准。IVE身份数据更新另有独立流程。

把交易变更分线管理:金融机构许可与审慎资本、RMVM登记、公司/商业登记、税务、IVE义务人信息、客户合同及银行账户分别核查。营业范围扩张、增加存款、支付、保险或投资服务前要重新分类,不能以原经营许可的模糊措辞覆盖新活动。

本章节准备清单

  • 交易前确认每类牌照、登记及监管条件是否要求事前批准或通知。
  • 准备买方/最终受益人、资金来源、适格人员、交易后治理和资本证明。
  • 提前设计董事、法定代表人、合规主管、操作人员及系统权限交接。
  • 分别向SIB/JM、RMVM、IVE、商业登记处及往来银行核实更新材料。
  • 把监管书面确认、相关登记、客户保护和银行同意作为交割先决条件。
本章节参考:[2] [3] [4] [7] [9]
09 / TRANSACTION WORKFLOW

卖方出让路径

所谓“卖牌照”通常实质是股权交易、业务资产出售或重新申请,监管授权不会脱离持牌法律主体自动转让。卖方须如实区分可售公司权益、客户合同、软件/商标、贷款组合、担保和法定登记;不得将公司注册或IVE义务人登记营销为金融牌照。RMVM代理登记和银行体系授权均应以目标法人及实际状态核验。

卖方宜在公开报价前准备脱敏资料包,并由律师及当地合规顾问审核保密范围。不能保证买方能保留许可、账户、客户或人员,也不能以“现货壳”“快速批复”作无证据承诺。

  1. 01

    1. 确认出售标的

    明确是股份、全部/部分资产、业务组合还是停止业务;列出主体、持有的每项授权/登记及其允许活动。

  2. 02

    2. 监管状态自查

    核对SIB/JM或RMVM官方记录、决议条件、资本/担保、审计申报、补件、检查、处罚和未结事项。

  3. 03

    3. 整理完整披露

    编制公司、股权、最终受益人、客户/资金、合同、银行账户、AML/CFT、诉讼、税务、外包、IT和员工数据室。

  4. 04

    4. 保密接触与意向

    经NDA后提供分阶段脱敏材料;可签非约束性LOI,但不得在监管要求确认前转移实际控制或许可经营。

  5. 05

    5. 交易结构与监管预询

    比较股份交易和资产交易;就控制权审批、登记变更、受让人资格、客户通知及银行复核取得书面意见。

  6. 06

    6. 签约和交割条件

    SPA明确监管先决条件、真实性陈述、赔偿、价款托管/分期、员工客户处理、数据安全及未获批时终止机制。

  7. 07

    7. 交割与持续配合

    仅在批准/登记和其他先决条件满足后交割,移交法定账簿、系统权限与记录,并依交易文件处理历史责任。

本章节参考:[2] [3] [4] [5]
10 / TRANSACTION WORKFLOW

买方收购路径

买方的重点不是购买一纸证书,而是确认受监管法律主体能否继续获准经营、控制权变更是否需监管同意,以及目标实体的历史义务是否影响未来运营。监管授权只属于具体法人、业务类别和条件;购买资产通常不把卖方牌照一并带走,收购股份也不保证主管机关或银行接受新控制人。

意向前先做功能尽调和官方名册核验,再评估资本缺口、客户资金、担保、AML/CFT和整改成本。以业务并购形式承接客户合同或贷款组合,可能仍需额外同意、数据迁移安排或监管审批。

