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机关及法律体系
马约特的关键定位是法国海外省,而不是一个可单独出售或申请离岸牌照的岛屿法域。法国官方地理登记记载马约特部门创建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2013年1月25日命令对金融货币法典作部门化后的适配,并由2013年7月26日金融法批准;条文将马约特列入相应法国海外省金融制度。上述历史安排已生效,不应将它描述成尚待实施的未来制度。
商业金融授权机关是法国中央监管体系。ACPR对银行、融资、支付、电子货币、投资公司和保险机构实施授权/审慎监督;银行经营许可由ECB依据ACPR提交的决定草案作出。AMF对投资市场、若干资产管理业务及MiCA加密资产服务商承担对应职能;ORIAS登记保险和其他中介。IEDOM/法国银行在马约特提供中央银行和客户服务职能,并非本地独立发牌机关。
牌照及经营活动对应
客户收款、转账、汇款、收单、支付账户或支付发起,先映射法国支付机构服务类别;发行电子货币通常另核电子货币机构授权。公众存款与银行贷款属于信贷机构路线;不接受公众可偿还存款的专业贷款业务再核融资公司授权。不能把本地公司、商事登记或银行账户等同于上述审慎牌照。
证券经纪、自营、投资建议、全权委托管理和基金管理按活动映射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基金管理授权;保险承保与保险分销分别走ACPR和ORIAS;加密资产服务走MiCA PSCA路径,EMT服务还要单独分析支付授权。马约特没有证据显示存在独立VASP、信托公司或通用金融服务牌照。
支付、汇款、收单、支付账户及支付发起支付机构(Établissement de paiement, EP;另有简化许可/有限豁免的严格边界)ACPR;支付系统安全事项由法国银行提供意见。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按金融货币法典L.314-1列明的获批业务提供转账、直接扣款、支付工具、收单、汇款、支付账户、支付发起或账户信息服务。支付机构不是银行,不能仅凭该牌照吸收公众可偿还存款;向客户提供的信贷只可在法律规定的附随场景内,且不得以待转付客户资金发放。有限网络/有限用途豁免不是普遍支付许可,ACPR须个案审查。
- 申请条件
- 申请人为适当法律形式的法人,设法国注册总部并使中央管理所在地符合金融货币法典要求;授权法国EP须至少一部分支付服务在法国境内开展。ACPR评估股东/直接及间接合格持股人适格、控制结构透明、资金来源、管理人员诚信能力与经验、至少两名实际管理人及其可用时间、治理、内控、风险与AML/CFT安排、客户资金保护、信息安全、连续性及拟经营计划。初始实缴资本法定下限:仅汇款20,000欧元;支付发起50,000欧元;提供L.314-1第1至5项中的任一服务125,000欧元。适用服务类别和后续自有资金计算须逐项对照法规;法定资本金额不代表监管认为财务资源充分。
- 申请资料
- 公司形式及章程、法国总部地址、业务活动计划、三年业务计划及预测预算、初始资本缴付证明、拟提供的每项支付服务、用户资金保护方案、公司治理和风险/会计/内控流程、事故和投诉处理、敏感支付数据的访问记录与限制、业务连续性/灾备、欺诈与安全风险分析、信息系统架构、AML/CFT制度、组织架构及代理/分支/外包/支付系统安排、合格股东身份及持股比例和诚信资料、董事与实际管理人履历/诚信/能力材料、法定审计师(如适用)、审计安排。法规命令逐项列明一般申请材料;监管可要求解释、补件或采用当期官方表格。
- 递交与开业
- 先向ACPR授权部门介绍业务、资金流、客户及拟采用的许可分类,再确认总部/实际经营、服务范围及初始资本类别;由授权人员在ACPR门户选择“支付机构授权”并提交该类别官方申请表和证明材料;ACPR检查申请完整性,可书面追问并在收到答复前暂停法定审查时钟;法国银行就支付方式安全出具意见,ACPR据此完成审慎评核并作出授权决定;取得授权后按批复范围办理代理/分支及护照通知(如适用),完成银行、客户资金保护、系统测试、合同和客户披露后方可上线。不得将三个月“完整档案豁免审查”时限套用到一般完整EP许可。
