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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港永胜 RGYS 标识仁港永胜美国 STO 发行合规RGYS · GLOBAL LICENSING & COMPLIANCE
RGYS GLOBAL LICENSING / 大洋洲

所罗门群岛金融牌照资料
申请、维护与出让收购

所罗门群岛金融准入仍为limited,须按业务类型分别向CBSI或保险监管总监申请。银行许可现已补充确认:《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 1998》第23条将达到20%或以上投票股权的控制转移纳入事前CBSI书面批准,并覆盖股份处置、增发及直接/间接安排。

仁港永胜全球证券与金融准入资料品牌场景示意
部分细则待确认 · 详细资料资料核实:2026-10-12唐上永(唐生)· 业务经理专业讲解返回全球总册
LOCAL RULES · GLOBAL PERSPECTIVE

先辨明业务与属地,
再推进金融准入。

法域为所罗门群岛主权国家,不属于EU/EEA、美国州、加拿大联邦或省、澳大利亚州领地,也无自由区上级金融牌照体系。主管制度为本国议会立法及CBSI/保险监管总监行政监管;境外牌照、公司登记、外商投资登记、一般商业许可或AML登记均不能替代金融牌照。当地许可只覆盖获批主体及活动,不产生向香港、澳大利亚、斐济或其他国家客户营销、汇款、吸收存款、证券交易、资产管理、保险承保或托管客户资金的权限。跨境资金须另核对外汇控制和目的地国家准入。

主要主管机关

所罗门群岛中央银行(CBSI)中央银行;许可监督银行/金融机构和支付系统/服务,管理外汇控制并授权外汇经销商。[1] [3] [4] [6] [7] [9] [11] [12]

Controller of Insurance(保险监管总监)保险人注册、保险经纪/代理许可、续期、监管报送及保险业务合并或转移审批。[1] [8]

Registrar of Companies(公司注册处)公司法主体注册;公司登记并非金融业务许可。[2] [4]

财政部长/财政与国库部及政府公报支付法第2条通过部长公报公告指定生效日;已公告全法于2022-10-01生效。[4] [5]

本页12章目录 · 申请 / 维护 / 出售 / 收购
01 / LICENSING & COMPLIANCE

主管机关及法律体系

所罗门群岛以本国议会立法和CBSI监管为金融体系核心。CBSI法律目录列《Central Bank of Solomon Islands Act 2012》(含2023修订)、《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 1998》、《Payment Systems Act 2022》、《Exchange Control Act》、《Insurance Act》及反洗钱法律。银行监管覆盖许可、所有权、资本、业务限制、外部审计、存款人保护、检查与干预,并非境外注册处发放一张全球牌照。[1] [3]

保险监管由Controller of Insurance承担;CBSI的金融体系名录区分商业银行、发展银行、credit institutions、保险、保险经纪和公司代理、信用合作社、受限外汇经销商及货币兑换商。公司注册处只处理公司法主体,商业/投资登记和AML义务登记均不替代金融授权。须按实际合同、资金流、风险承担、托管、代理和本地营销定性。[1] [8] [9]

支付法第2条要求部长以政府公报指定生效日。官方特别公报已指定2022年10月1日;原法只为生效前已运营的非持牌金融机构提供六个月过渡,宽限至2023年3月末左右,不能适用于新进入者,也不能当作2026年的延期。[4] [5]

本章节参考:[1] [3] [4] [5] [8] [9]
02 / LICENSING & COMPLIANCE

牌照及经营活动对应

银行业务须按《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许可。CBSI对商业银行、发展银行和credit institutions分别列示;不能因名称、集团关系或公司登记而推定可以吸收存款或提供跨境支付。外汇体系则分银行授权经销商、受限汇款经销商、货币兑换商三类,权限按CBSI批准的业务和限制行使。[3] [6] [7] [9]

支付系统/支付服务牌照涉及支付系统运营、汇款、支付工具、现金存取及其他资金转移;电子货币要关注专门背书。保险领域分别是保险人注册、保险经纪许可和保险代理许可。当地官方资料没有在本次核验中证实独立证券经纪、基金管理、信托/CSP或VASP许可目录,不能推断其不受管制,须向CBSI及相关机关取得书面分类意见。[4] [8]

外汇授权可进一步按官方Information Sheet 3区分:money changer进行现金外币纸钞买卖和旅行支票兑付;restricted/classified dealer承担获批的电汇/电子汇款及有关限额内个人转账。它们不是可互换的“国际汇款牌照”;表内列明的SBD10,000每客户每月汇出上限仅适用于该受限汇款类别。[12]

