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机关及法律体系
土耳其没有单一综合金融牌照。第6493号法把支付和电子货币服务交由TCMB许可;第6361号法规范金融租赁、保理、融资和储蓄融资公司,主管机关为BDDK;第6362号资本市场法下,SPK负责投资服务及虚拟资产服务商。应按产品实质、资金流、谁持有客户资产、是否发行电子货币及服务对象所在地判断牌照,而不能仅依公司名称或技术功能。
虚拟资产制度经历明确的修法和细则生效节点。第7518号法于2024年7月2日刊登官方公报并生效;III-35/B.1及III-35/B.2于2025年3月13日刊登第32840号公报并生效,涵盖设立、活动、股权、治理、信息系统和资本充足。SPK临时“正在经营者名单”不是许可证,名单自身作出明确免责声明。本文不把过渡申报或临时列名包装成授权。
牌照及经营活动对应
收付、汇款、支付工具、商户收单和电子货币发行首先核对第6493号法;TCMB公布每家机构的逐项业务权限,不能仅看其是否名列机构名单。电子货币发行与一般支付服务是不同权限;支付机构对特定收单类活动的授权亦有限定。
吸收存款属于银行审慎监管范围;金融租赁、保理、融资和储蓄融资由BDDK单独许可。证券订单、经纪、投资咨询、组合管理、承销和托管属于SPK细分活动。虚拟资产平台/托管纳入SPK制度,但不因此成为支付机构、银行或证券经纪商。土耳其已确认上述主要路径,不在本页把保险、信托公司服务或非金融贸易登记误称金融牌照。
支付、汇款、商户收单、汇款、电子货币支付机构经营许可及电子货币机构经营许可TCMB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第6493号法第12条列明的支付服务按获批子项开展,可能涵盖支付账户操作、支付交易执行、支付工具发行或收单、汇款及支付发起/账户信息等法定服务;机构获准项目以央行公布的逐机构权限为准。电子货币机构另须取得发行电子货币权限。支付机构在第12条特定收单子项的授权受法定范围限制。不得仅凭技术服务、公司登记或合作银行安排,实际从事仅牌照主体可做的业务。
- 申请条件
- 申请实体须按第6493号法及现行《支付服务、电子货币发行及支付服务提供者条例》设立并完成贸易登记,满足相应组织形式、股东/最终受益人适格、透明控制与资金来源审查。须依业务类别实缴法定最低资本并安排法定保障金或其他客户保护措施;2021年央行流程指南提及的旧资本、费用金额不能作为2026现行数值。董事及负责人、内控、风险、合规、信息系统、业务连续性和实际运营安排须符合申请日规则。资本金额按当前业务类型、通胀调整和央行现行公告书面复核。
- 申请资料
- 按现行申请表及规则准备公司章程草案、拟议名称与结构、股东及UBO图、股东身份证明/法人存续与集团资料、资金来源和财务资信、董事及高管履历与适格声明、业务计划、预测财务和资本证明、各拟申请服务子项说明、客户与商户合同流程、资金流及结算安排、治理/内控/风险/AML制度、投诉及争议处理流程、信息安全和系统架构/外包清单、业务连续性与灾备、会计及监管报告方案、注册地址和人员运营说明。进入后续核验时还需按现行条例对应附件补交调查阶段与最终认证阶段资料。
- 递交与开业
- 按业务及第12条子项选定支付机构或电子货币机构路径;先向TCMB提交申请表、文件及申请费凭证并接受初步审查。TCMB的2021年流程指南记载设立贸易登记前提交有关表格、经初审后收到申请已提出文件、六个月内递交调查阶段申请、调查通过通知后120日内递交最终认证材料。指南金额和账户信息已属历史指引,不可照搬;期限/表格须向TCMB确认仍适用于申请日。最终认证含组织、系统、资本、人员及保障措施核验;审批后须满足现行经营许可公布与收费条件才可开业。
- 持续维护
- 开业后仅可在获批业务子项内经营,保持资本、保障金、客户资金隔离、风险与内控、信息系统安全、交易记录、审计及央行报送符合现行规则。执行客户尽调、制裁筛查、可疑交易识别及AML/CFT培训与记录保存;适用义务依土耳其AML规则核对。需持续监控央行公布的机构名册、牌照范围、暂停或撤销状态。现有官方英文流程指南不是年费或续牌现行费率表;未发现统一固定期限续牌口径,不应自行宣称年年续牌或永久有效。