- 持续维护
- 持续满足授权时的条件、资本/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保护要求,建立支付事故、欺诈、投诉、敏感数据、业务连续性、代理/外包、审计及AML/CFT控制;监管检查可要求提交资料,获批服务范围外的新业务必须预先申请扩牌或获得主管机关确认。不是简单按固定年期续牌的证照;需按法国规则履行监管财务/审慎与AML申报、法定审计、公司报告和应缴费用。2026年ACPR就仅办理EMT(电子货币代币)的PSCA双重许可发布有限简化及过渡安排:不能外推至普通法币支付;其特定监管报表首期安排为2027年,而AML报告仍按适用规则执行。
- 控制权变更
- 金融货币法典L.522-10-1规定,除法律规定的同一集团内特例外,直接或间接取得、增加或转让支付机构参与权益须取得ACPR事前许可;不得先交割再补报。合格持股的具体定性应按当时有效的CMF及欧盟审慎定义逐案确定。对任何可能改变授权基础的董事、实际管理人、业务服务、总部、控制结构或组织变化,应在交割前向ACPR确认适用的事前批准、扩牌或申报程序。资产出售不会把EP许可连同资产交给买家。
银行、存款、贷款及特定融资信贷机构/银行(Établissement de crédit)及融资公司(Société de financement)ACPR受理、评估并向欧洲中央银行提案;ECB作出银行授权决定。融资公司由ACPR授权且不得以银行名义接受公众可偿还存款。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银行许可覆盖获批的银行业务,可包括公众可偿还资金、信贷及支付等,具体依法律类别和授权范围;融资公司可专业放贷但不是吸收存款的银行。仅注册公司或在当地有办公室不赋予收存款/放贷许可。
- 申请条件
- ACPR及ECB评估合适法人形式、最低实缴资本(具体金额须根据银行类别及当期欧盟/法国规范核验,本档案不套用统一数字)、业务计划及技术财务资源、股东/出资人和控制结构、行政中心与注册总部、至少两名适格且可投入的实际管理人、监督机构集体能力、关键职能、治理、AML/CFT与风险控制,并要求资产超过负债至少达到所需最低资本。融资公司还须证明业务范围、偿付能力和组织足以承受拟议授信。
- 申请资料
- ACPR/ECB动态申请表、章程和注册信息、股权及UBO结构、股东适格性与资金来源、资本证明、业务计划和压力/财务预测、产品与客户群说明、信贷政策、风险偏好和信用审批、治理架构、管理及监督人员履历和适格材料、关键控制职能、AML/CFT、内控、IT和业务连续性、财务报告及审计安排、总部与行政中心实质证明。ECB动态表单及具体清单须以递交时门户要求为准。
- 递交与开业
- 在营业前向ACPR授权部门介绍项目;银行业务通过ACPR启动并由其通知ECB,申请人按ECB IMAS门户的动态表单提交档案;ACPR检查和评估并将决定草案送ECB;完整档案受理后,官方说明通常要求六个月内决定,初始申请日起适用的ECB总期限最长可至十二个月,缺件会延长实际项目周期;取得正式决定、完成法定登记、系统/资金/网点条件及客户披露后才可开展获批业务。融资公司另按ACPR相关程序递交,不得混用银行许可程序。
- 持续维护
- 维持最低资本与审慎指标、流动性和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合并报表(如适用)、法定审计、客户保护、AML/CFT、监管报表和现场/非现场检查;新业务、重大外包或经营架构变更应先查适用批准和通知要求。银行许可不按一般商业公司年限续期,持续监管和法定费用/报表不可省略。
- 控制权变更
- 控制权、合格持股或实际管理层发生变化适用银行审慎控制人评估和事前监管程序;由ACPR及ECB视事项分工办理。买方必须在交割前提交控制人、资金来源、治理与负责人材料。具体触发比例、表单及时限须依交易结构和届时法规向主管机关书面核对;不能以已拥有法国主体或银行账户推定变更获准。