  1. 01

    1. 明确目标与买方资格

    确定目标机构种类、拟开展活动、受益人结构、资金来源和管理团队;评估买方是否满足金融机构股东及人员审查。

  2. 02

    2. 核对监管原件

    要求卖方提供JM/SIB授权决定、RMVM证书、限制条件、年度维护和监管往来;独立核验登记状态。

  3. 03

    3. 全面尽调

    检查财务、资本、审计、客户资金/资产、担保保单、贷款组合、合同、AML/CFT、客户投诉、监管调查、诉讼、税务、数据和外包。

  4. 04

    4. 取得监管路线书面确认

    按牌照类别向SIB/JM或RMVM说明股权比例、控制权、董事和交易结构,确认前置审批、登记更新及需要的补充材料。

  5. 05

    5. 商定交易文件

    由当地法律和财务顾问起草NDA、LOI、SPA/资产购买协议、托管机制和交割清单;把批准、资金来源核验和银行审查列作先决条件。

  6. 06

    6. 递交控制权申请并维持原状

    先递交买方/UBO、资金来源、治理、资本、合规能力和交易后业务计划;在书面批准前不接管受规管决策。

  7. 07

    7. 条件满足后交割

    核对监管批准、公司登记、合同同意、银行账户和人员移交全部到位后释放价款;确保客户资金、账簿和数据的连续控制。

  8. 08

    8. 交割后复核

    更新监管/IVE/商业登记资料,重设权限、筛查和培训,落实审计/报送日历并验证银行关系未被暂停。

本章节参考:[2] [3] [4] [5] [9]
11 / TRANSACTION WORKFLOW

资金交割、监管移交及交割后维护

交割价款应与监管许可和商业资产分别计价,不将许可证作为可脱离法人转让的商品。常见项目组织工具包括NDA、意向书、尽调清单、SPA、价款托管、监管批准先决条件、交割证明及交割后协助;这些是交易安排建议,不是危地马拉监管机关规定的法定表格或审批保证。跨境付款需符合银行尽调、税务和外汇要求。

交割日应设置双重控制,保证客户资金、账簿、核心系统、合规记录、投诉、员工和关键外包不中断。即使股份交易中法人不变,银行可能基于新受益人重新审查并限制或终止账户。应先取得银行书面确认,但不能保证其同意延续。资产交易则需逐项转移客户合同、数据、担保、人员和监管责任。

本章节准备清单

  • 证明监管决定和许可主体与SPA标的完全一致。
  • 将监管批准/变更登记、买方资金来源及关键人员到位设置为交割条件。
  • 准备价格分配、托管释放规则、未获批退款和历史责任补偿机制。
  • 取得银行/清算/保险或重要服务商对控制权变化后的书面要求;独立确认客户资金处理。
  • 签署账簿、印章、监管门户、系统、密钥、合同和客户资料交接记录。
  • 核对个人数据、保密义务、客户通知、员工承接和外包同意。
  • 交割后按法定期限更新SIB/JM、RMVM、IVE和商业/税务登记资料并保存回执。
本章节参考:[2] [3] [4] [5] [9]
12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跨境边界、限制与未确认事项

危地马拉本地准入没有全球通行效力。通过境外网站接受境外客户、在外国推广证券/基金、跨境转账、承保外国风险或托管境外资产,可能同时触发目标市场牌照。应按客户所在地、主动营销、合同签署地、人员所在地、资金清算和数据处理地点分别分析,并向目标司法辖区监管机构核实。

本次已打开的官方来源支持银行、微型金融、证券代理和换汇所等属地路径,并确认反洗钱新法2026年9月17日生效。SIB程序目录还列有保险/再保险的独立设立流程,但本轮未完整核验该类的最新资本表和逐项申请材料。支付、汇款、电子货币、非银一般信贷、信托公司服务及VASP的独立本地牌照分类也未由已阅官方资料证实。此类业务应先取得SIB、IVE、RMVM或其他主管机关书面分类,不能将“尚未确认独立牌照”表述为“无需监管”。

新反洗钱法实施规则仍处过渡阶段。官方法律规定IVE应在生效后六个月内提交条例草案;截至2026-10-12不应假设条例已经生效。对义务人登记、制度调整及现有申请在途的具体时间,应密切跟进官方公布的最终条例和个案通知。对于收购项目,既有登记、罚款、报告和监管往来应作为历史风险尽调,不因换股自动消灭。

