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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港永胜 RGYS 标识仁港永胜美国 STO 发行合规RGYS · GLOBAL LICENSING & COMPLIANCE
RGYS GLOBAL LICENSING / 大洋洲

瑙鲁金融牌照资料
申请、维护与出让收购

瑙鲁是具有本地公司登记、商业许可、受益所有权登记和金融情报监管体系的主权法域;它不是澳大利亚或其他国家金融监管体系的延伸。已能确认的主要金融业务许可是《Banking Act 1975》下由财政部长授予的银行/银行业务许可,申请交银行注册官并由其转交部长审议。

仁港永胜全球证券与金融准入资料品牌场景示意
部分细则待确认 · 详细资料资料核实:2026-10-12唐上永(唐生)· 业务经理专业讲解返回全球总册
LOCAL RULES · GLOBAL PERSPECTIVE

先辨明业务与属地,
再推进金融准入。

瑙鲁共和国为独立主权国家,金融活动主要适用瑙鲁本地法律。银行许可由财政部长依《Banking Act 1975》决定,银行注册官承担法定行政职能;司法与边境管制部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商业名称、商业许可证和受益所有权登记;FIU负责AML/CFT及定向金融制裁相关职能。商业许可证、公司注册和AML报告实体身份不等于金融产品专项许可。瑙鲁主体、境外牌照或银行账户均不自动允许在澳大利亚、香港、美国、欧盟或其他国家招揽客户、收款、支付、证券、保险、信贷或虚拟资产业务;跨境服务须按客户地、营销地、服务地、结算地和资产保管地逐一核查。银行法第2(6)条规定该法不适用于瑙鲁境外银行业务,不代表其他法域许可豁免。

主要主管机关

瑙鲁财政部长及银行注册官(Registrar of Banks)银行法下银行和银行业务发牌;部长授牌并可设定资本、储备等条件,注册官处理法定申请及行政职能。[1] [3] [4]

瑙鲁金融情报处(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FIU)AML-TFS Act下FIU法定职能、报告实体指引、可疑活动报告及AML/CFT和定向金融制裁监督;不等同一般银行或支付审慎发牌机关。[2] [5] [7]

司法与边境管制部商业登记、商业许可及受益所有权部门办理公司/商业名称/商业许可证/受益所有权登记;一般商业许可证不能替代金融服务审慎许可。[5] [6] [7]

本页12章目录 · 申请 / 维护 / 出售 / 收购
01 / LICENSING & COMPLIANCE

主管机关及法律体系

瑙鲁金融监管不是澳大利亚制度的延伸。银行业务核心法律是《Banking Act 1975》及其申请规例;财政部长授牌,银行注册官履行申请和法定行政职能。商业许可、公司和受益所有权登记由司法与边境管制部的不同登记机关处理。FIU为AML-TFS Act下法定机构,履行AML/CFT和定向金融制裁职能。银行许可、一般商业经营登记和AML报告实体义务是不同制度。[1][2][3][5]

AML-TFS Act第2条规定其于Speaker认证日生效;法令首页写明认证日2023年6月7日,因此当日生效,不存在据本次查明可以主张的未来生效期。第132至139条废止旧《Anti-Money Laundering Act 2008》,保留既有FIU协议、旧法下已提交报告、程序、调查和部分规例/任命;没有为新申请人设置普遍的长期过渡豁免。[2]

非银行金融活动纳入AML定义不等于获得经营许可。官方金融机构政策把非银行金融主体指向一般商业许可、主体登记和AML监督,未证明瑙鲁设有完整支付、证券或保险审慎发牌制度。因此页面只将其说成一般准入和AML路径,不冒称金融牌照。[1][2][5]

本章节参考:[1] [2] [3] [5]
02 / LICENSING & COMPLIANCE

牌照及经营活动对应

主要独立许可为银行许可。银行业务包括接受公众可偿还存款并将资金用于贷款或其他用途;接受资金、账户和赎回安排须实质判断,不能只靠钱包或支付产品名称规避银行法。[1][3]

支付/汇款/货币兑换、放贷、证券与基金服务、投资组合管理、保险承保和中介等均在AML-TFS Act金融机构定义中。但官方政策确认的是主体登记、商业许可证和AML报告义务,没有确认专项产品发牌机关、产品批准或资本门槛;所以不把普通商业许可称为该等牌照。[1][2][5]

VASP服务在AML法中属于金融机构活动,瑙鲁VASP政策设定一般商业许可、受益所有权及FIU AML监督路径,而不是独立审慎牌照。政策称发布时没有已知VASP运营者,这只是当时市场快照,不构成2026持牌名录。[2][7]

未找到独立支付、电子货币、证券经纪、基金、保险、信贷或TCSP专项许可的完整公开规则。公司注册、商业许可、FIU登记或境外牌照均不能替代相关产品审批或其他国家许可。拟经营者应先取得主管机关书面分类。[1][2][5]