银行/存款及信贷金融机构;许可种类与范围依CBSI个别决定银行及银行业务金融机构许可CBSI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从事银行业务须获《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 1998》许可。CBSI名册区分商业银行、发展银行及credit institutions;不可推定某一类可吸收公众存款或提供其他类别的支付、汇款、外汇权限。申请业务范围包括拟开展的存款、信贷、结算、支付、外汇、产品和渠道;新产品/服务/渠道按2025许可指引须先获CBSI书面批准。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先在Registrar of Companies登记并取得CBSI对机构名称及bank字样的事先批准,先参加预申请会议。应证明业务模型可行、资本与流动性足够、股权透明且分散、管理和风险系统充分、本地能受CBSI监督。董事及关键管理人员须满足诚信、能力、经验、资格及财务稳健性适格标准。外国申请人还须有母国监管机关书面no-objection、可信境外经营记录及母公司资金/技术支持和本地培训承诺。指引规定子公司或分行最低实缴/指定资本SBD 5,000,000、Tier 1比率7.5%、总资本比率15%,并须持续遵守审慎及流动性要求。 控制权收购另有法定审批点:任何可能导致持股/投票控制权移转的列举事件须在实施前取得CBSI书面批准;控制权阈值为20%或以上投票股权,直接、间接转移均纳入条文。[11]
申请资料
CBSI Governor名下申请函;公司登记证、章程和获批名称;股东名册、持股比例、超过5%股东、UBO及控制链;合法资金来源;董事及高管CV、学历证明、适格声明、警方证明、监管良好证明和任命决议;四年业务计划、市场可行性与经济贡献、产品/客户/地域和组织结构;资本、流动性及五年预测;治理、风险、AML/CFT、内外审计和投诉制度;核心银行/会计系统架构、SOLATS兼容和监管报表样本;IT安全、BCP/DR、外包合同、分行场所及代理行安排。外国申请人另交母国监管不反对函、集团审计账目、支持承诺。以当前CBSI附件清单为最终准据。 控制权申请资料清单并未在第23条内列成统一表格。交易前可先整理交易前后完整股权与投票权图、直接及间接持有人/UBO、投资金额与资金来源证明、融资条件、买方集团及关联关系、提名董事和治理方案、持牌机构现有资本/业务/监管条件、协议控制条款及拟交割日,向CBSI取得个案表格/附件清单。此处后半为唐生交易资料室准备建议,不是第23条逐项强制清单。
递交与开业
公司登记并取得名称批准后,书面申请CBSI预申请会谈;会谈只是咨询而非预批。按指引向CBSI Governor递交正式书面申请及附件,缴不可退申请费USD 15,000。配合股东、高管及资金来源核查、补件、面谈、系统演示和现场核验。CBSI按商业可行性、经济贡献、治理、适格性、资本、系统和风险评估,可附条件批准或拒绝。获批后在正式签发前缴SBD 10,000年度许可费;申请函约定的资本须按批准文件存入当地合格金融机构或CBSI,指引样本为批准后不迟于30日。仅在正式许可签发、条件满足后营业。公开指引未设统一审批期限。 如属既有本地持牌金融机构的控制权交易,应另按第23条把具体交易及控制图提交CBSI,并在完成股份登记、交割或其他实施前取得书面批准;不能用银行新牌照申请的预申请会谈或原牌照替代该批准。[11] 法条公开文本未给出统一决定时限。
持续维护
持续维持Tier 1资本比率7.5%、总资本比率15%、充足资本和流动性、治理、内控、AML/CFT、制裁筛查、审计、客户投诉和监管报送。核心银行与会计系统须兼容SOLATS并能生成准确及时的CBSI报表。按CBSI通知缴SBD 10,000年度许可费;资料不支持一概称为有统一牌照届满日或续牌申请。配合CBSI持续审查和现场检查。
控制权变更
CBSI发布的《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 1998》第23条文本给出明确控制定义:本地注册持牌金融机构发生可能导致控制权转移的事件,实施前须取得CBSI书面批准。列举事项包括股本出售、转让或其他处置、新股发行/配发、涉及法院安排的重组/合并,以及直接或间接转移所有权或投票权的其他安排;达到“控制权转移”定义的结果为某人取得所有权或行使不少于20%的投票股权。减少已发行股本另须事先通知CBSI。违法可能构成刑事责任,相关转让可被宣告无效。[11] 20%不能被理解为低于20%的任何控制安排都自动免于其他审批或报告;建议将直接/间接持股链、表决权、协议控制、增资、股本减少及买方资金来源先提交CBSI确认,并在达线前取得书面批准。第23条本身未写明统一表格、审批期限、股东资格材料清单或间接控制计算规则;不得由其他地区规则补入。
[2] [3] [9] [11]
Payment Systems Act许可;电子货币另需牌照背书支付系统运营/支付服务许可CBSI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支付系统涵盖资金或证券转移、清算和结算安排。支付服务包括现金存取、支付工具发行/获取、汇款及其他资金转移服务(包括电子货币),但排除纯线上、电信或网络接入服务。经营支付系统或提供支付服务原则上须持牌;金融机构已有《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许可的服务在法定条件下例外,但运营支付系统仍须单独判断。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Companies Act 2009下登记公司,满足规则及CBSI条件的资本充足要求,具备技术/组织能力、适当内控和风险管理,并能使客户资金持续独立、可识别、不可混同且不受自身债权人追索。提交现实的未来五年策略和财务计划,董事管理层须适格,控制结算信用及流动性风险。CBSI可按系统类型、业务量和风险设差异化资本条件;未核实统一最低金额。电子货币另须获背书。
申请资料
以规定或CBSI批准表格提交,公司证书及股权/UBO、控制人资金来源、董事高管适格材料、五年商业计划和财务预测、支付产品/客户/收费/资金流图、参与者与系统规则、清算结算和结算银行安排、客户资金隔离和破产保护机制、内控风控、流动性与结算信用控制、技术/网络安全、连续性、审计和报表、代理及外包合同、AML/CFT和消费者投诉安排。CBSI可要求额外文件;金额和表格按现行规定核实。
递交与开业
先向CBSI说明产品、合同、资金路径、代理、清算结算、客户资金及技术角色,取得分类意见。按法定格式及文件递交申请并缴规定费用。CBSI可要求补充信息;只有申请满足格式且已交齐CBSI要求的补充文件才算完整。法定期限为完整申请后6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附条件批准或书面说明理由的拒绝。落实许可条件及客户资金隔离、审计/报送、系统安全和代理审批后再开业;发证/续期通知须刊于公报并上CBSI网站。
持续维护
牌照载明特定期限,续期须证明仍满足发牌条件并缴规定续期费(如有);法案未确认通用期限/费额。持牌人须报告、提交CBSI要求的资料和经审计财报、留存记录、接受调查/审计并持续保障客户资金隔离。使用代理和部分外包安排须事前批准;持牌人仍负责任。另维护支付系统规则、消费者收费透明、AML/CFT、信息安全和事件管理。
控制权变更
支付法明确牌照及其权利不可转让,除法规定范围/情形外,转让无效。不得把许可作为独立资产出售。股权、UBO、控制人、产品、代理、结算银行或客户资金安排变化,须向CBSI核实批准/通知及许可条件;公司收购不等于许可转给买方。
[4] [5] [10]
Exchange Control下分类授权,并非通用国际汇款牌照外汇经销商、受限汇款经销商与货币兑换商授权CBSI国际部/外汇控制主管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Exchange Control Act 1976》及《Exchange Control (Foreign Exchange) Regulations 1977》下,居民与非居民间金融交易由CBSI外汇控制。CBSI确认外汇经销、汇款和货币兑换须许可,并分列商业银行授权经销商、受限外汇经销商(money transfers)及money changers。每项权限受类别、交易类型/限额、代理和场所限制;汇款品牌代理不自动获得支付服务或电子货币许可。