本章节准备清单

  • 不把外国许可、公司注册、IVE登记、银行账户或技术服务合同称为危地马拉金融牌照。
  • 不把牌照/登记脱离法律主体出售,也不承诺监管批准、银行续存或客户可无缝迁移。
  • 在跨境上线前逐国核对营销、客户服务、支付清算、证券、保险和数据法律。
  • 跟踪第15-2026号法实施条例、SIB/IVE过渡指引及商业登记处过渡办理规则。
  • 将未确认资本、控制阈值、申请期限及批准程序列为书面预询事项,不用推测填空。
本章节参考:[1] [2] [3] [7] [8] [9]
THE RGYS PERSPECTIVE

唐生实务建议

唐生建议客户先把计划业务按实际功能拆开:是否接收公众资金、谁持有客户款项、是否汇款/换汇、是否撮合证券、是否向客户承诺收益、是否承保或管理投资,再画出客户与资金流。不要先买“现成牌照壳”。危地马拉金融授权与RMVM登记紧贴具体法人、许可类别、股东资格和责任保单,控制权交易也要在签约前确认监管步骤。项目上可采用NDA、非约束性LOI、分阶段尽调、SPA监管先决条件、托管价款和交割后合规移交,但这些属于唐生的项目组织建议,不是监管规定,也不保证批准或银行继续提供服务。2026年9月17日已生效的新反洗钱法尤其需要在目标公司审查、IVE更新和交割后整改计划中单独列项。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可协助梳理监管路线及材料工作流;具体法律解释和正式交易文件应由危地马拉当地持牌专业人士复核。

唐上永(唐生)原始素描头像本文由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拟定
唐上永(唐生)· 业务经理专业讲解

行动前仍须确认的细则

本轮未通过可解析官方原文确认2026年10月12日适用的银行及微型金融最低实缴资本金额,须按JM最新决议和SIB递件口径书面核定。

SIB换汇所程序目录可核实授权路径存在,但当期具体资本、股东/董事适格、申请费用、审理期限及开业程序尚未从可读取的当期官方手册确认。

保险/再保险实体授权程序在SIB目录中可确认,但最新资本数值、逐项申请材料及控制权变更时限需另按SIB现行规则核验。

RMVM证券代理控制权变更的统一百分比、事前批准触发点,以及Agente de Valores的全面年度持续报告项目未在已阅页面完整列明;应向RMVM书面确认。

独立支付、电子货币、汇款、一般非银信贷、信托公司服务和VASP的危地马拉本地许可分类与现行边界,现有官方材料不足以形成完整肯定结论。

第15-2026号法第127条要求的实施条例须在生效后六个月内提交审批;截至检查日不假设最终条例或全部IVE登记细则已经公布,实际登记/制度调整时限以正式发布为准。

交易与跨境风险提示

未取得SIB/JM适用授权即吸收公众资金、使用银行称谓、换汇或开展其他受监管活动,可能导致监管和刑事风险。

将IVE义务人注册、公司登记或商业专利误当金融许可;或把证券基金合同登记宣传成代理人、银行或基金管理人授权。

股东/控制权变更未经主管机关核验,可能违反金融机构资格或登记条件,或导致授权、账户、服务合同受影响。

把Agente de Valores与Agente de Bolsa混为一谈,误用其活动范围、年度维护、保证保单或交易场所权限。

以过时资本金额、错误起算期限或搜索摘要作决策;银行和微型金融最低资本应按申请日有效JM规则核定。

2026年AML法已生效但实施条例仍在制定期,若沿用旧第67-2001号或第58-2005号流程不更新,可能错过新法义务和过渡要求。

当地许可不赋予境外经营权限;境外招揽、跨境资金流、证券销售、保险承保和支付活动可能另需目标市场许可。

股权收购不保证银行继续开户;资产购买通常不会承接原法人许可,客户合同、数据、贷款组合和担保也可能需分别同意。

对未确认的支付、汇款、电子货币、虚拟资产或信托服务路径作无牌照结论,可能造成监管分类遗漏。

SOURCE DOCUMENTS

主管机关原文与资料依据

下列资料支持对应章节,不代表每类申请已经获批或所有细则均已审查。页面核实日期不代替原法规的生效日期;请在实际递交或交易前再次核对版本。

  1. [1] SIB Manuales de Procedimientos(监管机构程序手册目录) ↗

    SIB列出的银行及私人金融公司、换汇所、保险/再保险、微型金融机构设立和开业程序分类。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2. [2] Ley de Bancos y Grupos Financieros(第19-2002号法,Banco de Guatemala官方文本) ↗