证券经纪、自营、投资顾问、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分线投资公司(Entreprise d’investissement, EI)及资产管理/基金活动投资公司由ACPR授权;AMF按具体服务审查活动计划或提出意见。特定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分别适用AMF批准或授权制度。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投资服务覆盖接收/传递订单、代理执行、自营交易、全权委托组合管理、投资建议、承销/包销、非包销配售及运营交易设施等法定服务。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和投资顾问不是同一类别;只有批准范围内的服务可经营,证券经纪的许可不会自动包含基金管理或交易平台运营。
- 申请条件
- 申请人须在法国设注册总部和有效管理,资本及资金资源与服务风险相称;披露直接/间接股东及持股,证明适格性;至少两名适格、具知识经验、信誉和可用性的实际管理人;监督机构、关键控制职能、组织与法律形式符合要求。每项拟提供服务须有业务计划;部分投资组合管理或投资建议活动计划由AMF批准。
- 申请资料
- 按欧盟实施表格和受托法规提交申请人及集团结构、资本、合格股东、董事与关键职能履历、治理及组织图、每项投资服务业务计划、客户类型/目标市场、利益冲突及订单处理、客户资产安排、合规/风险/内审、AML/CFT、IT/外包和财务预测;基金管理另补基金类型、管理策略、估值、托管、投资者披露和流动性安排的对应材料。
- 递交与开业
- 预先联系ACPR授权部门陈述拟营服务并核对是否需AMF事先批准;在ACPR门户提交相应投资公司许可及证明;ACPR审查法人、股东、人员、资本、内控和业务计划,并按具体服务征询AMF或转交其批准计划;完整档案官方审查期为六个月,补件会影响时间;获得授权并在需要时完成AMF/其他监管名册登记、交易基础设施及客户信息准备之后,才可上线;新增服务须事前扩牌。
- 持续维护
- 持续符合服务授权和资本要求,保存订单/交易/客户记录,实施适当性、最佳执行、利益冲突、客户资产保护、市场滥用预防、AML/CFT、投诉处理、审计、监管报告与外包控制。扩展活动前需申请授权变更,不以一般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取代金融监管批准。
- 控制权变更
- 投资公司控制、合格持股或董事/实际管理人变化受金融审慎审批和适格性核验约束;交易前向ACPR并在适用时向AMF确认须提交的收购人、UBO、资金来源、业务持续及治理文件。资产出售不能转移投资公司许可;基金合同/管理权变更另依产品规则及客户/托管安排处理。
保险/保险经纪;承保许可与中介登记区分保险承保机构与保险分销中介保险承保机构由ACPR授权并持续监督;保险经纪、代理及其他法定中介按类别在ORIAS登记。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以承保人身份承接风险须取得保险机构授权;为客户介绍、推荐、协助订立或管理保险合同,通常按实际角色判断是否属于保险分销并办理ORIAS对应类别登记。ORIAS登记是中介身份,不是保险承保牌照,也不能替代客户所在国对跨境保险分销的要求。
- 申请条件
- 承保人须满足保险法典、审慎资本、治理、适格人员、业务计划及偿付能力要求;资本金额按承保险种/机构形式核定。保险经纪通常须证明职业能力、专业民事责任保险或适用担保、财务保证(视业务是否收取或持有资金及适用规则)、诚信及法定专业组织条件。精确分类和豁免必须按实际产品分销流程核对。
- 申请资料
- 承保申请需业务计划、产品/风险类别、资本及偿付预测、股东控制结构、治理人员、风险管理、再保险、内控、AML/CFT和经营系统材料;中介申请按ORIAS类别备齐公司登记/法定代表资料、负责人专业资格或经验证明、职业责任保险凭证、必要的财务保证证明及中介委任/业务说明。