- 控制权变更
- 股东、最终控制、董事/高管、资本、章程、名称、注册地址、分支、服务范围、重大技术或外包安排变化,须逐项对照第6493号法及当前条例确认是否需事前批准、登记后通知或补交审查材料。不得假定普通股份转让只需事后更新公司登记。签约时将TCMB书面确认、控制人适格审查和许可维持作为交割条件;许可不能独立转让给另一法人。
非银行审慎监管金融机构金融租赁、保理、融资及储蓄融资公司设立与经营许可BDDK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第6361号法分别规范金融租赁、保理、融资公司及储蓄融资公司,并规定相应合同及机构经营制度。储蓄融资是针对住房、营业场所或车辆等目的的集资和融资活动,受专门审慎规则监管;不等同于一般消费金融或吸收银行存款。普通企业间赊销、经营租赁等须依交易实质判断,不能把公司登记当作获准经营金融租赁、保理或融资业务。
- 申请条件
- 土耳其法律主体须符合股份公司、名称、章程、透明控制及创办人适格要求。第6361号法第4条要求BDDK委员会依法批准设立;设立获批并不等于可立即营业。资本须满足申请日第5条及BDDK调整后的最低实缴标准,具体金额、不同类别的资本待遇和审慎比率应以最新BDDK法规/决定核定,不沿用兄弟站历史数字。还须具备财务资源、可行计划、合格董事及总经理/助理总经理、适当业务和控制职能、会计数据处理及本地运营能力。
- 申请资料
- 准备设立及经营许可申请表、公司章程与法定名称、股东和最终受益人控制链、自然人/法人创办人适格及资信资料、资金来源与资本缴付证明、三年业务计划及财务预测、业务合同和产品样本、风险管理/内控/内审/会计及信息处理制度、董事和高管任职与资历证明、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数据处理与监管报告能力、注册地址及分支资料、AML/CFT制度、客户投诉与合同执行安排。经营许可阶段另应证明公司登记、资本到位、人员和系统已按许可类别准备就绪。
- 递交与开业
- 先按产品合同及资金/资产流确定四种法定公司类型,并以BDDK申请日规则核验资本。提交设立许可及创办人适格资料,回应补件和委员会审查。获设立许可后办理土耳其贸易登记、实缴资本、治理、人员、会计、数据处理、内控和业务系统准备。再单独申请经营许可,提供运营准备证据并完成审查;经营许可依BDDK规则和公告生效后方可开展核准业务。授权以后还要核验业务范围、分支和限制条件。
- 持续维护
- 持续满足资本、审慎标准、组织治理、会计、系统、内控/内审、监管报送、客户合同及投诉处理要求,并履行AML/CFT义务。建立BDDK申报及审计日历,跟踪法规更新、资本重定和经营许可条件。许可属于持续监管框架,不应编造统一届满续牌日期或年费金额;按实际收费规则缴费。储蓄融资机构还应专项管理客户储蓄池、合同承诺、客户资金安全和清算风险。
- 控制权变更
- 对股权、控制权、章程、资本、名称、合并、分立、分支、地址及高管变化逐项核对第6361号法和BDDK实施条例,特别是控制定义包括通过投票协议或特权取得任免多数董事的影响,不应只看名义持股比例。未经核实不能断言某一股份比例无需批准。把监管许可/同意、买方控制人适格和经营许可持续有效纳入交易先决条件,不能把许可当作可分离资产出售。
虚拟资产交易、托管与转移虚拟资产服务商(平台及托管机构)设立与活动许可SPK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2024年第7518号法修改第6362号资本市场法,将虚拟资产服务商纳入SPK监管;III-35/B.1涉及设立、活动、创办人与股东、股份转让、组织人员、内控/风险、信息系统及审计;III-35/B.2规制服务范围、交易平台、托管、转移、上币和资本充足。具体服务须按规定及获批范围运行。SPK“正在经营者名单”依法是临时信息名单,列名本身明确不等于授权。
- 申请条件