申请条件
申请必须先选CBSI区分的授权类型。官方Information Sheet 3将Money Changer限定为现金外币纸钞买卖及旅行支票兑付;Restricted & Classified Foreign Exchange Dealer(Money Transfers)涵盖电汇/电子转账收付、分类外汇交易及个人生活费等小额转账。表1列示最低资本分别为“$50,000”及“$200,000”,但表内没有说明美元或其他币种,故不可直接按USD或SBD入账,须向CBSI确认金额币种、实缴方式及是否有更新条件。[12] 信息单显示受限汇款经销商对外汇汇出额度为每客户每月SBD10,000,外汇流入不设该表所列限制;这不适用于money changer现金兑换,也不赋予完整国际汇款权。申请路径还要求公司/商业登记材料;有外资股东的本地公司应附FIB项目批准证明。[12]
申请资料
CBSI Information Sheet 3要求申请函(公司抬头、授权签署人签署);已有企业提供商业背景、营业执照/公司House登记资料、董事及在所罗门群岛经营年限、主业和增设FX服务原因,新企业说明当地业务背景;拟用设备/技术、营业时间、具体营业地点和登记地址、现金进出安全安排及内部控制政策(汇款业务明确要求);现有企业提交最近审计财务报表或资本证明,新设企业提交资本证明、股权及财务结构;提供启动流动资金证明(银行流水或资金可用证明),海外资金须提交入境资金证明;董事就履行债务及遵守CBSI外汇规则的书面承诺;董事及principal officer/经理CV、姓名地址和前雇主品行证明;注册/成立证明(信息单区分已有公司、100%本地公司),以及当地企业(包括有外资股东的本地公司)的FIB项目批准副本。汇款另交平台说明、拟股东财务报表、两年现金流预测、当地往来银行名称;旅行支票业务另须发行人书面代理授权。[12] 信息单还表示现有或新平台须由CBSI评估,并将新平台提及sandbox评估;具体适用规则和平台批准状态应个案确认。
递交与开业
先以实际产品定类:money changer、受限汇款经销商,或商业银行授权经销商;不得将代理品牌、兑换柜台或FX分类许可等同《Payment Systems Act》支付服务/电子货币牌照。[4] [12] 再按CBSI Information Sheet 3准备其列明的公司、股权/资本、现金流、资金入境、管理人员、内控/安全和地点文件,并取得有外资股东时所需FIB项目批准。信息单首页收件人为CBSI Financial Market & Exchange Control Department Chief Manager,清单又称信件致Comptroller of Foreign Exchange;应在递交前向CBSI核实当前收件岗位和要求的表格。CBSI作通常评估和批准,依许可类别确认限额、网点、平台和结算安排。只有取得书面授权并完成适用条件后开业。该信息单未载统一法定审查期限。[12]
持续维护
按书面授权限定的类别、产品、客户、网点、平台和交易额度运营。Information Sheet 3表列Money Changer牌照费每年续期SBD2,000,Restricted & Classified Money Transfer经销商SBD5,000;其表格注明年度续期。汇款经销表列汇出每客户每月SBD10,000、外汇流入不限(按表中限定语理解),不得套用给money changer或另行经营支付服务。[12] 该信息单未说明资本数字的币种,也声明外汇政策可能未经预先通知而变更;应以CBSI书面个别条件和后续官方通告核对费率、限额、续期时间及报表义务。
控制权变更
本次读取的Exchange Control法及CBSI网页/Information Sheet 3未列明FX经销商股权控制变更的普遍持股阈值、通知时限或专用变更表。FX授权具有分类、交易限额、代理/平台和场所限制;不得推断牌照可独立出让。买卖股权、UBO、董事、业务地点、汇款平台、结算银行或子代理发生变化前,按唐生项目准备步骤向CBSI提交交易前后控制图、买方/UBO、资金来源及继续营运安排,书面确认是否需要事前重新批准/通知或重审授权;Foreign Investment Board手续与CBSI授权是不同事项。[6] [7] [12]
[6] [7] [12]
不同保险业务类别各有注册/中介许可保险人注册、保险经纪许可及保险代理许可Controller of Insurance(CBSI保险监管职能)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Insurance Act [Cap 82]》要求当地保险业务保险人先注册,并区分保险经纪与代理许可。承保注册按获准险种/类别,不等同中介许可。外国保险人从事所罗门群岛业务同样须核对注册要求。保险人合并或保险业务转移另有法定审批程序。

申请条件
保险人须为公司主体,本地设立或依法登记外国公司,并满足法规要求的资本/互助组织资产门槛。Controller审查业务量及收益、稳健经营、财务和管理层品格、principal officer资质/职权、偿付能力、再保险和公共利益。经纪申请表列主要营业地和principal officer资历、财务报表及保证安排;代理表列insurance officer教育/经验及所代表保险人。现行最低金额未核实。
申请资料
保险人需公司注册文件、拟承保类别、业务计划、负责人资料、财务和偿付能力证明、再保险安排、各类别保险单样本、再保险合同和Controller要求的资料。经纪需组织设立证书/章程、当地地址、负责人资格经验、最新财报、适格声明和法定保证/担保证明。代理需公司/个人资料、保险负责人学历/保险经验、受代表的注册保险人名单、业务地点及当前表格要求。官方附表为历史版本,须索取现行表。
递交与开业
先判断属于保险人注册、经纪许可或代理许可,并按拟经营险种/分销角色选表。完成公司或外国公司登记后向Controller递交规定表格及费用;资料不足时Controller可书面要求补件并暂停处理。监管者审查经营可行性、负责人、偿付能力、再保险及公共利益,决定类别和条件。取得证书/许可并落实人员、保证金和客户文件后营业。无统一评核期限已确认。
持续维护
保险人注册每年有效至该年12月31日;续期申请按法条应于前一年9月30日或之前书面递交并付规定费用。影响第13条申请资料的变化须立即向Controller报告。维护财务、当地资产、偿付能力、精算/审计、再保险、监管回报和保单记录;经纪/代理依其许可及现行规定续期。当前费率和附表更新未核实。
控制权变更
保险人申请资料所载情况变化须向Controller报告;Controller可因影响业务稳健性发出指示。保险法第47-49条对保险人合并/保险业务转让要求董事书面申请、交易草案、相关业务资产负债表;长期及雇主责任险另须独立精算报告。申请前须在政府公报及至少一份本地流通报刊刊登意向,文件向保单持有人开放查阅15天。获批后交易10日内向Controller提交认证资产负债/交易及报告文件。股权控制变更具体阈值须个案确认。
[8] [1]
依组织形态分别适用合作社法和金融机构法信用合作社注册/监督及credit institution信贷业务CBSI及相关法定登记机关,需按个案确认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CBSI官方名录区分credit institutions、Development Bank及credit unions。信用合作社受《Credit Union Act》规管,credit institutions在CBSI系统名录和《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监管范围内。不得把普通放贷、合作社登记或公司注册当作银行许可;吸收公众存款、支付或汇款须另外确认权限。