- 递交与开业
- 先确定公司是承保人、经纪、代理还是附属中介;承保业务先向ACPR申请保险机构许可并完成审查,获批前不得承保;中介则通过ORIAS在线登记程序按类别提交资格和保险/保证材料,等待名册登记完成;完成客户披露、委托合同、投诉和产品治理安排后开展获登记范围内的分销。年度登记更新和保险凭证期限由ORIAS当年程序及适用规则确定。
- 持续维护
- 承保人须维持偿付能力、治理、审计、统计与监管报告;中介须持续满足专业资格、责任保险/担保、客户信息披露、利益冲突、投诉、记录和ORIAS登记有效性。不得因ORIAS登记误宣称可独立承保或在所有国家销售保险。
- 控制权变更
- 承保人股东或控制人变化应在签署/交割前核对保险监管的事前控制人审批。中介股东、负责人、类别、地址、保险凭证及委任关系变化应按ORIAS及保险规则更新;本档案未核实一个适用于所有中介情形的统一审批期限,按具体类别书面向ORIAS/ACPR确认。
虚拟资产服务;不设马约特独立VASP牌照加密资产服务商(PSCA/CASP,MiCA)及其支付业务边界法国MiCA申请/行为监管由AMF承担,部分审慎或支付业务由ACPR监管;具体权限依服务组合确定。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MiCA框架下加密资产托管、交易平台运营、兑换、订单执行、配售、转移等服务须由获授权PSCA提供。MiCA自2024年12月30日起适用于PSCA;法国既有PSAN的过渡期限于2026年7月1日届满,至2026年10月12日不得再以旧登记/过渡身份替代MiCA许可。EMT托管、转移若构成支付服务还须评估并取得EP许可;ACPR 2026年公布的简化仅限承诺专营相应EMT服务的特定PSCA,不能外推至一般法币支付服务。
- 申请条件
- 按MiCA区分的PSCA申请法人、治理与实际管理、股东及控制人、业务和风险计划、资本/审慎保障、客户资产托管、信息系统安全、利益冲突、投诉与AML/CFT要求。服务范围不同,资本/组织义务不同;本页不推定任一具体服务的最低资本。若同时处理普通支付资金,须分别评估EP授权。
- 申请资料
- AMF适用的MiCA申请表及业务计划、拟申请的各项服务、公司/股权/UBO和管理人员材料、审慎保障、治理/风险/合规、客户资产与资金隔离托管、投诉、信息安全与连续性、外包及AML/CFT;如提供EMT转移/托管并代表客户执行支付,另按ACPR EP路径提交所需支付服务范围与安全资料。
- 递交与开业
- 逐项界定加密资产类型和MiCA服务,排除金融工具/电子货币等另受规管产品;向AMF提交PSCA申请并按要求补充客户保护、托管与IT资料;涉及支付功能时并行或随后向ACPR申请EP许可,不能以AMF的CASP许可取代支付许可;获批后仅在许可范围内对外提供服务;在客户所在地核查营销和跨境规则,MiCA不含第三国牌照等同性安排。
- 持续维护
- 持续满足MiCA审慎、组织、客户资产保管、投诉、市场诚信、网络安全、AML/CFT和监管信息要求;记录监管沟通与外包;扩展服务或控制变动前确认AMF/ACPR批准要求。2026年7月1日是法国既有PSAN过渡终止日,不是新制度未来生效假设。
- 控制权变更
- PSCA控制人/合格持股变更须按MiCA及法国主管机关要求事前申报或取得批准;涉及EMT支付业务还须另核支付机构控制权规则。股权交割不自动将授权转至新法人,资产交易亦不转移许可。具体程序由AMF/ACPR按持牌服务、买方和控制结构书面确认。
申请条件及人员资本实体运营
以支付机构为主线,申请法人须有清楚的法国公司结构、实际总部和中央管理安排、可核实的股东/受益所有人、足够的资本、至少两名适格实际管理人员及清晰的内控、AML/CFT、安全和连续性体系。获批法人须在授权条件下开展活动,不能由境外股东控制而不披露最终控制链或依靠挂名董事满足实质要求。