- 平台或托管服务商须按III-35/B.1成为合规土耳其主体,创办人和股东满足诚信、财务和适格要求,所有权及资金来源透明。需要依法具备足额资本、合格董事/高管、组织与内部控制/内审/风险职能、记录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业务连续性与技术能力。平台、托管业务的资本要求及业务边界由III-35/B.2和SPK后续决定细化;数值可能经SPK决定调整,须在申请日查验最新公告,不以历史报道或过渡名单推断合格。
- 申请资料
- SPK要求使用网站更新的申请表和附件,格式或材料缺漏可能导致申请不被受理。官方列出的设立资料包括设立许可申请书、创办人公证声明、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公证声明、公证承诺书及申请附件文件。实务上并应备齐章程、股权和UBO链、适格/资金来源、资本证明、拟提供服务清单、平台/托管架构、客户资产保护和钱包控制、内控/风险/审计、信息安全测试、灾备、外包、记录与投诉制度、管理人员履历及经营计划;以SPK当期表格为准。
- 递交与开业
- 选择平台或托管机构路径,逐项划定交易、保管、转移及其他服务范围。下载SPK当前更新的设立申请表和附件,核对格式后递交设立许可申请与公证材料。经SPK设立及股东适格审查后按规则完成公司设立与治理准备。依III-35/B.1、III-35/B.2及相关投资服务规则提交活动许可申请,证明资本、系统、人员、客户资产控制和内部制度达标。回应补件、问询或技术核验,待主管机关许可并完成适用公开/登记步骤后才能按批准范围开业。SPK网页提供申请流程和表格类别,但未显示固定审批时限,不作周期承诺。
- 持续维护
- 持续满足SPK组织、资本充足、内控、风险、信息系统、记录、客户资产保管、平台运行、上币/转移、投诉、独立审计及储备证明审计要求。依据AML制度识别客户和交易,持续监控制裁及可疑活动并留存记录。2025年3月13日发布并生效的两项公报规则覆盖上述事项;申请人需另查后续SPK公告和资本重定。未核实所有主体适用同一年度续牌制度,按年申报、审计和缴费要求维护,不推定固定续牌周期。
- 控制权变更
- III-35/B.1明确涵盖创办人、股东和股份转让;因此股份出售不能仅按公司法交割,应事前依据规则向SPK申请/确认批准程序与材料,并核对买方及实际控制人适格。名称、章程、董事管理层、活动范围、托管安排、系统和外包变化亦须按规则判定批准或通知。资产交易不自动转移原主体许可;买方通过资产收购取得代码/客户合同也不能据此提供虚拟资产服务。
证券经纪、订单传递、交易、投资组合及咨询资本市场投资中介机构活动许可SPK · 点击展开申请与维护要求
获准活动:土耳其证券/资本市场活动须按具体服务类别取得SPK授权。官方活动许可目录区分订单传递、交易中介、组合中介、个人投资组合管理、投资咨询、公开发行承销及一般/有限托管等许可,并按工具、境内外活动细分。普通公司、基金管理外包、介绍客户或海外券商牌照不自动覆盖土耳其本地受规管服务。
- 申请条件
- 通常需要适格土耳其法人、透明股东和控制、符合法定资本与净资本要求、适格董事/管理层及持牌人员、内部控制/风险/合规/审计、客户资产和订单管理系统、业务连续性及报告能力。授权范围取决于机构类型和具体活动;各项资本门槛及人员资格在本次已访问目录页中没有逐项展开,必须对照申请日SPK法规和书面清单核实,不在此编造数额或考试/年限。
- 申请资料
- 针对选定服务类别准备设立及活动许可表、公司章程、股权/UBO与控制图、股东及管理人员适格证明、实缴资本和财务预测、业务计划、客户分类和适当性流程、订单执行/冲突管理、客户资产和托管安排、合规/风险/内审体系、IT与业务连续性、外包、记录及报告程序、人员资格与组织结构。SPK官方目录按机构及许可类型列示获授权主体和活动;申请材料应以相应投资服务通告与当前表格为准。
- 递交与开业
- 先区分证券经纪、咨询、组合管理、承销或托管及其境内/境外工具范围。依SPK现行规则选定中介机构类别和授权活动,完成法人、股权、人员、资本、系统和制度准备。通过SPK要求渠道提交设立或活动许可申请及附件,答复补件、人员资格和技术/运营审查。仅在取得相应活动许可、满足公布和交易基础设施接入要求后开业;不能以其他类别许可替代。