银行审慎许可;不得与普通商业许可证或AML报告实体登记混同。银行、储蓄银行及银行业务金融机构许可(Banking Act 1975)财政部长依银行法授牌,银行注册官为申请接收及法定行政机关。外国拥有银行或受规管金融机构可以申请,但须符合第7条条件。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仅限许可所载商业交易银行、储蓄银行或其他银行业务。银行业务核心包括从公众接受可按要求或期限偿还的存款,并由接受资金者将款项用于贷款或其他用途且承担风险;公开招揽或经常接受存款也可能落入定义。银行账户、钱包或支付产品的名称不能单独决定监管属性。银行法不适用于瑙鲁境外银行业务,但境外活动须遵守目标市场法。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银行业务类别允许的法人形式,并在瑙鲁注册为公司或外国公司及持有商业许可证。1977年银行申请表要求列明每名控制人的姓名、地址、资格经验,提交每名控制人的国际银行推荐,披露授权资本、已发行资本、现金实缴额、拟缴资本时间、资本储备、业务性质及经营地域。外国拥有银行须书面承诺遵守瑙鲁法律、拟任瑙鲁经营经理符合适格人士标准、只经营通常银行服务、支付法定费用,并每半年提供瑙鲁业务财务报表和部长要求资料。银行法授权部长设置现金储备、其他储备和最低现金缴足资本条件;本次未发现适用于所有申请人的统一最低资本数字、资本比率或保证金金额。 官方司法部登记说明,公司成立申请至少有两名董事同意,须列明注册办事处;董事还需提供身份证明和近期警方证明。外国公司在瑙鲁经营应先登记为外国公司,另交经认证的注册证书及章程/组织文件、董事和高级人员清单、瑙鲁注册代理人委任与书面同意、瑙鲁注册办事处、授权资本声明;外国董事须有瑙鲁商务签证。所有最终自然人受益所有人均应登记,不因持股低于某比例而当然排除;新设实体的受益所有权信息应在设立/登记后30日内登记,指定人员须为瑙鲁公民或居民。上述公司与BO登记属于主体合规,不替代银行申请条件。
申请资料
先备公司注册证书、章程/宪章、董事会授权、董事及高管名单;外国公司备母国认证注册及组织文件、瑙鲁外国公司登记、当地注册代理委任和同意、营业地址及当地代表资料。另备直接/间接持股和最终受益所有权图、控制人身份证件、地址、履历、资格经验、诚信/警方证明、资金及财富来源、逐位控制人国际银行推荐;资本结构、现金实缴和资金缴付计划;财务预测、业务计划、客户/地区、存款或资金条款、资金用途、对应行及清算安排;治理、风险、AML/CFT、CDD、制裁、投诉、信息安全、业务连续性、外包和审计方案;拟任经理资料、商业许可证、税号、受益所有权凭证。最新银行专属清单未在现行官方网页完整公布,须向银行注册官书面确认。 当地公开公司登记清单所列表格包括公司成立申请Form 1、董事同意Form 3、注册办事处通知Form 5、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身份证明和警方证明;受益所有权另用指定人员Form 1及BO资料Form 3。银行申请则另附1977规例附表申请表,列明控制人姓名/地址/经验及逐人国际银行推荐,授权和已发行资本、现金实缴、缴资安排、业务及地域;外国公司还需认证母国文件、当地注册代理人和办公地址资料。营业许可使用与申请主体相应的Business Licences Regulations 2018表格。各表格及费用以司法部当前发布版本和发票为准。
递交与开业
先向银行注册官书面确认产品是否构成瑙鲁银行业务、申请类别、表格版本及收件方式;完成公司/外国公司登记、商业许可证、受益所有权和税号;按银行法及申请规例提交书面申请和支持文件;由注册官审查并交财政部长决定,回应控制人适格、资金来源、资本、产品、对应行、AML/CFT、系统和本地运营补件;取得正式牌照后逐项落实储备/资本和其他条件;在招揽或接收客户资金前完成银行账户/结算、审计、客户合同、系统安全、合规人员及开业条件。银行许可未查到统一审批天数,普通商业许可证法的七日处理期不适用银行审批。 主体登记的实际先后由官方司法部资料列明为:选择主体、落实瑙鲁经营地点及税号、登记商业名称、申请商业许可证;公司另办成立登记。司法部公开流程说明通常在申请递交后七日内通知商业许可决定,材料不足时会延后;这不是银行许可时限。受益所有权首次登记应于设立/登记时办理,或最迟在30日内完成。银行申请继续按银行法交银行注册官,并由注册官提交部长,但在提交前应取得书面确认现行表格版本和法定收件人。
持续维护
依牌照和条件持续经营。1977年银行规例附注要求每财年结束后六个月内向银行注册官交经审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政府政策另称外国拥有银行每半年交瑙鲁业务财务报表及部长要求资料。须履行AML-TFS Act的合规方案、合规负责人、独立定期测试、人员筛查及培训、开业后三个月内书面风险评估、CDD、电子转账信息、可疑活动报告、定向金融制裁及记录保存要求。商业许可证有效12个月并须另行续期;银行牌照本身的统一年费、续牌期限及申报表格未在本次资料中查明,应按牌照和书面指示维护。
控制权变更
未找到银行许可统一股权比例门槛或完整控制权变更表格;不得从沉默推断无需审批。股份/控制人/受益所有人、董事、经理、资本、业务、地址、合并或资产转让前,应分别向财政部长、银行注册官、公司/商业许可登记机关、受益所有权主管机关及FIU书面确认是否须事前批准、无异议、通知或新申请。银行许可附着于获批主体与条件,不能脱离法人自由买卖;将相关书面批准和人员/资本审查列为交易交割条件。 股份交易须区分公司层面控制/成员登记、受益所有权登记、商业许可证所有权变更和银行牌照监管。受益所有权定义不只看直接股份,还涵盖间接或其他方式的最终控制;不存在可用来免除识别的持股比例安全港。成为受益所有人或其权益变化的人须在7日内向实体提交声明;实体知悉变化后须在7日内把最新资料交Authority,指定人员收到信息后另须在7日内登记变更。上述只是BO申报时限,未确定银行牌照控制权事前审批规则,故不能当作取得银行监管许可的替代。
[1] [2] [3] [4] [5] [6] [9] [10]
一般商业准入和AML监管边界,不是支付、汇款、电子货币、外汇、证券、资产管理、保险、信贷或TCSP专项金融牌照。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般商业许可证及AML/TFS报告实体要求商业许可注册官办理一般经营许可证;FIU履行AML监督。对银行业务由银行注册官/财政部长确认;具体非银行产品应向商业许可注册官及FIU等相关主管机关书面分类。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AML-TFS Act金融机构定义涵盖放贷、融资租赁、money/value transfer、支付工具、外汇、可转让证券交易、证券发行相关金融服务、投资组合/基金管理、代客保管货币证券、保险承保和保险代理/经纪、货币兑换等。政府政策确认此类主体须依适用法律登记并持有商业许可证,且为AML报告实体;已核实资料没有证明此类普通登记是产品专项审慎或行为授权。若接受公众可偿还资金或提供银行服务,须另走银行许可。