申请条件
须先向CBSI确认组织为成员合作社还是公司型credit institution、业务是否吸收存款以及适用法律。CBSI官网证明该类机构存在,但本次未核实该等类别的完整现行资格、资本数字、董事标准和申请表;不得杜撰数字。
申请资料
建议准备组织章程、成员资格/选举、发起人及董事信息、资金来源、贷款/储蓄产品、消费者收费披露、信贷审查、逾期处理、审计和账务、AML/CFT、投诉、网点及系统资料。此为准备清单,不等同已确认法定申请材料;应向主管机关取得最新表格。
递交与开业
先向CBSI说明组织性质、客户范围、资金来源、贷款/储蓄业务及拟开展活动,书面取得主管机关和许可路径确认。依法登记组织后依个案指定表格和程序提交注册/许可申请,配合补件与检查。核实书面获批范围后方可运营;公开来源没有统一审批时间。
持续维护
依适用法及许可维持成员治理/公司治理、账目审计、贷款记录、收费披露、投诉处理、资本/流动性、AML/CFT及定期监管报送。年费、续期和检查周期需向主管机关确认,不套用银行或支付机构费额。
控制权变更
合作社核对成员资格及治理规则,公司型信贷机构核对金融机构法所有权/控制机制。官网未载统一持股阈值。成员控制、股东/UBO、董事、合并、贷款组合或资产变更均应先书面咨询CBSI/登记机关。
[1] [3] [9]
本章节参考:[3] [4] [6] [7] [8] [9] [12]
03 / LICENSING & COMPLIANCE

申请条件及人员资本实体运营

银行主体须先完成Registrar of Companies注册、获CBSI批准机构名称及bank字样,并参加预申请会议。CBSI 2025指引规定子公司或分行最低实缴/指定资本SBD 5,000,000,Tier 1比率至少7.5%,总资本比率至少15%;并要求流动性体系、经济贡献和可持续经营。不得把此金额套用支付、兑换、信贷或保险业务。[2]

银行股权应充分分散,披露股东/UBO及资金来源。董事、高管及关键人员须具诚信、能力、经验、资格和财务稳健性;外国申请人须有母国监管机关no-objection及集团支持。支付服务申请人须为公司,具技术和组织能力、内控、客户资金隔离、五年计划及适格管理层;资本要求由规则/CBSI条件决定。保险人须为公司,具偿付能力、稳健再保险和合格principal officer。[2] [4] [8]

银行股权交易另须把《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第23条作为实质准入条件:本地注册持牌机构的股本出售/转让/处置、新股发行/配发或直接/间接投票权移转,若导致一人取得或行使20%或以上投票股权,须在实施前取得CBSI书面批准。资本减少另有事先通知要求。[11]

外汇信息单首次给出分类最低资本:money changer为“$50,000”,受限汇款经销商为“$200,000”;原文未标注币种,不能擅自将$视为USD。汇款类别还列SBD10,000/客户/月的汇出限制,且外资持股本地公司需附FIB项目批准证明。此为CBSI信息单要求,不应套用于银行、支付或保险申请。[12]

本章节参考:[2] [3] [4] [8] [11] [12]
04 / LICENSING & COMPLIANCE

公司注册与申请资料

银行申请须按CBSI指引附件准备,股权、业务计划、资本来源、治理、关键人员、系统及风险控制之间保持一致。银行申请费和银行最低资本有明确依据;其他类别不能用同一金额替代。CBSI有权要求追加材料及核验真实性。[2]

支付法规定使用规定或CBSI认可格式并按要求交资料及费用,但公开法令未列固定穷尽清单。保险法配套表格将保险人、经纪、代理分别申请;历史附表中的费用及担保金额需向Controller确认现行版本。[4] [8]

为FX申请,可依CBSI Information Sheet 3落实一份真实、可核验的申请包:公司背景/当地经营年限和业务理由;授权签字人申请函;经营地点、营业时间、设备技术、现金安全及内部控制;股权和财务结构、审计账目或资本证明;启动流动性及境外资金汇入凭证;董事及负责人履历和品行证明、董事承诺;公司登记证和有外资股东时的FIB项目批准。汇款申请另含平台说明、两年现金流、拟股东财务报表及本地结算银行名称;旅行支票业务附发行人代理授权。[12]

本章节准备清单

  • 所罗门群岛公司注册证书、章程、登记地址、实际营业地点;外国公司另备注册资料。
  • 直接/间接股东名册、股权结构图、超过5%股东、UBO身份和住址、资金来源、关联方、制裁和监管情况。
  • 董事/高管CV、学历资格、任命决议、适格声明、警方证明、监管良好证明和岗位说明。
  • 产品范围、目标客户与地域、合同样本、资金/支付/结算/外汇流程图、客户资金处理、代理和外包安排。
  • 银行:四年业务计划、资本证明及预测、流动性计划、母国监管不反对函(外国申请人)、SOLATS兼容和CBSI报表样本。
  • 支付:五年策略和财务预测、客户资金隔离/破产隔离方案、系统规则、结算和信用流动性风险控制。
  • AML/CFT和制裁筛查制度、客户识别、风险评级、交易监控、可疑事项上报、记录保存、培训及投诉机制。
  • IT架构、网络安全、灾备/连续性、供应商尽调和外包合同、内审章程、审计师聘任、账务和财报。
  • 保险人:保险类别、保单样本、再保险合同、负责人资料、偿付能力材料;经纪/代理:本地场所、负责人经历、财报及法规要求的担保凭证。
  • FX Money Changer:核实申请属于现金外币纸钞买卖/旅行支票兑付;按CBSI Information Sheet 3提交申请函、企业背景/公司登记及商业许可、董事/负责人资料、地点与营业时间、现金安保、内部控制、资本及流动性和资金来源证明。
  • FX受限汇款经销商:另提交汇款平台和资金流说明、当地往来银行名称、拟股东财务资料、两年现金流预测、内控政策及当地/境外资金进入证明;任何平台审批须由CBSI书面确认。
  • FX股本:信息单表列Money Changer $50,000及汇款经销商$200,000;原文未说明币种,必须向CBSI确认后再据此编制资本证明,不得自行标作USD。表列汇款牌照费SBD5,000/年、money changer SBD2,000/年;按最新批复重核。
本章节参考:[2] [4] [8] [12]
05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设立/预申请/递交/补件/评核/批复/开业