支付机构初始实缴资本最低为20,000欧元(仅汇款)、50,000欧元(支付发起)或125,000欧元(提供第1至5类支付服务中至少一项)。适用档位看实际服务组合;日常审慎自有资金可能高于最低初始资本。银行、保险和投资公司资本不可套用支付机构数字,本页不在未核准具体业务和法律形式前编造金额。
所需注册与申请资料
先准备法国公司设立/存续证明、章程、注册地址和股权/UBO架构,再依拟申请牌照补充审慎申请档案。支付机构规则明确要求三年业务计划、资本证明、客户资金保护、治理/内控、风险和会计流程、安全事件及投诉管理、敏感数据访问控制、连续性方案、统计欺诈机制、安全政策、AML/CFT安排、代理分支/外包描述、股东及管理人材料和审计安排。
这是最低申请材料清单而非自动完备保证。申请前须把所有数据与产品流程、客户所在国家、资金流、收费、代理关系及外包合同逐项对齐;股东证明、管理人员经历和财务预测要能由原始文件核验。ACPR或AMF可按案件补充要求,不得未经授权向监管提交客户表格或代表客户作正式申报。
本章节准备清单
- 公司章程、法定形式、法国注册地址及中央管理所在地证明
- 股东、间接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结构图、持股/表决权比例、资金来源与诚信材料
- 至少三年业务计划、预算、收入/成本/现金流预测及压力情景
- 拟申请的每项支付/投资/保险/加密服务、产品流程、客户类别和地域矩阵
- 初始资本到账证明及持续自有资金测算
- 治理结构、至少两名实际管理人履历、能力、诚信及职责分配
- AML/CFT风险评估、客户尽调、制裁筛查、监测、升级和记录流程
- 客户资金/资产隔离保护方案、托管或结算银行安排
- 网络安全、敏感数据访问日志、事故和投诉处理、灾备与业务连续性计划
- 代理、分支、外包、关键供应商、审计师和支付系统接入资料
设立、预申请、递交、补件、评核、批复与开业
先将拟提供服务转换成法律活动清单,特别排除只因网站称作“支付”或“投资”就选错许可的风险。公司设立通过法国企业手续单一窗口处理,但RNE/公司登记只完成企业手续,金融业务仍须另外获得ACPR、ECB、AMF或ORIAS对应批准/登记。
支付机构一般申请通过ACPR门户提交。法定文件规定ACPR收到申请后核验档案完整性,要求说明或补充时审查期限暂停/延长;一般支付机构不要把某些有限豁免的三个月期限误套为完整牌照批准保证。银行官方页面记载完整材料审核的通常决定期以及最长总期限,仍须以适用制度和正式受理时间为准。
- 01
业务定性及属地核验
绘制产品、客户、资金/资产流、服务提供主体、营销地和实际管理地,分别识别是否属于存款、支付、投资、保险分销或MiCA服务。
- 02
建立申请主体
依法国公司程序准备章程、股东及受益所有人资料、管理人员和真实办公/控制安排;公司登记不代表获准开始金融业务。
- 03
与监管预沟通
依牌照类型联系ACPR授权部门或AMF,确认许可服务、表格、是否须并行申请及过渡/豁免范围。
- 04
提交正式申请
由获授权申请人经ACPR、ECB IMAS或AMF指定门户递交当期表格和完整证明;按官方分类选择授权类别。
- 05
补件与实质审查
回应股东来源、资本、人员适格、风险控制、客户保护、系统、AML/CFT和运营安排问题;监管可要求澄清、面谈或调整计划。
- 06
批复及登记核验
取得正式许可/登记决定后核对法人名称、服务范围、条件和生效日,并在官方名册确认状态。
- 07
开业准备
完成账户与客户资金保护、合同及披露、系统安全测试、投诉/AML流程、外包/代理管理和跨境护照程序后再提供服务。
批复后开业条件
获批后先逐字核对许可决定所列服务、客户类别、实体、业务限制及尚待履行条件。支付机构需落实客户资金保护、清晰区分自有资产与客户资金、支付事故升级、反欺诈、安全访问、业务连续性以及客户投诉管理。银行或投资业务则另行完成核心系统、会计与监管报表、适当性/产品流程和必要的托管安排。
取得银行账户不等于获准营业,监管批准也不保证商业银行开户或账户持续。账户开户、支付清算接入、代理网络、第三方托管、保险责任覆盖和客户合同均需要独立尽调与书面确认;不得在牌照范围之外向马约特居民或其他国家客户主动营销。