- 持续维护
- 保持对应活动许可、净资本和组织条件,维护客户适当性、订单执行、利益冲突、客户资产、投资者保护、审计、报告、人员资格和信息系统控制。以SPK许可目录核对每一活动、状态和限制,不将公司名称出现在中介名单中解释为所有服务均已批准。授权的年度费用、报送节点和续期方式须逐项按现行规则确认。
- 控制权变更
- 股份或控制权变动、合并、资本、章程、董事、服务类别和组织变化可能触发SPK事前许可/同意或报告;因本次目录页不足以确认每一阈值及具体申报时点,应在签署约束性交易文件前向SPK核验当期规则。任何SPA应将监管批准、买方适格及特定活动持续许可列为条件。牌照不随营业资产自动迁移。
申请条件及人员资本实体运营
所有申请应先建立穿透到自然人最终受益人的控制图,说明资金来源、集团关联关系和治理权安排。持牌机构需本地实体承担受监管服务,并具备与活动匹配的董事、高管、风险、合规、内审、会计、信息安全和客户投诉处理能力。土耳其贸易登记仅完成公司身份事项,不能代替监管设立许可或经营许可。
TCMB支付/电子货币资本依业务类别和现行央行决定核定;BDDK非银金融机构资本依第6361号法和更新规则核定;虚拟资产机构资本按SPK规则及其后续决定核定。本次材料未对这些金额作2026年现行数值的充分确认,所以项目预算须向监管机关复核,不能用旧数字或未核实的行业文章。
所需注册与申请资料
文件组合需跟实际产品一致。对支付项目,特别要把服务子项、付款方/收款方、结算账户、代理商、商户收单和电子货币余额分开画清;对虚拟资产项目,应把交易平台、托管、密钥控制、转移和客户资产隔离分别说明。申请表或公证声明格式错误可能导致不受理。
建议建立一套经律师和项目团队共同核验的主档,包含公司和股东材料、资金来源、业务计划、财务模型、人员证明、治理制度及技术控制;监管表格和附件版本应从TCMB/SPK当日页面下载。下列清单是项目准备框架,不替代法定申请附件。
本章节准备清单
- 拟议公司章程、名称、注册地址及贸易登记准备文件;股权结构、股东身份/法人存续、UBO及投票/控制协议;股东资金来源、财务资信和适格声明;董事、高管与控制职能人员履历、任职同意及资格证明;业务计划、产品/合同样本、客户类别、土耳其境内外客户与交易流程;资金和客户资产流图、结算/托管/银行安排;资本计算及实缴证明、适用保障金或客户资产保护安排;组织架构、内控、风险、AML/CFT、制裁筛查、投诉、审计及监管报告程序;IT架构、网络安全、密钥/访问控制、外包服务商、灾备和业务连续性;财务预测、预算、会计政策、税务和经营场所资料;TCMB阶段表格或SPK现行设立/活动许可申请表、公证声明、承诺书及附件索引。
设立、预申请、递交、评核、批复及开业
土耳其许可往往分设立许可和实际经营许可;支付机构还以TCMB官方指南列明的审查阶段组织资料。申请人须把公司登记、资本缴付、业务系统和监管批准的先后顺序按各自规则排定,不能先开展客户业务再补许可。
SPK虚拟资产申请页面要求采用更新表格与附件,缺漏或格式不符可不予处理;其设立许可申请、活动许可申请分别列示。已访问材料没有统一承诺审批时长。
- 01
1. 业务定性
形成服务/客户/资金资产流图,确定TCMB、BDDK或SPK主管线及拟申请子项。
- 02
2. 预备主体与资料
核对创办人、UBO、资金来源、资本、董事人员、土耳其实体和技术实质;从监管机关下载最新版表格。
- 03
3. 正式设立申请
向对应监管机关按规定渠道递交申请、法定声明和附件,支付适用费用;支付机构流程指南提示申请费不退还,但具体金额需核实当期标准。
- 04
4. 初审及补件
监管机关核查主体、股东、业务模型及文件完整性,并可能要求补件、澄清、访谈、系统或现场核验。
- 05
5. 设立批准及公司登记
取得需先行的设立许可后按允许顺序完成贸易登记、股本缴付、章程和组织设立;不得把公司登记视为金融授权。
- 06
6. 经营/活动许可评核
提交系统、人员、内部控制、资本和运营准备证据,申请经营或活动许可;按牌照分线完成最终核验。
- 07
7. 批复、登记和上线