银行申请有2025年CBSI专门指引,预申请会议先于正式申请,但仅属咨询、不构成预批。支付法规定只有资料完整的申请才启动60个工作日决定期限;补件齐全是计时前提。[2] [4]

外汇与保险公开材料没有统一审批时限。项目须将公司注册、外商投资审查、监管许可、银行开户、代理合同、人员和系统测试分开管理。递交申请、签代理合同或公司已经注册均不意味着可营业。[6] [7] [8]

FX的CBSI信息单提供了比一般“个案询问”更具体的递交要求:先选定money changer或受限汇款经销商,然后按公司既有/新设情况准备登记及股东资本材料,附地点现金安全、技术、营业时间、控制政策和流动性来源证明;有外资股东的当地公司另附FIB项目批准。汇款业务须提供平台介绍和两年现金流,CBSI评估平台。清单收件岗位与首页地址略有不一致,申请人应按CBSI最新指示确认收件人。[12]

  1. 01

    1. 业务边界预判

    绘制客户、合同、资金流、支付工具、外汇、保险风险承担、代理和跨境营销,逐项判断银行、支付、FX、保险或其他路径;未确认类别先向CBSI书面分类。

  2. 02

    2. 确定主体和名称

    确定本地公司或合法登记外国公司结构。银行须先完成公司注册,并取得CBSI对机构名称及bank字样的事前批准。

  3. 03

    3. 预申请沟通

    银行书面请求CBSI会谈并简述发起人、业务和拟用名称;准备股权、资本、目标市场、人员和系统材料。其他许可也先索取最新表格、费用和分类书面确认。

  4. 04

    4. 正式递交与缴费

    银行向CBSI Governor递交指引格式申请,缴不可退USD 15,000;获批后签发前缴SBD 10,000年费。支付和其他类别依现行法规/表格费用办理。

  5. 05

    5. 补件与核查

    回应CBSI对股东、UBO、资金来源、管理层适格、资本、商业模型、客户资金、系统、外包和审计的补件。准备银行管理层面谈和SOLATS演示。

  6. 06

    6. 批复及落实条件

    监管者可批准、附条件批准或拒绝。支付法拒绝须书面给理由;保险/外汇权限依类别列明。缴款、注资、人员和系统条件落实前不得运营。

  7. 07

    7. 开业检查

    完成银行/结算账户、客户资金隔离、SOLATS/报表测试、AML培训和测试、代理/外包批准、客户条款与投诉流程后,对照许可清单确认可以营业。

  8. 08

    8. FX分类申请与授权

    就money changer或受限汇款经销商分别递交Information Sheet 3所列材料;核实“$”资本币种、FIB项目批准、平台审核/沙盒要求、交易限额、年费及收件人后,取得载明类别、地点、平台和限制的书面许可再营业。[12]

本章节参考:[2] [4] [6] [7] [8] [12]
06 / LICENSING & COMPLIANCE

批复后开业、客户资金和系统

银行指引申请函样本承诺在批准后不迟于30日把约定实缴/指定资本存入当地注册金融机构或CBSI。开业预算应将法定资本和办公、人员、审计、技术、安全及应急成本分开计算,并满足CBSI批复中更具体的时限条件。[2]

支付服务商要维持客户资金独立可识别、不得与第三方资金混同,并在破产时隔离于自身债权人追索。支付系统规则、电子货币背书、代理及外包安排须符合许可要求;一个普通运营账户不等于客户资产隔离机制。[4]

结算银行和代理行独立进行KYC/制裁/风险审查,可能拒绝开户或终止合作。监管批准不是开户、授信、国际代理或客户合同持续有效的保证。

本章节参考:[2] [4] [10]
07 / LICENSING & COMPLIANCE

持续维护、申报、审计、AML和费用

银行指引列SBD 10,000年度许可费,在签发前缴纳,但没有证实所有银行许可存在统一到期续牌日。持续保持资本、流动性、CBSI报告能力、治理和内控,配合审计、监督检查和整改。[2] [3]

支付牌照期限写在许可中;续期须由CBSI确认发牌条件持续满足并缴规定费用(如有)。法律允许CBSI要求信息、报告、经审计报表、账目审计和记录保留;代理/外包安排可能须事先批准,持牌人责任不因外包转移。[4]

保险人注册年度有效至12月31日,按法条应在前一年9月30日或之前书面申请续期并缴规定费;注册资料变化须立即报告。持续管理偿付能力、当地资产、精算/审计、再保险、监管回报、保单档案。当前保险费用/监管表格版本须向Controller核验。[8]

金融机构应维护AML/CFT、制裁筛查、客户风险评级、交易监控、异常升级/报告、记录、培训和独立测试。具体保存年限、申报期限须回到现行所罗门群岛AML法及CBSI通知核对,不援引其他法域数字。

本章节参考:[2] [3] [4] [8]
08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股东董事控制权和业务变化

银行法设有所有权和控制转让监管,但本次未能从可用官方原文确认现行普遍控制比例阈值或统一批准表格。股权、UBO、董事、高管、资本来源和业务结构改变前,先将买方和完整控制链提交CBSI,书面确定批准、同意、通知或新许可要求。[2] [3]