申请条件
个人须注册商业名称;合伙、公司、信托或外国公司须按相应瑙鲁法登记并取得税号、商业许可证及受益所有权登记。外国公司还要有瑙鲁营业地址和当地代表。商业许可证按列明业务核发,多业务或多个地点可能要分别登记/付费。公司和控制人须披露最终自然人受益所有权,官方司法部页面称受益所有人登记没有最低持股比例门槛。普通许可不能授权代客持有资金、发行电子货币、跨境汇款、经营证券或承保保险;这些活动应先作书面分类。 对公司路径,司法部公布的登记清单要求至少两名董事同意并列出当地注册办事处;外国公司须登记为外国公司,提交认证母国文件、董事/高级人员资料、瑙鲁注册代理人的委任及同意、瑙鲁办事处等。法律实体须任命瑙鲁公民或居民担任BO指定人员,并登记每名最终自然人受益所有人,不设最低比例门槛;初次BO登记在设立/登记后30日内办理,之后的变化按七日规则更新。
申请资料
按主体提交规定的商业许可表格、公司/合伙/商业名称登记凭证、瑙鲁税号、申请人/签字人身份、业务种类、经营地址、证明文件、法定声明和费用。外国公司提交母国注册/组织文件及董事税号资料、瑙鲁注册代理人委任及同意、瑙鲁营业地址和当地代表信息。公司提交董事签字资料;受益所有权包包括nominated officer任命及所有实际自然人控制/受益人的身份和控制关系。为产品定性另附业务计划、合同、客户与地域、资金路径、托管/赎回/结算、代理外包、AML政策、风险评估、CDD、制裁、监控、人员、系统和投诉安排;这些是尽调资料,并非已知统一支付或证券牌照表格。 司法部公开的普通公司申请包列有公司成立Form 1、董事同意Form 3(至少两名董事)、注册办事处Form 5、组织大纲及章程、董事身份证件和近期警方证明;商业名称按主体使用Form 1/2/3,商业许可证按个人、合伙、公司或信托使用Form 1–5相应表格。合伙或公司同时提交BO指定人员Form 1和BO资料Form 3。外国公司需附认证注册证书及章程、董事/高级人员清单、注册代理人委任与同意、当地办事处和授权资本声明。各份材料为一般成立/商业许可和BO申报资料,不是支付或证券专项牌照表格。
递交与开业
先以产品图、客户地、合同、资金控制、结算和营销范围向主管机关书面询问业务定性;按主体完成公司/外国公司/合伙/商业名称登记、税号和受益所有权登记;按每项活动和地点提交商业许可证申请及费用;登记官依法应在申请递交后七日内通知商业许可决定,缺件可延长实际处理;取得普通商业许可证后仍需在经营AML涵盖金融活动前设立AML控制并取得主管机关对金融产品边界的书面确认;如属银行业务,另行申请银行法许可;上线前核查客户所在地的独立许可。七日时限不代表银行牌照或金融产品审批时限。 普通经营登记按司法部公开流程准备主体表格、税号、地址和缴费凭据,按主体类别申请商业名称/公司登记和商业许可证;取得普通许可并完成BO登记仍不等于获得某类金融产品授权。官方司法部页面说明,缺件可要求补充,公开的七日通知只适用于一般商业许可决定,不应套用于银行或尚未确认存在的非银行专项金融审批。BO初始信息在设立/登记时提交,最迟30日内登记。
持续维护
商业许可证有效12个月,续期至少在到期前一个月申请。商业许可证持有人须在登记事项变化后七日内依规定表格通知;变化涉及所有权、地址或业务性质时,注册官更新登记并发修订许可证。企业年申报、公司资料和受益所有权信息分别维护。AML报告实体持续执行书面合规计划、财务犯罪合规负责人、独立定期测试、人员筛查及定期培训、开业后三个月内书面风险评估、客户尽调、转账信息、可疑活动报告、制裁及记录保存。不同非银行产品的财务申报/审计频率和资本规定未查明,应另行书面核实。
控制权变更
商业许可证转让至另一人须依Business Licences Act第20条事先获得注册官批准;第20A条禁止单纯让与或允许他人使用许可证。法人股份变化时第21条要求在登记资料变化后七日内通知商业许可注册官,且更新实际受益所有权。该商业许可机制不代表金融主管机关已同意实际控制权变化。对银行以外的支付、汇款、投资、保险等产品,专属控制权程序未核实;签约前向FIU、商业许可注册官及其他主管机关书面确认,不把事后七日通知解释为所有必要批准。 BO规则提供明确的更新时钟:成为受益所有人或权益变化者须在7日内向法律实体提交声明;实体应在知悉变化后7日内向Authority提供最新资料;指定人员收到变化资料后7日内登记。申报要记录实际控制方式、可确认的持股/投票权、任命董事或其他控制机制。商业许可证另有第21条七日变化通知,第20条的许可证转让需要事前批准。两组规则并不证明该非银行产品另有或无需金融监管控制权批准。
[1] [2] [5] [6] [7] [9] [10]
VASP相关一般商业许可和AML监管,不是独立审慎VASP许可证。虚拟资产服务商(VASP)商业许可与AML监督路径公司/商业名称/商业许可及受益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主体手续;FIU与相关登记机关负责AML/CFT监督。政府VASP政策由商业许可注册官和FIU共同发布。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包括虚拟资产与法币或其他虚拟资产兑换、虚拟资产转移、托管或管理控制私钥的工具、参与发行或销售虚拟资产相关金融服务。AML法把这些服务列入金融机构和报告实体定义。官方政策称经营者须先完成主体/商业名称/商业许可证/受益所有权登记及AML义务;该文件没有创设独立审慎VASP牌照或全球业务权限。