只有取得相应最终许可、履行公告/登记及缴费等条件后,才可在核准范围内开业。
批复后开业、客户资金与系统条件
上线前应把批复范围逐项映射至产品代码、客户协议、营销文案、收费、支付路径和服务商合同。支付服务需确认客户资金保护、结算和银行安排;虚拟资产服务需落实客户资产托管、密钥治理、交易与转移控制、平台规则和信息系统安全。监管批复不等于银行开户承诺,开户行仍可独立进行风险评估。
开业检查应包括授权范围与外包边界、前后台权限分离、事故/投诉升级、AML/CFT流程运行测试、记录留存、监管报送演练、客户资产核对及灾备测试。不得将客户资金与公司营运资金混同,也不得以境外关联企业合同绕过本地受监管主体的职责。
后续申报、费用、AML及审计维护
持牌后须持续满足资本及流动性(适用时)、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会计、信息系统安全、监管报告、审计、记录留存、消费者/客户保护及AML/CFT要求。支付机构和虚拟资产服务商应按业务风险建立客户识别、受益人识别、制裁筛查、可疑活动升级、培训与审计证据。具体申报表、频率、记录期限和费用需依当期规则核验。
不同牌照不一定采用年度到期续牌模式。应把年度财务审计、监管申报、牌照/监管费、资本调整、人员任职、AML培训、系统安全评估及外包审查列入合规日历;本次官方资料未足以确认统一续牌期限,故不将其写成所有类别都要按年续期。
股东董事控制权及业务变化
股权交易应分析直接和间接持股、表决权、协议控制、质押、董事任免权及UBO变化。BDDK金融机构法中的控制概念可涵盖通过持股、优先股或与其他股东协议取得多数董事任免权;虚拟资产规则明确覆盖创办人、股东和股份转让。不要只用股权百分比判断是否触发监管程序。
名称、章程、注册地址、分支、董事高管、资本、业务范围、平台/托管模式、重大外包和合并重组分别可能需事前批准、批准后通知或公司登记。此次已访问来源不足以确认各牌照每一触发比例和期限。签署SPA前提交具体结构给相应监管机关或本地律师书面核验,批准不能以交割后补报替代。
卖方出让完整路径
持牌公司股权转让与业务/资产出售是两种不同交易。股权出售可能使监管主体继续存在,但买方控制人及股份转让仍可能需要监管审查;资产出售不将许可自动转移给受让方。卖方需先确认许可真实、范围、状态、条件、处罚及未决问题,不能以临时名单或公司名册代替许可证明。
下列NDA、LOI、尽调和SPA为项目组织建议,不是土耳其监管规定的强制表格。对外不得宣称现有现货牌照、固定报价或监管批准保证。
- 01
1. 授权核验
从TCMB/BDDK/SPK直接核实主体、许可类别、活动子项、有效状态、限制、监管措施和控制变更规则。
- 02
2. 保密与资料室
签NDA后整理章程、股东/UBO、资本、财报、监管申报、审计、AML、客户资产、IT、银行和合同资料。
- 03
3. 交易结构比选
评估股权出售、合并或资产交易,确认目标许可是否附着于主体以及交易涉及的事前审批。
- 04
4. 买方筛选与适格预审
在披露必要资料后核验资金来源、控制结构、管理层、业务计划和持续资本能力。
- 05
5. 监管沟通和条件化SPA
取得本地法律意见并确定申报责任、交割先决条件、拒批退出、价格调整、客户/员工迁移与保密安排。
- 06
6. 完成交割与监管移交
仅在应有批准完成后办理股份和公司登记变更、支付价款及账册/系统/管理权交接。
- 07
7. 交割后跟踪
共同确认股东、董事、UBO、业务、人员、银行和监管记录更新,继续维持许可条件。
买方收购完整路径
买方首先确认需要的是持牌经营主体、技术资产还是客户合同。收购公司可承接目标法人既有合同和责任,但不代表监管同意控制权变更,也不保证银行关系或监管许可永久延续。买方必须尽调监管历史、资本缺口、客户资产、申报完整性和AML风险。
建议买方将监管审批、适格审查、融资到位、关键银行书面复核、信息系统与客户保护可接续列为交割条件。监管决定和客户资金安全优先于交易时间表。
- 01
1. 确定目标牌照与业务匹配
逐项对照实际业务和主管机关许可范围,识别额外支付、证券或虚拟资产授权缺口。
- 02
2. 初步筛查与NDA