后续申报、财务、AML与持续合规
马约特没有另行可替代法国的统一本地续牌周期。持续义务取决于授权类别:审慎资本/自有资金、监管报表、年度财务和法定审计、风险治理、AML/CFT、制裁冻结、客户资产保护、投诉/事件报告、信息安全、外包及业务连续性均须维护。应建立负责人、申报日历和证据档案,按实际许可与监管通知确定申报频次。
2026年ACPR对部分只提供EMT服务的MiCA机构发布了有限简化:规定范围内审慎报表有18个月过渡并预计首个基准日为2027年12月31日,AML申报首期日期为2027年3月31日。该安排不适用于普通支付机构,亦不免除其AML义务。一般机构在无明确牌照有效期规定时不应宣传“年续牌”,应说持续授权监督及适用费用/报告义务。
股东、董事、控制权、名称、处所及业务变化
支付机构直接或间接取得、增加或转让参与权益有法定事前许可规则,关联集团内特例须依具体法条判断。不能把股东买卖协议签署、公司登记变更或交割公告当作监管许可。银行、投资公司、保险人和MiCA服务商另有各自控制人审查和管理人员变更制度。
名称、总部、实际管理地、服务类别、产品、客户资金处理、关键外包和组织结构变化可能影响原授权基础。变化前将牌照类别、交易前后股权图、买方资金来源、拟任管理层和业务计划交监管书面确认,区分事前审批、事后通知、扩牌或一般公司登记更新;目前不能在所有牌照/变更情形下确认同一个门槛或处理期限。
卖方出让路径
卖方出售的应是有明确许可状态的具体法人权益或业务资产,不得将“马约特牌照现货”作为独立商品报价。开始谈判前核对许可证照、监管限制、资本、未决监管问询、历史申报、AML问题、客户资产、外包、审计、银行关系、税务、诉讼和数据责任。若许可属于公司而非资产,资产交易并不会将其转给买方。
对支付机构股权交易,相关参与权益取得/增加/转让可能需要ACPR事前许可,应把批准设为交割先决条件。任何估值或交易文件须说明审批不确定性、监管拒绝/附条件、商业银行不承诺延续开户、客户/供应商同意、数据迁移和交割失败处理;不得保证审批或杜撰在售实体。
- 01
卖方内部核验
确认法人、准确授权服务、官方登记状态、股东和实际控制链,并收集近年监管往来、报表、审计及资本记录。
- 02
界定出售标的
在股权出售与资产/业务出售之间作法律和运营区分,明确客户合同、员工、系统、知识产权、债务、客户资金和数据范围。
- 03
保密与意向安排
建议先签NDA并以不具约束力LOI概括价格机制、排他期和尽调范围;监管批准、资金来源、披露准确性及银行条件须留作条件。
- 04
买方适格与尽调
向潜在买方核验受益所有人、资金来源、制裁风险、监管适格、管理团队及收购后业务规划,并在保密和合法基础上提供资料。
- 05
监管申请与SPA
按许可类别完成事前控制权批准/通知;SPA明确批准未获、被拒或附条件时的延期/终止、托管款处理、损失分配及不提前控制公司。
- 06
完成交割和披露
仅在监管条件、公司决议、资金交付、客户/合同处理和必要登记更新完成后交割,并向相关银行、监管机关及合作方作合规通知。
- 07
卖方退出
完成交割账目、员工和资料交接、历史责任留档及监管后续问询协助,不在交割后继续以卖方名义经营或控制获批活动。
买方收购路径
买方不能只看商业登记号码或所谓许可截图。需从监管官方名册核验准确法人、许可服务和状态,并检查有无限制、整改、资本不足、客户投诉、申报欠缺、AML缺陷、制裁事件、重大外包依赖及无法替换的银行安排。被许可主体与目标资产不一致时,必须按买方自身法人申请,不得借用卖方许可。
收购后业务计划、控制人、董事和实际管理人均要接受监管适格性审查。交易协议应区分股权和资产交易,明确牌照批准、客户资金/资产保护、银行不保证延续、资料合法移交及监管查问责任。对于跨境经营,逐国验证护照/通知及营销规则。
- 01
定义拟收购业务
写清产品、客户、资金/资产流、收入来源、客户地域和预期牌照活动,先判断收购股权还是资产是否满足经营模式。
- 02
名册与许可真实性核验
以ACPR、ECB、AMF、ORIAS等官方名册核对法人、地址、服务范围、存续状态和限制,要求卖方出示决定全文。
- 03
适格及资金来源评估