申请条件
须选定瑙鲁主体形式或登记外国公司,完成税号、商业名称、商业许可证、受益所有权和nominated officer登记。披露最终自然人控制人、董事、高管、资金来源、平台运营者、法币/链上资金控制及托管私钥安排。政策未列统一最低资本、保证金或技术认证金额;不能据此认定无需额外监管要求,须向FIU、商业许可注册官等书面确认具体模式是否可以在当地运营。涉及吸收存款、证券发行交易或其他金融产品时另作分类。 公司或外国公司依司法部主体登记清单提交公司/外国公司资料;BO指定人员须为瑙鲁公民或居民,所有实际最终自然人所有人/控制人均登记,不以最低股权百分比为筛选门槛。初次BO资料最迟于实体登记后30日内提交,实际控制/利益变化按七日申报更新。这些是登记/AML要求,不构成VASP审慎准入标准。
申请资料
主体/外国公司成立和登记资料、税号、商业许可证表格及费用、所有权和受益所有权结构、董事/控制人身份履历、服务类别、资产和链条清单、平台域名和技术架构、客户开户及钱包/私钥控制、法币出入金和银行关系、交易监控、制裁筛查、客户风险、第三方托管/外包、网络安全/事件响应、客户资产分离、AML政策/风险评估/合规负责人/培训和审计资料。以上用以申请一般商业许可及向主管机关说明拟议业务;不是已发布的VASP专项许可证申请清单。 普通主体包可按司法部已公布表格准备:公司成立Form 1、董事同意Form 3、办事处通知Form 5、章程/组织文件、董事身份和警方证明;外国公司补充认证母国文件、董事清单、瑙鲁注册代理人委任与同意、当地办事处。另备BO指定人员Form 1及BO资料Form 3;业务/链上资金路径等是支持分类和AML风险评估的项目说明,不是官方VASP专项申请表。
递交与开业
先把产品、合同、客户、链上钱包、法币结算、托管密钥、跨境国家交给FIU和商业许可注册官,请其书面确认能否营运及是否有其他审批;登记瑙鲁法人或外国公司、税号、商业名称和受益所有权;申请一般商业许可证并递交AML控制和运营资料;回应控制人、平台安全、资金来源、客户资产和交易监控问题;取得普通商业许可证并确定AML义务;在银行/结算对手确认服务可用且客户地准入已完成后上线。不得用公司证书或商业许可证宣传为VASP金融牌照。 可确认的行政路径仅为主体/商业名称登记、一般商业许可证、税号和BO登记,及依据AML-TFS Act执行报告实体义务;首次BO登记应在实体设立/登记后30日内办妥。官方VASP政策与司法部表格页面没有公开一套VASP审慎牌照申请表、资本标准或技术认证流程,因此仍须先书面确认该产品模式和境内外业务边界。
持续维护
维持一年期商业许可证、公司/受益所有权登记;登记资料变更依商业许可法七日规则办理,并按FIU政策向相关主管机关提供更新信息。VASP是AML-TFS Act报告实体,须设AML合规负责人、书面风险评估、定期独立测试、员工培训和筛查、CDD、交易监控、制裁及可疑活动报告。VASP政策对记录留存说明七年;具体执行以现行法令和FIU书面指引优先。
控制权变更
商业许可证转给另一主体须商业许可注册官事前批准;股权/控制人/地址/业务变化须更新商业许可登记和受益所有权。VASP政策要求更新资料给相关监管机关。已访问材料未说明公司股权收购是否须独立的VASP控制权事前审批,交割前应向FIU、注册官及受益所有权主管机关取得书面答复,并将批准/不反对作为条件;不得转让或借用许可证。 实际控制人或受益权益变化时,个人须在7日内向实体提交BO声明;实体知悉后7日内更新Authority资料,指定人员收到后7日内登记。商业许可持有人变化还适用第21条七日通知;如要把商业许可证移至另一人,第20条须事先批准。该程序不能推导出VASP控制权审批已经完备,也不能把一般商业许可证作自由转让的VASP牌照。
[2] [5] [6] [7] [9] [10]
本章节参考:[1] [2] [3] [5] [7]
03 / LICENSING & COMPLIANCE

申请条件及人员资本实体运营

银行申请人须采用银行法允许的法律形式,在瑙鲁登记并取得商业许可证。外国银行可申请,但政府政策要求承诺遵守瑙鲁法律、安排符合适格标准的瑙鲁经营经理、限于通常银行服务、支付法定费用并每半年报告瑙鲁业务财务资料。[1][3]

银行法第5条允许部长在许可条件中规定现金储备、其他储备及最低现金缴足资本。1977年申请表要求披露授权/实缴资本及现金部分,但本次未找到统一最低资本数字、资本比率或保证金。不得引用第三方宣传的资本作为法定门槛;具体要求以部长个案条件为准。[3][4]

申请表要求控制人资料、资格经验及国际银行推荐。AML-TFS Act还要求合规计划、金融犯罪合规负责人、独立定期测试、任用筛查、适当培训及开业后三个月内风险评估。未查到统一董事人数、国籍、居住或本地员工数量规则,银行经理适格要求以政府政策所述为准。[1][2][4]

非银行主体按个人、合伙、公司、信托或外国公司适用法律完成登记、税号、商业许可和受益所有权登记。外国公司须安排瑙鲁地址和当地代表;司法部称所有受益所有人均需登记,不设最低持股比例门槛。[5][6]

司法部公开的本地公司登记清单把实体设立资料具体化:公司申请至少两名董事同意并提供注册办事处资料;外国公司还须登记为瑙鲁外国公司,提交经认证的母国注册及组织文件、董事/高级人员清单、当地注册代理人委任和同意、当地办事处及授权资本声明,外国董事须有瑙鲁商务签证。司法部列出的公司成立清单还要求董事身份证明和近期警方证明。[6] [9]

受益所有权识别不能仅按名义股份比例机械判断。2023年规则覆盖通过优先表决、任命董事/高管、合同安排、融资安排或其他方式实施的间接最终控制;BO指定人员须为瑙鲁公民或居民。官方司法部说明称没有最低持股比例门槛。新设实体首次BO信息应在创建/登记时提交,最迟30日内完成;这些是登记义务,不是银行资本或专项产品审批条件。[6] [9] [10]

本章节参考:[1] [2] [3] [4] [5] [6] [9] [10]
04 / LICENSING & COMPLIANCE

所需注册与申请资料

银行文件包包括公司证书、章程、董事会授权、董事与高管名册、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及资金来源、国际银行推荐、资格履历、资本结构和现金实缴证明、业务计划、财务预测、拟任经理、本地地址、银行关系、AML制度和审计安排。1977年申请表还要求业务性质及经营地区。[1][3][4]

外国公司应另备经认证的母国注册与组织文件、董事/高级职员清单、瑙鲁注册代理人委任及同意、瑙鲁营业地址和当地代表。商业许可需规定表格、税号、主体/商业名称注册资料、签字人身份、业务类别、经营地点、声明和费用。受益所有权登记需提交指定人员及每名最终自然人控制/受益人的资料。[5][6]

非银行金融和VASP项目还应说明合同和产品、客户与地域、资金/资产控制、赎回和结算、代理外包、客户尽调、制裁、交易监控、投诉、数据、网络安全、连续性、审计和人员培训。此为解释经营模式和支持主管机关分类的审慎材料,不是已查明的专项金融牌照法定表格。[1][2][7]

把主体登记包与金融产品申请包分开。司法部公布的公司表格清单为公司成立Form 1、董事同意Form 3(至少两名董事)、注册办事处通知Form 5、组织大纲/章程、董事身份证明和近期警方证明;另有商业名称Form 1–3、按主体类别的商业许可证Form 1–5。公司/合伙应附BO指定人员Form 1和受益所有权信息Form 3。外国公司另交认证母国注册证书及章程、董事/高级人员资料、瑙鲁注册代理人委任与同意、当地办事处和授权资本声明。[6] [9]

BO声明的法定内容包括个人姓名、住址/服务地址、出生日期、国籍、取得权益日期、身份及税号,并说明形成最终控制的具体机制;实体应保存控制方式、可确认的数值权益/表决权或董事任命权。银行申请表中的控制人资料及国际银行推荐、资本和业务地域资料,仍是另一个独立材料包。产品合同、预测、AML、系统和托管安排可用于主管机关分类/尽调,不能误标为已公布的非银行专项许可法定表格。[4] [10]