核对登记主体、许可证据和公开监管名单,签署保密协议后进入资料室。
- 03
3. 法规及财务尽调
审查设立/经营许可、公报、历次股权审批、资本、报送、审计、AML、客户资金/资产、投诉、处罚、诉讼和税务。
- 04
4. 买方适格与资金审查
准备最终受益人链、资金来源、资信、拟任董事及高管、业务计划和资本补足来源。
- 05
5. 监管路径确认
逐牌照书面确认股权转让或控制权变化的预先许可/申报、文件和时间,不以非正式名册推定可交割。
- 06
6. 签署附条件交易文件
明确监管先决条件、卖方陈述保证、历史责任、托管/调整机制、客户迁移和拒批终止权。
- 07
7. 监管批准和交割
完成审批、公司登记和股权付款,安排受控的管理、记录、系统和合规交接。
- 08
8. 交割后稳定运营
更新监管与贸易登记资料,复核银行账户、客户通知、人员任命、资本和控制测试。
资金、交割条件及监管移交
交割资金应清楚区分监管资本补足款、股权对价、债务偿还和营运资金。必要时采用托管、分期或条件释放机制,但需由土耳其法律及税务顾问确认当地可执行性。银行账户、支付清算和客户资产保管不会因为股份交易自动续存,买方应提前取得开户行的独立确认。
交割清单通常涵盖监管批准/回函、股权与控制登记、董事任免、UBO更新、法定账册、公章及授权、客户和供应商合同、系统和密钥控制、AML个案与报告权限、审计和监管申报日历、事故/投诉台账及员工交接。不得在监管程序完成前实质转移需持牌的业务。
跨境、限制及未确认事项
土耳其牌照只覆盖持牌土耳其实体和许可业务,不产生EU/EEA通行权,也不授权在其他法域营销。境外集团向土耳其客户远程提供支付、证券或虚拟资产服务的边界,须结合招揽、客户所在地、合同主体、资金/资产控制和实际运营逐国核验。交易制裁、外汇、数据保护、税务及银行风险仍独立适用。
本次官方来源已核实主要监管分线、支付申请阶段、SPK虚拟资产规则发布日期及生效、临时名单不代表授权、BDDK非银机构法定许可框架和SPK投资中介许可分类;但尚未逐一核实2026资本金额、各类控制权批准阈值、完整附件清单、每项申报期限、现行费用和续牌机制。应以申请日官方文本、最新公报及监管书面回复为准。
唐生实务建议
唐生建议先把业务按资金流拆成几条可以被监管机关准确分类的路径:客户在哪里、谁签合同、谁收钱、谁持币/持证券、由谁结算、收益来自何处。随后再决定新设还是收购。若考虑收购,第一步不是谈价格,而是向主管机关及银行核验目标实体许可范围和股权变更路径;对卖方则先做好许可与历史合规资料室。项目文件可采用NDA、非约束LOI、监管尽调、附先决条件SPA、监管批准、交割和交割后整合的顺序。这是唐生的交易组织建议,不是法定许可步骤,也不代表已有土耳其牌照现货或保证获批。
行动前仍须确认的细则
支付、BDDK非银金融及SPK虚拟资产牌照的2026年资本最低额及其类别适用值,本次材料不足以确认,须查验申请日最新监管决定。
各类许可股权/控制变化的精确持股阈值、预先批准/通知分界、表格和期限未逐项核实;签约前需监管机关或土耳其本地律师书面确认。
支付机构官方阶段指南发布于2021年,虽可支持阶段结构,但其中申请费、许可费和表格版本不得视为现行标准。
虚拟资产III-35/B.1及B.2于2025年3月13日生效已核实;过渡申报的完整期限与2026年每家机构当前授权状态须另按官方公报、SPK最新公告核验。
土耳其SPK投资中介各活动的资本、人事和逐项申请附件,当前访问的官方许可目录仅确认活动分类与许可名册,未覆盖全部细则。
未在本次档案展开土耳其保险、保险经纪、信托及一般公司服务许可;不得据此推定这些活动无监管要求。
交易与跨境风险提示
将公司贸易登记、税号、AML登记、支付合作协议或SPK临时经营名单误作完整金融经营许可。
支付服务超出TCMB逐机构核准的第12条子项,或将电子货币发行误当普通支付服务。
把历史资本或费用数字当作2026现行门槛;本档案明确要求申请日向机关复核。
未经监管审查即转移支付/金融公司/虚拟资产服务商股权或控制权。
通过资产出售或技术外包暗中转移受监管业务,忽略许可附着于法人主体。
假设银行账户、清算渠道、代理网络或客户合同会随股权交易自动延续。
将土耳其本地授权宣传为全球业务权或欧盟/EEA跨境护照。