核查最终受益所有人、股东资金来源、制裁/诚信、拟任管理层和实际管理地,预先准备监管申报材料。
- 04
全面尽调
审阅监管历史、财务/审计、资本、AML/CFT、客户资金、投诉诉讼、税务、人员、外包、IT、客户合同、银行账户及数据保护。
- 05
监管前置沟通
在签署或交割时间表中留出审批期,向ACPR/ECB/AMF/ORIAS确认控制权、关键人员、授权范围或登记变化程序及适用期限。
- 06
签订有条件SPA
明确监管批准为先决条件,约定卖方陈述保证、补偿、交割前经营约束、价格调整、托管/退款及监管拒绝时终止机制。
- 07
满足交割条件
取得所需批准/无异议、资金来源确认、董事任命及公司决议;确认银行、支付、托管和关键外包商重新尽调/同意安排。
- 08
交割后整合
更新公司和监管档案、UBO、管理人及必要名册,实施AML/客户资金控制、员工权限、客户通知、记录保全和首个申报周期计划。
资金、交割条件、监管移交及交割后维护
交易资金应依书面SPA、托管或双方同意的结算机制支付,核验买方资金来源和制裁风险。不得把监管批准费或牌照价格混入未经证实的“官方固定费用”。对股权收购,监管许可、公司决议、卖方交割文件和股权登记是并列条件;对资产出售,还要逐份处理合同、人员、技术、客户数据、客户资金和许可申请。
银行账户、清算通道、托管服务商、代理合同及支付系统接入不会因股东交割自动延续。交割前取得银行书面确认或新开户方案;监管权限移交仅能通过法规规定的控制权审批/许可程序完成,不能转交登录凭证、牌照证书或监管账户。交割后由买方接管申报日历、AML/KYC、投诉、审计和监管联络人。
跨境、限制、制裁及未确认事项
法国授权不等于全球业务许可。面向其他欧盟/欧洲经济区市场时,应按相关牌照完成护照通知并遵守当地一般利益规则;面向欧盟外客户时须评估当地牌照、营销、代理、外汇、数据、制裁和税务。马约特周边跨境服务尤其不能仅凭网站可以访问或客户自行注册而认定无需本地许可。
本档案已核实法国主管体系、支付机构申请清单/资本、投资公司/银行路径、ORIAS中介边界和MiCA过渡日期;未穷尽所有法国金融货币法典条款、特定税费、每项牌照控制阈值、各型保险/基金资本表、全部护照通知时限以及每个国家的跨境营销限制。涉及具体项目时,应取得主管机关对适用分类、实体和控制变更的书面确认。
唐生实务建议
唐生建议客户先给我一页真实业务图:谁签约、谁收款、客户在哪、资金经过谁的账户、谁保管资产、哪些人决定交易,以及拟在哪些国家推广。马约特并无独立金融牌照捷径,需以法国许可主体和适用服务分类设计项目。拟收购时,我会把官方名册核验、完整监管档案、股东资金来源、历史AML问题、客户资金、银行关系、监管控制权批准和交割后申报责任列为尽调主线。NDA、LOI、财务/法律/监管DD、附条件SPA、资金托管、监管批准及交割清单属于交易组织建议,不是监管机关规定的统一法定流程,也不代表任何牌照或银行关系必然获批/延续。
行动前仍须确认的细则
本次公开资料未逐一核定支付机构申请时各类法定审查时限的所有例外和延长规则;一般许可与特殊豁免须分别向ACPR核实。
除支付机构外,银行、电子货币、保险及各类投资/基金管理牌照资本要求因主体形式、服务和审慎制度不同,本页未列未经逐项核实的金额。
未核定每一种中介、保险人、MiCA服务的股东控制变化触发门槛与全部时限;交易前须按具体许可证、买方结构和当时有效法规书面确认。
未逐国确认法国/欧盟牌照护照、第三国营销、数据传输及当地代理规则;马约特客户或经营地相关的边界需单独法律分析。
ORIAS页面确认登记职能,但具体中介类别的职业资格、保证金/保险限额和年度更新材料应以申请当日该类别官方清单为准。
交易与跨境风险提示
把法国/欧盟的上级法域许可包装成马约特本地独立牌照,或把公司登记、ORIAS登记、AML申报义务冒充完整金融授权。
将支付机构初始资本门槛当作充足资本保证,或把汇款、支付发起、收单及支付账户服务错误归入同一资本类别。
在股东控制变化尚未取得所需事前批准前完成交割,或假定资产出售会自动移转目标公司的金融许可。
将MiCA旧PSAN过渡期误称仍有效;截至2026年10月12日,法国既有PSAN的过渡截止日2026年7月1日已过。