本章节准备清单

  • 董事会决议、公司注册证书、章程、董事/高管名册与董事同意书。
  • 母国公司认证文件、瑙鲁外国公司登记、当地注册地址/代理人与当地代表资料。
  • 所有直接/间接持股链、自然人最终受益所有人、控制人身份证明、履历、诚信资料及资金来源说明。
  • 银行申请表、每名控制人的国际银行推荐、授权资本、已发行及现金实缴资本、资本储备和缴资时间表。
  • 业务计划、产品合同、客户地区、收款/资金流、赎回、托管、代理、外包与对应行安排。
  • 瑙鲁税号、商业名称/公司/合伙/信托及商业许可证、受益所有权指定人员和登记凭证。
  • AML政策、风险评估、合规负责人任命、CDD、交易监控、制裁、可疑报告、记录保存、审计和培训安排。
  • 书面列明申请机关、表格、业务边界、控制权和开业尚待确认问题及主管机关回复。
  • 依主体准备司法部当前版本表格:公司成立Form 1、董事同意Form 3、注册办事处Form 5;商业名称及商业许可证按个体、合伙、公司或信托选用对应表格。
  • 公司董事身份证明和近期警方证明;外国公司另备认证的母国注册/章程、董事及高级人员清单、瑙鲁注册代理人委任和书面同意、当地办事处及授权资本声明。
  • 任命瑙鲁公民或居民为受益所有权指定人员;收集每名直接或间接自然人控制人的姓名、地址、出生日期、国籍、身份/税号、取得权益日和控制机制,使用BO声明Form 1及登记Form 3。
  • 银行另按1977年银行许可申请表准备控制人逐位国际银行推荐、经验、资本结构/现金实缴和拟定业务地区;先书面确认表格版本和实际收件机关。
本章节参考:[1] [2] [3] [4] [5] [6] [7] [9] [10]
05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设立、预申请、递交、补件、评核、批复和开业

银行许可应与公司登记和商业许可分开排期。银行法授权财政部长决定,未查到统一审批天数;商业许可法的七日决定期限只适用于一般商业许可,不能作为银行牌照时限。[3][5]

银行法第5条称书面申请交银行注册官,政府政策称注册官审查后转部长;但1977年申请规例旧表格表述交公司注册官。为避免递交渠道错误,先向现任银行注册官/财政部取得书面收件说明和表格版本。[1][3][4]

非银行金融服务先申请业务分类,再办理主体和商业许可。获得商业许可证不等于监管机关批准支付/证券/保险/VASP产品。补件、人员审查、实际运营和跨境许可都应分别处理。[1][2][5]

普通主体登记宜按司法部公开顺序分流:先确定主体形式、经营地点和税号,再提交商业名称登记及商业许可证申请;公司另办公司成立/外国公司登记,并提交BO指定人员和最终受益所有人资料。司法部信息表将商业许可证决定的七日通知与缺件可延长联系起来;该时限不适用于银行牌照,也不能视作支付、证券或保险产品的审批期限。[6] [9]

新设实体应在成立/登记时建立BO登记,最迟30日内完成;之后若自然人成为BO或其权益变化,个人须于7日内向实体声明,实体知悉后7日内向Authority送交最新资料,指定人员收到资料后另于7日内登记。申请者应把公司及商业登记回执、BO登记凭证与银行/金融主管机关针对具体产品和控制权的书面分类分别归档。[6] [10]

  1. 01

    书面预审

    向财政部长/银行注册官、商业许可注册官及FIU提交产品、合同、资金路径、客户所在地和托管方式,请求明确业务分类及申报路径。

  2. 02

    登记主体

    按公司、外国公司、合伙、信托或个人形式完成登记、税号、商业名称和受益所有权申报。

  3. 03

    整理文件

    银行项目依银行法及1977年申请表准备控制人推荐、资本、业务计划、经理及AML材料;其他类别提交一般商业许可和分类说明。

  4. 04

    递交并留痕

    银行申请按主管机关现行书面收件指引递交;商业许可证按法定表格交商业许可注册官并缴费,保存收件凭证和版本。

  5. 05

    配合审查补件

    回应控制人、资金来源、资本储备、产品范围、对应行、AML、信息系统及本地运营问题;不将七日一般许可期限当银行审批期。

  6. 06

    审阅正式批复

    核对持牌主体、活动范围、储备/资本条件、报告周期及限制;未有专项非银行许可时取得书面分类,不以沉默当批准。

  7. 07

    满足开业条件

    完成银行账户/清算、客户合同、系统安全、AML监测、制裁筛查、审计和持续申报后,才在各目标市场依法上线。

  8. 08

    完成本地实体申报

    按司法部现行公司/外国公司、商业名称及商业许可证表格递交;公司按公开清单准备两名董事同意、办事处、章程和警方证明。BO首次信息在实体创建/登记时登记,最迟30日内完成。

  9. 09

    确认产品及许可路径

    非银行项目以产品、合同、客户地点、资金控制和托管资料请求书面分类;普通商业许可与BO登记不得宣传为产品牌照。银行申请须在递交前书面确认银行注册官现行受理安排。

本章节参考:[1] [2] [3] [4] [5] [6] [7] [9] [10]
06 / LICENSING & COMPLIANCE

批复后开业、客户资金、银行与系统条件

银行须核对许可主体、获批产品和实际合同一致,落实牌照附加储备/资本、经理和合规人员、账簿与审计。接受首笔存款前应具备对账、授权、流动性、客户记录、内部控制和投诉机制。[1][3][4]

银行账户、清算和对应行关系是经营安排,不是许可替代品;当地银行或代理行不会因持有瑙鲁许可证而保证开户或延续。跨境结算、收款和托管还要核对交易涉及国家的法律。[1][2]

AML-TFS Act要求有效AML/CFT计划、合规负责人、独立定期评估、培训和开业后三个月内书面风险评估。客户尽调、电子转账信息、可疑活动报告和定向制裁应在上线首日可用;新产品和技术应先评估风险。[2]

普通商业许可持有人在确认非银行金融产品是否还需行业授权之前,不应上线吸收客户资金、发行支付工具、管理证券/基金或销售保险。登记证书不证明客户资产保护或境外准入。[1][2][5]

本章节参考:[1] [2] [3] [4] [5]
07 / LICENSING & COMPLIANCE

年费续期、财务AML申报、审计、记录培训和外包

商业许可证有效12个月,续期申请至少须在到期前一个月办理;公司登记、受益所有权、税务和银行牌照/条件分别维护。银行牌照本身的统一续期年限、年费或自动续牌未在本次官方材料中确认。[3][5][6]