在SPK许可、资本、托管、客户资产和AML要求未落实前接受客户资金或资产。
主管机关原文与资料依据
下列资料支持对应章节,不代表每类申请已经获批或所有细则均已审查。页面核实日期不代替原法规的生效日期;请在实际递交或交易前再次核对版本。
- [1] 第6361号《金融租赁、保理、融资及储蓄融资公司法》(BDDK官方法规文本) ↗
BDDK监管范围、适用公司、设立需董事会许可及第6361号法定义和许可框架。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2] TCMB Payment Services(支付服务法律和二级法规目录) ↗
第6493号法、支付服务/电子货币机构的主管机关和相关二级法规目录。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3] Stages of Operating License Applications for Payment and Electronic Money Institutions(2021-01-18) ↗
支付/电子货币经营许可分阶段申请、初审、调查阶段和最终认证的流程;指南中的历史费用及表格须重新核实。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4] TCMB Payment Institutions(机构与获准支付服务范围) ↗
支付机构按第6493号法第12条列明逐机构核准的服务范围,并说明特定收单服务的范围限制。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5] SPK:虚拟资产服务商两项公报发布公告 ↗
确认第7518号法于2024-07-02生效;III-35/B.1和B.2于2025-03-13刊登第32840号公报并生效及规则主题。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6] III-35/B.1 虚拟资产服务商设立与经营原则公报原文 ↗
虚拟资产服务商设立、股东及股份转让、管理人员、内部系统、记录和审计规则原文。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7] III-35/B.2 虚拟资产服务商运营程序与资本充足公报原文 ↗
虚拟资产服务范围、平台交易、托管、转移及资本充足制度原文。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8] SPK Başvuru Süreçleri(虚拟资产服务商申请流程) ↗
要求使用更新申请表与附件;列出设立许可公证声明及活动许可申请资料路径。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9] SPK Faaliyette Bulunanlar Listesi(临时虚拟资产服务商名单) ↗
名单依据第6362号法临时条款用于信息披露,SPK明确声明列名不代表依法获授权。
原文已读取 · 监管 / 政府 / 法律资料 - [10] SPK Aracı Kurum Faaliyet İzinleri(投资中介机构活动许可目录) ↗
投资中介许可类别及官方机构/许可活动分类,包括订单传递、交易、组合管理、咨询、承销和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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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综合金融准入参考,保留原法域卷宗关于金融许可、支付及相关制度的既有资料,非个案法律意见、证券发行意见或审批承诺。证券代币发行另需专项核验:应就证券属性、发行人、投资者及中介活动向当地证券律师确认。普通公司注册、AML登记与完整金融牌照不同,股份/资产交易也不等于许可证脱离原法律主体直接过户。