支付法原则上禁止许可转让,违法转让无效。保险人影响原申请资料的变化须向Controller报告;保险业务合并或转移须按法律先申请,公告且向保单持有人开放查阅,获批准后继续报告。地址、名称、产品、代理、结算行和重大外包变化均不应先实施后补通知。[4] [8]

银行控制权阈值现可据CBSI发布的金融机构法文本具体表述:控制权转移定义为取得/行使20%或以上投票股权,达到该定义的本地注册持牌金融机构交易须在实施前获CBSI书面批准;法条同时列出股份处置、新股发行/配发及直接/间接控制安排。[11] 尚不能据此宣称低于20%所有变化均获豁免。CBSI公布的统一表格、材料期限、审批时长及间接持有计算方式没有在该条文中规定。

FX方面,Information Sheet 3使申请资本、年费和材料清单具体化,但没有公布股权控制变更阈值或取得控制后的统一申报期限。交易各方应在签无条件SPA或实施交割前,将买方和UBO、资金来源、直接/间接股权、董事、平台和网点变化交CBSI书面确认;无论是否在公司登记层面完成过户,均不应假定原授权自动覆盖新股东/新经营安排。[12]

本章节参考:[2] [3] [4] [8] [11] [12]
09 / TRANSACTION WORKFLOW

卖方出让路径

卖方须先核实实体、牌照原件、类别、范围、条件、费用状态和监管历史;CBSI名录不是空壳牌照出售清单,也不证明转让可行。股权出售、保险业务转移和资产出售是不同法律路径;支付牌照不可独立转让。[3] [4] [8]

NDA、LOI、尽调、SPA及交割清单是唐生建议的交易组织方式,不是监管强制表格。交易文件应保留监管批准和银行复核先决条件,禁止在审批前让买方取得实质控制或迁移客户/资金。

银行卖方应把法定批准列为明确交易门槛:对本地注册持牌机构,若直接或间接股本/投票权安排会造成20%或以上投票股权控制转移,第23条要求交割/实施前取得CBSI书面批准;买卖股份、新股发行/配发及重组/合并均要核查是否落入该条。[11] 卖方应提供历史股权、投票安排及任何监管批准原件,不宜只按登记股东百分比筛查。

FX卖方应按money changer或restricted money transfer类别分开列示许可范围、营业网点、交易上限、年费/续期证明、资本实缴依据、CBSI批准的平台、FIB文件、当地银行关系及限制。官方信息单所列许可年费和限额不是现有目标牌照或卖方的证明;须向CBSI核实目标实体许可当前状态和适用新控制人要求。[12]

  1. 01

    1. NDA与授权核验

    要求公司注册证、许可/注册书、CBSI/Controller书面条件、卖方处置权和股权结构;签保密协议并限制客户、AML案卷和个人数据访问。

  2. 02

    2. 交易路径分类

    识别股权控制变更、支付服务许可、保险法定业务转移、资产出售或清算,明确监管许可不可作为独立商品交割。

  3. 03

    3. 条件式LOI

    只签非约束性意向书,设置监管批准、尽调满意和银行复核前提,避免在签约后提前经营或控制。

  4. 04

    4. 监管及商业尽调

    准备许可、监管往来/整改、资本、审计、AML/CFT、客户资金、投诉、诉讼、税务、代理外包、银行账户、客户合同和系统数据。缺陷列明例外。

  5. 05

    5. 书面预沟通与SPA

    协助买方向CBSI/Controller披露股权链、资金来源、董事及业务计划并确认程序;SPA写明批准先决条件、拒批退出和退款、禁止提前控制及卖方继续合规义务。 银行股权/投票权交易若可能达到20%控制定义,取得第23条要求的CBSI书面事前批准后方可实施;FX交易另向CBSI确认原类别、股权变动和网点/平台授权能否延续。[11] [12]

  6. 06

    6. 批准后交割

    满足监管、公司决议、股东登记、合同同意、外汇/税务等条件后支付对价并完成股东/董事变化;保险业务转移另按法定审批流程。

  7. 07

    7. 交接与留档

    移交账册、客户资金、监管历史、未结投诉/汇款/索赔、AML/CFT案卷、系统权限、银行指令和供应商合同,并签收。

本章节参考:[2] [3] [4] [8] [9] [11] [12]
10 / TRANSACTION WORKFLOW

买方收购路径

买方应区分买到公司股权、继续获得监管授权和可以持续经营三个问题。支付许可与法律主体绑定且不可转让;银行控制股东及管理层有适格审查。股权收购也不会把所罗门群岛权限扩展至境外。[2] [3] [4]

签约前确认目标牌照是否真正在册、是否受限制、能否变更控制、是否需新申请和客户/合同是否能迁移。保险法有独立保险业务转移审批,外汇权利受类别/网点/限额限制;不应先付款再期待补办。[6] [8]

银行目标公司的买方尽调应重构交割后的投票权,而不只看登记持股;达到20%或以上投票权控制定义,或属第23条所列可能导致控制转移的事件,须事前取得CBSI书面批准。将CBSI书面批准作为SPA交割先决条件,未获批不得交割或提前取得实质控制。[11]

FX买方应逐项比对官方类别与目标实际业务。CBSI信息单将money changer与汇款业务分别规定资本、年费与业务边界;表列资本币种不明,汇款又有每客户每月SBD10,000的汇出限制。对目标许可、现有平台审批、FIB批准、年费、额度及控制变更条件逐项向CBSI书面核对,不以信息单金额直接推定目标资本已合规。[12]

  1. 01

    1. 买方适格预筛

    准备买方集团结构、UBO、资金来源、融资、董事履历、关联方与监管/制裁状况;银行申请准备母国监管不反对意见。

  2. 02

    2. 许可真实性核验

    直接向CBSI/Controller核实法律实体、许可类别、范围、当前状态、费缴、条件、监管整改和已核准股东/董事。

  3. 03

    3. 全面尽调

    审查公司股本、监管函件、审计、资本、AML/CFT、客户资金、投诉、索赔、税务、员工、银行账户、代理、外包、软件和客户合同,并抽样验证实际交易。

  4. 04

    4. 选择合法结构

    判断原主体控制权变更、新申请、保险业务转移或资产收购。支付许可不随资产自由转让;无监管可行路径时重新评估或终止交易。

  5. 05

    5. 向监管机关预申报

    递交买方/控制人、股权结构、资金来源、董事、治理、资本和业务连续性资料,取得书面程序说明。 银行收购计算直接及间接投票权是否达到20%,并取得事前书面批准;外汇项目取得类别、资本币种、平台及交易限额的书面确认。[11] [12]