银行规例附注要求财年结束后六个月内提交经审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审计师报告;政府政策对外国拥有银行另列半年度瑙鲁业务财务报表要求。普通公司年报不替代银行专门申报。[1][4]

AML-TFS Act要求合规程序、财务犯罪合规负责人、独立定期测试、新任人员筛查和定期培训、业务风险评估、CDD、电子转账、可疑活动、制裁和记录保存;书面风险评估最迟在开始营业后三个月完成。应以法令和FIU指引管理具体记录期间与报告期限。[2][5][7]

外包客户核验、托管、云平台或交易监控不免除主体责任。保存合同、审计权、数据访问、业务连续性和分包商资料;各非银行产品审计频率、财务报表与资本要求未核实,应按类别书面确认。[1][2]

本章节参考:[1] [2] [3] [4] [5] [6] [7]
08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股东董事控制权、名称地址和业务变化

商业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后,Business Licences Act第21条要求七日内按规定形式通知登记官并缴费;如变化涉及所有权、地址或业务性质,登记官修订登记并发新许可证。该规则只针对商业许可证登记,不是金融牌照审批。[5][6]

许可证转给另一人须依第20条事前取得商业许可注册官批准;第20A条禁止单纯让与或让他人使用。股权出售后原公司可能仍是同一法人,但仍需更新商业许可所有权和受益所有权资料。[5][6]

银行法和政策未找到普遍控制权比例阈值或完整并购申请时限。股份、最终控制人、董事、经营经理、资本、业务范围、地址、合并、外包或资产转让前,应向财政部长/银行注册官、公司/商业许可登记机关及FIU书面确认批准、通知或新申请要求。[1][2][3]

不得把商业许可七日变更通知当作所有银行/AML事项的充分程序。名称、地点、服务、跨境市场、客户资金和技术变化都可能触发多重登记与风险重评,应先确认再变更。[1][2][5][6]

受益所有权规则另有具体而不同的七日期限。某人新成为受益所有人或其利益发生变化时,应在7日内向法律实体提交声明;实体在知悉信息变化后应于7日内向Authority提交更新;指定人员收到资料后须在7日内登记变化。2023年规则要求实体记录控制方式及可确认的权益数值、表决权或董事任命等控制因素。商业许可第21条通知义务与BO申报并行,任何一个都不是银行控制权事前审批的替代。[5] [10]

  1. 01

    先识别触发的登记事项

    将直接/间接股东、最终控制人、董事/经理、地址、业务性质和许可主体逐项列出;按商业许可、公司记录和BO规则分别判断,而不假设股权变更等于许可证转让。

  2. 02

    处理受益所有权更新

    权益变化者在7日内向实体声明;实体知悉后7日内向Authority提供更新,指定人员收到后7日内完成登记。另遵守商业许可变化七日通知及许可证转让事前批准规定。

本章节参考:[1] [2] [3] [5] [6] [9] [10]
09 / TRANSACTION WORKFLOW

卖方出让完整路径

卖方须说明标的是股份、资产、合同、业务还是许可证持有人,证明商业许可证、银行牌照和AML义务对应真实主体。普通商业许可证转主体须事前批准;银行牌照附着于获批主体及条件,资产出售不会自动转移授权。[1][3][5]

保密协议、意向书、尽调、SPA和交割条件属于交易组织安排,不是瑙鲁法定批准。不得虚构现货牌照、卖方报价、审批承诺或交易业绩;监管确认和银行服务延续必须单独核验。

卖方文件室应另备法定登记底稿:当前成员/股权结构、董事和注册办事处记录、商业名称及许可证、BO指定人员登记、每名最终控制人身份与控制方式、近期变更声明及向Authority申报凭证。卖方需披露潜在买方交易会否改变实际控制人;BO更新时间分别由个人提交、实体知悉和指定人员收到资料触发。商业许可证移至另一人需先取得商业许可注册官批准。银行牌照是否因股权交割需事前审批或无异议,现有来源未说明,故卖方不能将其宣传为可自由转让资产。[5] [9] [10]

本章节准备清单

  • 公司与外国公司登记证书、股东/董事/注册办事处当前记录、商业名称和商业许可证及续期/变更凭证。
  • 受益所有权指定人员任命、当前最终自然人控制人信息、控制机制说明、历次变更声明和Authority登记回执;识别交易后须在七日内申报的事件。
  • 银行牌照原件/条件、银行提交文件、主管机关往来、经审计财务和半年度报告;不得声称牌照或银行关系将随交易自动延续。
  • 审计账簿、客户资金/负债对账、AML风险评估、CDD与制裁流程、投诉/诉讼、税务、IT与外包合同、员工与密钥/系统权限清单。
  1. 01

    授权和保密

    确认卖方有权出售并获董事会授权,与买方先签NDA再开放资料。

  2. 02

    识别交易对象

    区分股份、资产、合同和许可主体转让,核对公司、银行牌照、商业许可证、实际业务和受益所有权。

  3. 03

    整理合规材料

    提供财务/审计、银行报表、AML制度、风险评估、客户尽调、培训、投诉、制裁、诉讼、税务、外包和系统资料。

  4. 04

    提前询问监管

    向财政部长/银行注册官、商业许可注册官、公司登记机关和FIU书面确认股权变更、许可证转让、人员和受益所有权要求。

  5. 05

    分级尽调披露

    NDA后按权限提供脱敏财务、客户和AML材料,遵守个人资料和可疑报告的保密限制。

  6. 06

    设监管先决条件

    在SPA写明所需批准、许可有效、银行KYC、控制人适格和资料更新,并约定未获批时终止/退款。

  7. 07

    交割移交

    仅在先决条件满足后释放价款,更新公司和许可证资料,移交账簿、客户合同、系统、人员及合规记录。

本章节参考:[1] [2] [3] [5] [6] [9] [10]
10 / TRANSACTION WORKFLOW

买方收购完整路径

买下公司不代表可自由使用金融许可。商业许可证转给另一主体要先获批;即使购买股权且法人不变,也须核对控制权、受益所有权、银行牌照条件及FIU程序。银行账户和清算关系由银行独立决定是否继续。[1][3][5]

买方要核实牌照范围、主体状态、未满足条件、审计报表、AML记录、客户资金负债、监管往来、员工和外包合同、银行/对应行关系。卖方的账户延续口头保证不能替代银行书面确认。