将有限EMT专属支付机构简化申请/报表安排误用于法币支付、普通EP申请或其他牌照。
将牌照批准等同于银行开户、支付清算接入、托管服务或商业合同可持续,银行并不保证账户随股权交易延续。
误以为法国牌照允许全球无条件招揽;跨境仍须核对护照通知、东道地法律、营销和制裁规则。
依赖未核实的资本金额、监管时限、控制权阈值、年续期要求或出售报价。具体项目应以申请当日法规与主管机关书面意见为准。
主管机关原文与资料依据
下列资料支持对应章节,不代表每类申请已经获批或所有细则均已审查。页面核实日期不代替原法规的生效日期;请在实际递交或交易前再次核对版本。
- [1] 2013年1月25日第2013-79号命令:适配马约特部门化的金融货币法典 ↗
法令文本:将马约特纳入法国海外省适用的金融货币法典体系;2013年命令并经2013年金融法批准。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2] 法国金融货币法典:支付机构条款L.522-1至L.522-20 ↗
支付机构法定业务、资本、总部、控制权事前许可、持续授权条件及客户资金保护相关规则。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3] 2009年10月29日支付机构审慎规则命令(现行版本) ↗
支付机构一般授权申请清单、资本证明、三年业务计划及20,000/50,000/125,000欧元最低资本档次。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4] ACPR:支付机构及账户信息服务提供者授权程序 ↗
ACPR支付授权程序及有限网络/有限用途豁免说明;豁免不是一般牌照。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5] ACPR:信贷机构授权程序 ↗
ACPR受理、ECB最终银行授权、适格性条件、IMAS递交及期限说明。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6] ACPR:投资公司授权程序 ↗
投资服务类别、ACPR/AMF分工、总部、人员、股东、程序及完整材料审查期限。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7] ACPR:2026年加密资产服务商同时提供支付服务的授权要求 ↗
2026年MiCA与EMT/支付机构重叠、有限简化申请、门户递交、资料及指定过渡报表安排。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8] AMF:法国MiCA过渡期结束及新PSCA监管角色 ↗
MiCA自2024年12月30日适用PSCA;法国既有PSAN过渡至2026年7月1日结束;欧盟无第三国等同制度。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9] ORIAS:保险、银行与金融中介官方登记处 ↗
ORIAS法定职能与保险中介、银行/金融中介登记名册范围;登记与金融机构审慎许可区分。
原文已读取 · 机构资料 - [10] 法国企业手续单一窗口 ↗
法国公司正式手续提交、账号登录及申报进度查询;仅为公司手续而非金融授权。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11] 法国国家统计与经济研究所:马约特省地理登记 ↗
马约特省创建日期2011年3月31日。
原文已读取 · 机构资料
本页为综合金融准入参考,保留原法域卷宗关于金融许可、支付及相关制度的既有资料,非个案法律意见、证券发行意见或审批承诺。证券代币发行另需专项核验:应就证券属性、发行人、投资者及中介活动向当地证券律师确认。普通公司注册、AML登记与完整金融牌照不同,股份/资产交易也不等于许可证脱离原法律主体直接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