    银行及金融集团法律体系、JM授权、股东/股份转让监管框架、资本及设立经营制度。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3. [3] Ley de Entidades de Microfinanzas y de Entes de Microfinanzas sin Fines de Lucro(第25-2016号法) ↗

    微型金融机构类别、股份有限公司与记名股份、授权、初始资本规则框架及获准后启动运营期限。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4. [4] Inscripción de Agentes de Valores(RMVM证券代理人登记官方指南) ↗

    代理人实体和章程条件、Q1,000,000场外责任保单、代表人与操作员文件、Q1,000规费、15工作日程序口径、Office Virtual递交与公告流程。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5. [5] Mantenimiento de Vigencia de Inscripción de Agentes de Bolsa Anual(RMVM年度维护) ↗

    仅适用于该页面所列Agentes de Bolsa类别的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120工作日提交期及每份Q200规费。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6. [6] Ley del Mercado de Valores y Mercancías(第34-96号法,RMVM官方法令PDF) ↗

    证券代理人活动及登记法律基础;RMVM申请指南援引第42、43、47、48、49、50条。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7. [7] Ley Integral para la Prevención y Represión del Lavado de Dinero u Otros Activos y del Financiamiento del Terrorismo(第15-2026号法) ↗

    新反洗钱法第115-128条废止、过渡、公司登记、条例制定与生效规则;第3条义务人范畴。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8. [8] LEY “ANTILAVADO” COBRA VIGOR EN TRES MESES(危地马拉国会,2026-06-17) ↗

    确认第15-2026号法于2026-06-17刊载,2026-09-17生效,以及废止旧第67-2001号和第58-2005号法。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9. [9] IVE:Registro y cancelación de Personas Obligadas bajo Decreto 15-2026(SIB) ↗

    确认IVE按新第15-2026号法第3条识别并登记义务人,设有法人/个人登记、数据更新和注销路径。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查看仁港永胜同公司相关法域专题 ↗

本页为综合金融准入参考,保留原法域卷宗关于金融许可、支付及相关制度的既有资料,非个案法律意见、证券发行意见或审批承诺。证券代币发行另需专项核验:应就证券属性、发行人、投资者及中介活动向当地证券律师确认。普通公司注册、AML登记与完整金融牌照不同,股份/资产交易也不等于许可证脱离原法律主体直接过户。

搜索美国 STO 发行合规资料

搜索本站服务、指南与常见问题。

美国 STO 快捷咨询

PRIVATE CONSULTATION · 直接联系唐生

提交项目需求 / 在线咨询

简要说明发行结构与实际业务,顾问会根据需求与您沟通。带 * 项为必填,其余可稍后补充。

  1. 1填写项目需求
  2. 2电邮确认收件
  3. 3唐生跟进安排
01联系人与公司资料

请使用可接收邮件的真实邮箱;确认回信只用于本次咨询,不作为营销订阅。

02服务需求与项目情况

成功后请保存咨询编号,并查看收件箱或垃圾邮件夹。如未收到回信,可直接联系唐生核实;请勿重复提交相同需求。

微信联系唐生

唐生微信二维码
唐生微信

微信号:15920002080

内地手机:+86 159 2000 2080。请注明美国STO发行合规需求。

WhatsApp 联系
RGYS DIGITAL NAME CARD

保存或转发电子名片

仁港永胜RGYS标识
仁港永胜GLOBAL LICENSING & COMPLIANCE

唐上永 DREW

业务经理 / 全球公司注册与金融牌照合规负责人

美国STO发行合规、中介准入与机构收购

WHATSAPP
+852 9298 4213
WECHAT
15920002080
EMAIL
Drew@sfc8.com
WEB
www.jrp-hk.com

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 环球贸易广场(ICC)86楼

唐生微信二维码
微信
唐生WhatsApp二维码
WhatsApp
保存联系人 vCard

扫码、复制或保存联系人,后续预约时间需与唐生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