买方适格核查须穿透到实际控制而非只核名义持股。2023年BO规则列出的控制方式包括优先投票权、任命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管理效果的合同安排、融资安排和其他控制;未发现最低持股比例安全港。对受监督金融机构,AML-TFS Act第88条要求监督机关核实受益所有权、控制及缴付资本资金来源,并确保董事、高管和受益所有人持续适格;该条不能扩大解释成未经确认的瑙鲁银行股权审批比例或时限。[2] [10]

本章节准备清单

  • 绘制买方和目标公司的直接/间接持股链,识别表决权、董事任免、合同控制和融资安排下的每一自然人最终控制者。
  • 取得买方/UBO身份、地址、履历、警方/诚信资料、资金与财富来源、制裁/诉讼信息;与目标公司现有BO登记和商业许可记录逐项核对。
  • 向银行注册官/财政部长、商业许可注册官及BO主管机关书面确认股份交易、许可转让、管理层变化、申报时间和交割前条件;银行账户、对应行另获银行书面确认。
  • 审阅牌照原件及条件、财务审计/报表、资本资金来源、客户资金缺口、AML控制和未决监管事项,并设立未获监管确认时的退出条款。
  1. 01

    界定结构

    决定买股权或资产、董事/经理安排、是否改名迁址及拟继续的产品和市场。

  2. 02

    核验登记与许可

    向公司、商业许可和受益所有权登记机关核对状态;向银行主管机关/FIU核验许可范围、条件、报表和监管往来。

  3. 03

    审查买方适格

    整理买方和UBO身份、控股链、资金/财富来源、制裁及不良记录、财务能力和拟任人员资料。

  4. 04

    进行业务尽调

    抽查客户尽调、交易监控、可疑报告流程、制裁、审计、账簿、诉讼、税务、投诉、IT和外包。

  5. 05

    取得书面路径

    向部长/银行注册官、商业许可注册官、公司登记及受益所有权主管机关、FIU询问控制权及许可变更;另向银行确认账户重审。

  6. 06

    签署条件式SPA

    把监管批准/不反对、许可证转让、受益所有权更新、资金到账和关键人员适格作为交割条件,约定未批准的退出机制。

  7. 07

    条件满足后交割

    交割股份/资产并更新登记;移交合同、客户资料、账簿、系统权限及AML案件,避免提前经营。

  8. 08

    交割后复核

    确认许可主体、商业许可证、银行账户和AML责任连续有效,完成监管申报、银行KYC及目标市场许可复核。

本章节参考:[1] [2] [3] [5] [6] [9] [10]
11 / TRANSACTION WORKFLOW

交割资金、监管移交及交割后维护

价款释放应与许可状态、控制权审查、资产权属、客户资金和银行尽调相连。商业许可主体转让须事前获批;股权交易要更新登记和受益所有权,并先问明银行/AML主管机关要求。条件满足前不应控制客户资金或以原许可主体名义扩大经营。[1][2][3][5]

SPA可设置监管批准、许可存续、无重大执法、AML记录完整、无客户资金缺口、银行重新KYC、关键人员留任和外包同意等条件。这些是唐生建议的交易安排,并非法定固定条款,也不保证审批或银行开户。[1][2]

交割清单应涵盖公司/商业许可证、银行许可、受益所有权、董事和当地代表、审计报表、AML责任、员工、客户合同和通知、外包、银行/对应行、系统访问、数据与记录保管人。股份、资产、牌照和银行账户不能自动视为一揽子可转移财产。[1][3][4][5][6]

交割后买方须确保AML风险评估、管理层筛查、培训、客户尽调、制裁和报告不中断;按商业许可法七日规则办理登记变化,并按监管机关书面意见处理银行和FIU事项。银行账户及代理结算应单独取得银行书面确认。[2][5][6]

签约与交割应分别处理股份、资产和许可证。商业许可证从原持有人转至另一人,需按《Business Licences Act 2017》第20条事前批准;仅有股权变更时,仍须按第21条更新商业许可登记并按BO规则更新最终控制人资料。若交割使新自然人取得受益控制,个人七日申报、实体知悉后的七日更新和指定人员七日登记依次适用。上述期限不能说明银行控制权变更可在交割后补报;银行的事前批准/通知规则仍须先取得书面答复。[5] [10]

交割文件交接时将BO登记册、指定人员委任、最新申报凭证及公司/许可变更表格列为独立项目。SPA中监管确认、许可证状态、AML持续运行、价款托管/释放、无客户资金缺口、银行KYC及系统接管条件,是唐生建议的风险配置,不是瑙鲁法统一规定的审批清单,也不保证批准或账户延续。[2] [5] [10]

本章节准备清单

  • 交割前已取得商业许可证转让所需事前批准(如转至另一持有人),并确认银行监管机关对股权/控制权变化的书面要求。
  • 确定交割日发生的最终受益所有权变化及具体控制机制;新BO七日内向实体提交声明,实体知悉后七日内更新Authority,指定人员收到后七日内登记。
  • 提交商业许可第21条变化通知及公司/商业名称登记更新;保存回执、批准书和修订许可证。
  • 在条件满足前不提前以目标公司牌照经营或动用客户资产;交接合同、客户通知、AML案件、账簿、记录保管责任和系统访问。
  • SPA所设监管批准、账户重审、无重大违规及价款释放机制为交易安排建议,不是法定固定条款。
本章节参考:[1] [2] [3] [4] [5] [6] [9] [10]
12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跨境、限制及未确认事项

瑙鲁公司登记、商业许可或银行许可不提供全球权限。银行法明确不覆盖瑙鲁境外银行业务;境外营销、收款、证券、保险、投资、支付和虚拟资产须按客户地、服务地、结算地和资产保管地逐个核对当地许可。[2][3]

金融机构政策记录保险和证券服务商没有在当地运营,VASP政策称发布时没有已知经营者;这些是各政策发布时的情况,不是2026当前持牌人名录。本次资料没有显示完整的非银行金融专项许可目录,项目应以书面监管分类为准。[1][7]

具体未解冲突为银行申请递交机关:银行法第5条指银行注册官,政府政策称银行注册官受理后转财政部长,而1977年旧表格称交公司注册官。需先取得当期书面受理指引。也未确认固定银行资本、牌照审批周期、银行续期/年费、控制权批准阈值、非银行金融产品专项审批规则及VASP专项资本审计条件。[1][3][4]

普通商业许可证十二个月有效、七日内变更和七日决定规则,不能补足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制度空白。卖方库存、股权/资产交易、境外许可和银行账户均不保证牌照随交易转让或银行服务续接;不得保证批牌、跨境权限或交易成交。[1][2][3][5]