  6. 06

    6. 签署附条件SPA并交割

    把监管批复、新许可或许可变更、开户行KYC复核、主要合同同意、资金来源及客户保护列为先决条件。获批后通过可审计账户释放交易款并完成公司变更。

  7. 07

    7. 交割后核验

    更新股东/董事/UBO和许可资料,重做银行KYC、代理外包同意、客户通知、AML培训及客户资金对账,并在首个报告周期做独立合规复核。

本章节参考:[2] [3] [4] [6] [8] [11] [12]
11 / TRANSACTION WORKFLOW

交割资金、监管/银行移交和交割后维护

股权购买对价、法定资本、公司运营资金和客户资金必须分账。境外资金支付、汇出和资金调拨需评估所罗门群岛外汇控制并接受银行审核;不能假定境外托管款已获当地认可。[2] [7]

银行和代理行要独立复核新控制人、UBO、资金来源、业务和签字人;股权交割不保证开户或国际结算延续。支付服务要维持客户资金隔离,保险业务转移则须等待Controller书面批准和法定通知/查阅流程。[4] [8]

监管档案、可疑事项、客户数据和AML材料须安全且合法移交。交割后立即更新控制人、董事、地址、业务和监管报送日历,核实未结客户投诉、汇款、索赔和监管整改。

银行控制权交割不得先实施再补批:如交易属于第23条可能导致20%或以上投票股权控制转移的事件,应把CBSI书面事前批准列为交割先决条件;还应核查新股发行/配发、间接投票安排及减资的批准或通知要求。[11]

FX交割清单须将牌照分类与目标合同/资金流逐项对齐。官方表列$50,000/$200,000资本、SBD2,000/SBD5,000年度牌照费和受限汇款SBD10,000每客户每月汇出额;但资本币种未标注且信息单可能更新,故资金释放前取得CBSI对目标公司实际许可条件、资本证明、当前费用及变更控制程序的确认。外资项目批准FIB文件与CBSI FX授权分开核验。[12]

本章节准备清单

  • 监管批复/无异议函、更新许可或保险业务转移决定和条件负责人/时限。
  • SPA、公司股东董事决议、股权登记、董事任免和UBO更新。
  • 交易价款、增资款、客户资金和运营成本分别结算,核查外汇及税务程序。
  • 银行KYC、签字权限、结算账户、代理/外包同意、客户通知及投诉渠道。
  • 监管报告/审计日历、AML培训、制裁更新、客户数据权限和迁移测试。
  • 系统密钥、灾备、未结汇款/索赔/投诉、整改台账和供应商合同签收。
  • 银行目标公司:依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第23条计算交割前后直接/间接投票权;达到20%控制定义或触发其他所列股份交易时,先取得CBSI书面批准,减资另核实事前通知。
  • FX目标公司:核对许可属money changer还是受限汇款经销商、业务限额/网点/平台、年费及续期、资本入账币种、FIB文件和CBSI对买方变更的书面确认。
本章节参考:[2] [4] [7] [8] [11] [12]
12 / LICENSING & COMPLIANCE

跨境限制、牌照转让和未确认事项

所罗门群岛授权只针对许可所列主体和境内活动,不是全球牌照。跨境招揽客户、吸收存款、汇款、外币兑换、证券交易、托管或承保均要核实客户所在地许可与市场推广、数据、消费者及制裁规则。外汇交易另受居民与非居民间交易控制。[4] [7] [9]

支付许可法定不可转让,许可转移违规无效;银行及FX授权和批准主体、股权、人员、范围及条件相连。保险人合并或业务转移有法定审批,不能依一般SPA中的资产转让条款绕过。监管批准也不能确保商业银行维持账户。[3] [4] [8]

需在项目开始时确认保险当前规章、支付许可配套资本/费用、FX申请要求和银行控制权阈值。不得宣称虚构卖方、现货报价、牌照可直接过户或审批保证;未找到独立证券/基金/信托/VASP许可资料也不代表可以无牌营业。

已补查两项可操作的地方规则: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第23条的20%投票权控制定义及实施前CBSI书面批准;CBSI Information Sheet 3的FX dealer资本(币种未注明)、类别边界、年度牌照费和受限汇款限额。[11] [12] 信息单明确其政策可能变化,金额/申请收件岗位应在交易或申请前确认。

Payment Systems Act的通用支付服务资本、当前费用和统一牌照期仍未从可读取的官方文本中证实;该PDF为扫描图像,在线全文提取返回编码数据,本文未把搜索片段当作条文。外汇信息单的资本单位也未明确,且官方页面警告无牌FX业务违法,因此不能将本次找到的资本表作为确定的USD/SBD资本标准。

本章节参考:[2] [3] [4] [6] [7] [8] [9] [11] [12]
THE RGYS PERSPECTIVE

唐生实务建议

唐生建议先制作“活动—主体—资金流—主管机关—许可—银行结算”矩阵,再决定申请或收购。银行项目把公司和名称预批、CBSI会谈、资本来源、母国监管意见、团队适格及SOLATS系统准备作为关键先决条件。支付项目先区分汇款、支付工具、电子货币和纯技术服务,向CBSI取得活动分类和背书说明。外汇和保险项目应先书面确认当前申请表、费用、限额、保险类别和主体资格。NDA、非约束性LOI及附监管条件SPA是项目组织建议,并非监管申请;不得在批准前迁移客户、资金、控制系统或实际控制权。买方要把银行账户续接、合同迁移、监管整改、客户资金对账和境外资金来源列为尽调事项。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唐上永(唐生)提供监管路径资料及项目协调;本文仅为一般信息,不是当地法律意见,不保证申请批准或交易成交。 本次新增的法定银行控制门槛来自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第23条;建议对直接/间接投票权和股份安排取得CBSI书面事前批准。外汇申请可先按CBSI Information Sheet 3准备材料,但其中“$”币种不明、文件称政策可变,需先核对当前资本和收件人。上述步骤与唐生项目尽调建议分开,不代表牌照、标的、客户资金、银行关系可转让,也不构成获批承诺。

唐上永(唐生)原始素描头像本文由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拟定
唐上永(唐生)· 业务经理专业讲解

行动前仍须确认的细则

CBSI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文本第23条现可确认本地注册持牌机构控制权转移的20%或以上投票股权定义及事前书面批准,但尚未确认CBSI统一变更表格、处理时限、低于20%事项的其他核准/通知规则及间接持有计算方式;交易前仍需以监管书面意见确认。

CBSI Information Sheet 3(文件名标示2022修订)现列外汇Money Changer与受限汇款经销商申请材料、资本、年费和汇款限额,但资本只标“$”而未注明币种;信息单称政策可变更且未给固定审查期限,当前金额、表格、人员/网点标准和续期细节仍须核实。

支付法完整申请60个工作日决定期限已由原资料核实,但通用最低资本金额、当前申请/续期费和统一牌照期限未在本次可读取的官方资料中确认;CBSI官方扫描版PDF文字不可读,不能据片段补数字。

保险法CBSI副本及申请附表为历史/版本状态未确认文本;保险人/经纪现行资本、保证金、费率与表格更新状态仍需Controller确认。

信用合作社及credit institution虽在CBSI类别名录,完整现行申请材料、最低资本、董事标准和控制权规则仍未核实。

独立证券、投资顾问、基金管理、信托/CSP及VASP许可路径仍未由已读官方原文确认;没有公开资料不构成豁免。

仅核实支付法的六个月过渡条款;其他金融法规的存量/过渡安排及目前是否仍有特别行政条件未系统确认。

交易与跨境风险提示

银行资本门槛及资本比率已由CBSI 2025指引明确,不应将低资本壳公司包装成可运营银行。

支付法于2022-10-01生效,六个月过渡已届满;无牌经营不能以旧过渡期抗辩。

支付许可不可自由转让;银行控制权变化及保险业务转让需先按各自法律路径处理。

外汇控制涵盖居民与非居民金融交易;代理品牌或兑换柜台不是无限制跨境汇款权。

保险注册、经纪/代理许可及保险业务移转是不同程序;遗漏公告/保单持有人查阅/批准可能破坏交易。

未核实独立证券、基金、CSP/信托、VASP制度,不能将没有找到许可表述成豁免。

官方保险法副本及附表为历史文本,资本/担保金额、费用、表格当前版本需监管确认。

商业银行可独立拒绝开户、代理行和结算服务;金融牌照不是银行服务保证。

SOURCE DOCUMENTS

主管机关原文与资料依据

下列资料支持对应章节,不代表每类申请已经获批或所有细则均已审查。页面核实日期不代替原法规的生效日期;请在实际递交或交易前再次核对版本。

  1. [1] CBSI—Legislation(法律目录) ↗

    金融体系相关法令名称、主管职能和法律目录。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2. [2] Guideline on Licensing of Banking Institutions(2025-06-26发布;2025-06-30生效) ↗

    银行公司/名称准入、预申请、资本、比率、费用、外国申请人、材料和开业流程。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3. [3]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 1998 ↗

    银行业务及金融机构许可、所有权/控制转让、审慎监督的法定框架。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4. [4] Payment Systems Act 2022(CBSI官方文本) ↗

    支付定义、许可标准、申请与期限、续期、不可转让、监管报告审计和六个月过渡条款。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5. [5] Extra-Ordinary Gazette No. 281—Payment Systems Act Commencement Notice ↗

    财政部长公告支付法自2022-10-01生效。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6. [6] CBSI—Licensing Requirements: Foreign Exchange Businesses ↗

    外汇经销、汇款和货币兑换须许可,以及官方授权类别名录。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7. [7] CBSI—Exchange Control ↗

    所罗门群岛外汇控制主管机关、居民/非居民交易控制及授权经销商规则。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8. [8] Insurance Act [Cap 82](CBSI官方文本) ↗

    保险人注册资格/年度续期、经纪/代理申请、资料变化通知、合并和业务转移批准。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9. [9] CBSI—How Banks Work(金融体系类别目录) ↗

    本地商业银行、发展银行、credit institutions、信用合作社、保险、外汇经销和代理类别。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10. [10] Solomon Islands Reforms Making Banking Easier and Increasing Access to Affordable Digital Services ↗

    政府关于支付法改革、CBSI支付监督和支付系统基础设施的说明。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11. [11]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 1998(CBSI官方发布文本) ↗

    第23(1)-(3)条:可能导致本地注册持牌金融机构控制权转移的事件须事前取得CBSI书面批准;列明股本出售/转让/处置、发行/配发股份、重组/合并及直接或间接转移投票权的其他安排;transfer of control定义为取得/行使不少于20%投票股权。第23(4)-(5)条:减少已发行股本须事前通知;违规可能构成犯罪,转让可被宣告无效。该文件作为CBSI发布文本读取,不以文件目录日期推断修法或生效日。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12. [12] Information Sheet 3: Requirements to Establish/Obtain a Classified Foreign Exchange Dealers Licence in Solomon Islands(文件名标示Revised 2022) ↗

    CBSI外汇控制单位官方信息单及表1:货币兑换商与受限分类外汇经销商(汇款)业务边界、资本(表列$50,000/$200,000但未注明币种)、年牌照费SBD 2,000/SBD 5,000、汇出限额SBD 10,000/客户/月及外汇流入限制;申请函、商业背景、技术/营业时间、现金安保、内控、营业地点、资本及流动性、资金来源、董事承诺、董事/负责人履历与品行证明、公司/FIB登记、平台、预测、往来银行和旅行支票发行人材料。信息单声明政策可不预先通知而变化;不是支付法下许可或统一外资/审批阈值规定。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查看仁港永胜同公司相关法域专题 ↗

本页为综合金融准入参考,保留原法域卷宗关于金融许可、支付及相关制度的既有资料,非个案法律意见、证券发行意见或审批承诺。证券代币发行另需专项核验:应就证券属性、发行人、投资者及中介活动向当地证券律师确认。普通公司注册、AML登记与完整金融牌照不同,股份/资产交易也不等于许可证脱离原法律主体直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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