本章节参考:[1] [2] [3] [4] [5] [7]
THE RGYS PERSPECTIVE

唐生实务建议

我是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唐上永,客户称唐生。瑙鲁项目建议先拆解每项产品和资金动作,而不是先找一间所谓有牌照的公司。请准备产品协议、客户所在地区、款项可否赎回、谁控制资金或私钥、是否发生兑换/转账、是否按客户指示交易证券或保险、结算银行及跨境国家,再向财政部长/银行注册官、商业许可注册官和FIU书面确认分类。银行项目须准备控制人推荐、资本与资金来源、拟任经理、财务报表和AML系统,并先解决旧1977年规例与现行政策对递交机关的差异。非银行金融活动则把公司登记、商业许可证、受益所有权和AML报告责任分别管理;在书面确认前不称为支付、证券、保险或VASP牌照。NDA、LOI、尽调、SPA先决条件及交割移交是交易项目管理建议,不能替代监管批复。未经书面批准或分类,不应先营销、代收客户资金、承诺账户延续或向买方宣传全球经营范围。

唐上永(唐生)原始素描头像本文由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拟定
唐上永(唐生)· 业务经理专业讲解

行动前仍须确认的细则

状态为limited:银行许可、一般商业许可及AML/TFS框架已核实;公司/外国公司登记与BO申报表格、BO变更七日时限已在官方司法部资料及2023年规例中具体化,但非银行金融产品专项准入仍未完整确认。

银行法可读合并文本为2021年版;2026年政府行政安排仍列Banking Act 1975,但未取得截至本核查日完整合并修订本。

现行银行政策及银行法指向银行注册官受理并转部长,1977年规例旧表格仍表述向部长递交;递交前必须取得现行书面指引。

未找到适用于全部银行申请人的最低资本、资本比率、保证金、统一审批期、牌照续期或固定年费;法律仅确认部长可以在个案许可中设资本/储备条件。

未找到银行牌照控制权变更的一般股权阈值、事前审批/通知表格或统一时限;BO登记更新时限已可确认,但不能据此推定银行监管批准程序。

未查明支付、汇款、电子货币、证券、基金、保险、非银信贷及TCSP的独立许可机关、资本、审计和消费者保护规则。

VASP政策确认一般登记和AML监督,且BO更新义务明确;未发现独立VASP审慎许可的资本、人员和技术规则。

保险/证券/VASP经营者信息是政策发布日期时的市场状态,不是2026当前持牌人名单,现行经营状态应向机关确认。

交易与跨境风险提示

将公司注册、商业许可证、税号或FIU报告实体身份误称为银行、支付、汇款、电子货币、外汇、证券、保险、信贷或VASP牌照。

未取得银行许可却以钱包/支付名义吸收公众可偿还资金或提供银行服务。

使用过时银行申请表,未确认当前收件机关和类别。

遗漏最终自然人受益所有人、间接控制人或资金来源,导致公司、银行和AML申报冲突。

未建立AML-TFS合规计划、负责人、风险评估、CDD、制裁筛查、报告和记录保存。

把商业许可七日处理期当银行审批时限,把一年商业许可证当银行牌照续期。

股权/资产买卖误认银行许可、商业许可证或银行账户自动随交易转移。

将瑙鲁主体当全球通行证,忽略客户地、营销地、清算地、托管地的许可。

将银行账户、对应行或清算服务视为确定可获得或交割后必然延续。

根据历史离岸公司宣传虚构最低资本、固定审批期、现货牌照、报价或成交承诺。

SOURCE DOCUMENTS

主管机关原文与资料依据

下列资料支持对应章节,不代表每类申请已经获批或所有细则均已审查。页面核实日期不代替原法规的生效日期;请在实际递交或交易前再次核对版本。

  1. [1] Policy for regulat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or the Prevention of AML/CFT/Proliferation Financing ↗

    金融机构定义、银行许可机关和程序、外国银行要求、普通商业许可与AML监管边界、政策发布时保险/证券机构情况。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2. [2] 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Targeted Financial Sanctions Act 2023 No. 2 ↗

    2023年6月7日认证及同日生效、reporting entity/financial institution定义、AML持续合规、审计、培训、风险评估、CDD、电子转账、可疑活动、制裁和过渡规定。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3. [3] Banking Act 1975(Nauru laws compilation) ↗

    银行业务定义、瑙鲁境内银行业务许可主体、部长授权、注册官、资本及储备许可条件、银行许可不覆盖境外业务。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4. [4] Banking (Application for Licence) Regulations 1977 ↗

    银行申请表控制人、国际银行推荐、资本、业务范围等资料;年度经审计财务资料提交期限;旧规例中的收件机关表述。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5. [5] Business Licences Act 2017(官方法令文本) ↗

    一般商业许可前置登记、七日决定、12个月有效期、续期、转让须事前批准、不得让与、登记资料变化七日通知。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6. [6] Business Registration and Licensing Information Sheet ↗

    公司/外国公司及商业许可证资料、外国公司当地地址与代表、商业许可证一年有效、主体登记步骤和年度维护。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7. [7] Nauru 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 Policy ↗

    VASP活动定义、一般商业许可证和受益所有权路径、FIU与登记官共同监督、AML义务和当时市场快照。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8. [8]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Nauru Department of Justice and Border Control) ↗

    FIU的法定地位、AML-TFS Act职能以及公开资料/报告实体支持信息。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9. [9] Business Registration, Business Licensing, Security Licensing, Import Licensing and Beneficial Ownership Division ↗

    商业/受益所有权登记部门职责、公开业务许可与受益所有权表格、无最低受益所有权比例门槛及变更手续。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10. [10] Beneficial Ownership (Identity and Declaration) Regulations 2023 (SL No. 30 of 2023) ↗

    Regulations 3, 5 and 8–10: beneficial-owner identification by actual indirect/control means; entity duty to keep adequate, accurate and current information; owner declaration within 7 days of becoming an owner or a change; update information to Authority within 7 days after entity becomes aware; nominated officer variation filing within 7 days after receiving it; prescribed declaration particulars and record retention on cessation.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查看仁港永胜同公司相关法域专题 ↗

本页为综合金融准入参考,保留原法域卷宗关于金融许可、支付及相关制度的既有资料,非个案法律意见、证券发行意见或审批承诺。证券代币发行另需专项核验:应就证券属性、发行人、投资者及中介活动向当地证券律师确认。普通公司注册、AML登记与完整金融牌照不同,股份/资产交易也不等于许可证脱离原法律主体直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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